中国道路.杂思录 4.16 革命无法改变社会物质存在 * 生命 社会 价值 思想 *
第四章 意识形态与批判
4.16 革命无法改变社会物质存在
革命理论中的无产阶级,被塑造成社会变革的核心力量,通过革命剥夺资产阶级的资本与占有的剩余价值,建立更为公平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然而,在现实中,无产阶级并不是一个能够以整体意志直接管理社会生产与利益分配的实体,而是由无数具体的劳动者个体构成。这一庞杂的群体不可能在实践中以整体的名义行使管理权力,而只能通过少数代理人来经营与分配社会财富。于是,革命胜利的第一天,这些握有管理权的代理人便获得了优先支配社会资源的权力。这种优先支配权不是意识形态中的偶然偏差,而是由有限资源与人类天然自利性所决定的物质现实,是先于任何意识形态存在的客观条件。
一旦拥有优先支配权,这个群体就自然分化为新的社会利益阶层,取代原有的资本所有者,成为新体制下的资源分配者和既得利益者。他们在物质属性上,与以往历史中掌握财富与权力的上层集团并无本质不同。即便马克思主义理论赋予他们无产阶级的革命纯洁性与大公无私的使命,即便通过自我改造与思想教育力图维持这种理想化形象,也难以违背生命自利的自然本质。无论是先天秉赋还是后天塑造,“无私的无产阶级”都只是意识形态理论中的理想设定,而非现实中的社会存在。它突破了辩证唯物主义所承认的“物质决定意识”的规律,将意识拔高到可以超越乃至取代物质本性的地位,从而走向唯心化。
在现实中,权力总是滋生利益集团。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在掌握社会生产与分配管理权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面临利益诱惑与权力腐蚀。他们虽在理论上被赋予“代表全体劳动者利益”的合法性,却在实践中可能逐渐与普通劳动者的利益拉开距离,甚至形成新的剥夺关系。这并非出于个别人的道德败坏,而是源于社会结构和物质利益格局本身。有限的资源、稀缺的分配权与人性的自利本质,使任何掌握分配权的群体都倾向于优先满足自身利益。毛泽东提出“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要不断革命”,正是对这种社会现实的警惕与反应。
这种新利益集团的出现,揭示了一个根本事实:革命可以改变社会的权力格局,却难以改变物质生产和利益分配的内在逻辑。即便在革命后,社会生产依旧需要组织者与管理者,依旧需要分工协作,而这种分工必然导致在社会地位和资源占有上的差异。无论制度是私有还是公有,这种分工与差异都是生产关系的必然产物。它既构成社会合作的基础,也是利益不平等的根源。革命能替换一部分掌权者,却无法消除分工本身带来的不平等,也无法创造一个真正“无阶级”的社会。
意识形态在此往往扮演了双重角色。一方面,它通过揭示资本主义剥削机制和阶级压迫,动员了革命的社会力量;另一方面,它在构建理想社会蓝图时,常常引入了超越物质现实的假设。例如,假定无产阶级可以保持持久的无私与团结,假定公有制能够彻底消除不平等,以及权力与利益的腐败。这些假设背离了人性与物质规律,因此在长期实践中不可避免地显露出偏差。历史证明,当革命激情退去,社会进入和平建设期,经济运行与利益分配的逻辑重新回归生命与社会的基本本质——自由、自利、逐利——任何试图用意识形态的理想设定去取代这种现实规律的尝试,最终都将遭遇挫败。革命推翻了旧体制,却未能改变社会物质生产的根本条件。当物质存在未随体制更迭而发生质变,单凭意识形态便难以支撑制度的稳定。正是在这一矛盾中,许多社会主义国家逐渐走向困境,最终被历史的浪潮所裹挟。
这正是二十世纪后半叶许多社会主义国家陷入困境的深层根源。革命初期,精神力量能够在动荡与危机中压倒个体的物质欲求,凝聚起超越自我的牺牲精神。人们愿意为理想付出个人利益,甚至生命代价,这种热情使得新生的政权能够迅速动员社会资源,完成体制更替。然而,当社会逐渐进入稳定的物质生产阶段,革命的激情便难以长久维系。意识形态的感召力在现实利益面前逐渐减弱,公共权力也开始被新的利益集团所控制。那些曾被寄望于无私奉献的领导阶层,逐步转而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形成新的特权阶层。
苏联的历史便是典型例证。十月革命后,布尔什维克依靠阶级斗争与意识形态动员,成功推翻旧制度,并在短期内集中力量实现工业化。然而,当计划经济在稳定环境下运行时,僵化的体制逐渐暴露弊端。工人群众对意识形态口号的认同感被生活困境和消费不足所削弱,社会的活力被官僚体系所窒息。原本高举“无产阶级先锋队”旗帜的党政干部,逐渐形成享有特权的集团,以公共权力为资源寻求自我利益的最大化。这种背离最初革命理想的现象,使苏联社会陷入严重的信任危机。
东欧国家在冷战时期同样如此。许多政权在苏联模式的影响下建立计划经济和单一的意识形态体系,初期也凭借革命记忆与集体动员取得一定成效。然而随着经济增长停滞、社会分配不公,劳动者发现自己在名义上是国家的主人,实际上却缺乏决定权和实质自由,意识形态逐渐失去了号召力。1980年代波兰“团结工会”的兴起,正是广大工人阶层对既有体制失望的集体反应,它揭示了当意识形态无法兑现对劳动者的承诺时,社会必然爆发新的矛盾。
无论革命的旗号多么高尚,其后建立的社会仍必须遵循物质生产与利益分配的基本规律。这意味着:任何制度设计都无法回避资源稀缺、分工差异与人性自利的现实。革命可以重塑上层建筑,可以改写权力的名义和形式,但无法消除驱动社会运转的物质条件与生命本性。忽视这一点,就会把理想推向乌托邦的深渊。真正可持续的社会进步,不应寄望于超越人性与物质规律的完美制度,而应在承认这些现实的前提下,通过制度约束、权力制衡与利益平衡,使不同社会群体在竞争与合作中找到相对公平的秩序。
因此,革命并非没有意义。它能够打破僵化的权力结构,释放新的社会活力,重启资源与利益的再分配。然而,它不是改变人性与物质存在的灵丹妙药。历史的反复证明,一个社会的健康与稳定,取决于能否在物质现实与价值理想之间找到持久的平衡,而不是用理想去取代现实。革命如果忽视这一点,最终只能在循环往复的权力更替中,重演它试图结束的历史。
革命如雷霆,能撕裂旧制,却无法改变土壤的深层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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