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兵论》一战争篇1战争与争战
《辩证兵论》韬晦演绎之
——战争篇
著者:老寒腿7979
战争,有其自身的角度与观点;而以什么观点看待战争,则是另一个问题。
战争与争战
战争的产生过程是一回事。
战争因种群及财产划分而生,乃介之于阶层、血缘、种群、信仰之平衡工具。
战争的产生过程之前是又一回事。
兵之术,当始于争斗,继而争战,然后战争。
战争,源于人。
曰争斗:
人之有七情六欲,天地有自然法则,兵者自始有之至终有之也。
争斗,是为了征服;征服,是为了壮大自身;壮大自身,是因为天性;天性,源于自然。
曰争战:
自古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然耕猎食之,剥织衣之,棚穴居之。法之不法天法之,兵之不兵自王之。而后,才有人自身之大欺小,强凌弱,众暴寡。
大邦意兼占,小国司固封。
内以兵治,外以兵战。
千百条道理,进攻才是大道理。
千百条道理,防守才是大道理。
历史,就其阶段性而言——
起源有一个,过程有两个,结局有半个。
法则是起源,环境与人是过程,结局是法则之法则。
战争,是本性之延续,是利益之延续,是说教之延续。
历史发展一条线,战争本义不过是其一定条件下的表现形式而已。
蛮夷时期,低生产,乏私产,无等级。因而不可能有大规模作战形式之战争。
然,种群之间此起彼伏缕缕发生之械斗与冲突亦不可避免。
此别一种形式之争战,而此争战若相对于动物圈中之打架与争斗,则亦可称之为“战争”。
因自身群体划分,战争平衡并推动着人类的发展。
文明史中,战车辚辚、兵革不休、烽烟滚滚、干戈不止,战争一直从未间断。
不妨沿此线上溯开去,到原始类之适者生存,再到动物乃至生物群体之弱肉强食,其不难发现历史演化之规律。
其老病弱小残旧及错误者,即不断为青壮强大全新及正确者所取代,并反复连续进行下去,观其实质即为争战。
而依其多姿多彩、千变万化之形式,又相对于人类文明进步之程度而言,战争,才以一种高级形式现于天地之间。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