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孙政才、何卫东和张又侠三名在任政治局委员违纪违法的处理方式有何不同?
自十八大习近平上台以来,已有三名在任政治局委员落马,分别是十八大政治局委员孙政才、二十大政治局委员何卫东和张又侠。但中共在处理他们的过程中对外的通报却有所不同。从这些不同中,可以多多少少端倪一些中共内部的权斗态势。

第一,“中共中央决定”和“经党中央研究,决定”的区别
中共立案审查孙政才和张又侠都对外发布了简短消息。新华社于2017年7月24发布了“中共中央决定对孙政才同志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的消息,称“鉴于孙政才同志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审查”;2026年1月24日,国防部新闻发言人蒋斌大校发布消息称,“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张又侠,中央军委委员、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参谋长刘振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党中央研究,决定对张又侠、刘振立立案审查调查”。
两者措辞有所不同。前者是“中共中央决定”,并指明由中纪委立案审查;后者是“经党中央研究,决定”,但没指明由什么机构来审查调查。一般审查是由中纪委或军纪委审查是否违反党纪军纪,调查是由监察委或军监委调查是否公职违法。孙政才仅有党职(政治局委员兼重庆市委书记),而张又侠有党职(政治局委员)、军职(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和公职(国家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从后来对外公布的政治局会议对孙政才处理决定来看,对孙政才的立案审查也是由政治局会议决定的。所以,比“党中央”更正式的“中共中央”,似乎就是指政治局,以强调此一决定有广泛的基础。此时习近平刚上台,权力基础尚不牢固,以政治局的决定对孙政才立案调查对地方党政系统更有权威性。没有“研究”两字,说明习近平没有提交政治局会议讨论就要求政治局委员表决,那应该几乎没有不同意者。
“经党中央研究,决定”,大概是习近平征询过其它常委的意见,应该多数不同意,但习近平仍然“决定对张又侠、刘振立立案审查调查”。如果多数甚至一致同意,就应表述为“经党中央研究决定”,中间不用逗号隔开。
第二,“决定”和“批准”的不同
对孙政才立案审查和对张又侠的立案审查调查,都是“中共中央”或“党中央”决定的;而对何卫东的立案审查调查则是“经党中央、中央军委批准“。2025年10月17日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张晓刚大校在国防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经党中央、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纪委监委陆续对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何卫东,中央军委委员、军委政治工作部原主任苗华,军委政治工作部原常务副主任何宏军,军委联合作战指挥中心原常务副主任王秀斌,东部战区原司令员林向阳、陆军原政委秦树桐、海军原政委袁华智、火箭军原司令员王厚斌、武警部队原司令员王春宁9人立案审查调查。”
“决定”和“批准”的不同比较容易理解。“决定”是中央主动作出的,出自于习近平的想法。而批准则对应下级机构的请示。立案审查孙政才和立案审查调查张又侠是习近平主动出击,而立案审查调查何卫东等习近平在军中的亲信几乎百分百是张又侠和刘振立指使或唆使军纪委监委拿到他们的一些确凿的腐败证据,请示中央,逼迫习近平不得不批准对他们立案审查调查。
第三,案情进展的披露程度和发布机构不同
对孙政才的处理,中共对外的通报是最完整和详细的。首先,通过新华社于2017年7月24发布了“中共中央决定对孙政才同志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的消息。
然后2个月后,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政治局会议专门审议对孙政才的处理。并由新华社发布了调查处理孙政才较为详细的过程:“根据中央巡视组巡视和中央纪委、政法机关查办案件发现及群众举报反映的线索和证据,2017年7月14日,中央决定将孙政才调离重庆市委书记岗位,由中央纪委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开展组织谈话。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由中央纪委对孙政才立案审查”。“2017年9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纪委《关于孙政才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孙政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孙政才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中纪委网站做了转发。
最后,在2017年10月14日的十八届七中全体确认了政治局的决定,新华社发布的七中全会的公报中宣布,“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孙政才、黄兴国、李立国、孙怀山、吴爱英、苏树林、杨焕宁、王三运、项俊波、李云峰、杨崇勇、张喜武、莫建成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王建平、田修思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孙政才、黄兴国、孙怀山、吴爱英、苏树林、王三运、项俊波、王建平、田修思、李云峰、杨崇勇、莫建成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李立国、杨焕宁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张喜武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而对何卫东的处理,在立案调查时没有对外发布消息。外界传闻2025年3月人代会之后何卫东即被立案审查调查。在政治局会议做出处理决定后,也没有及时公布消息,而是事隔半年多在二十届四中全会前一天才由国防部对外公布。
2025年10月17日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张晓刚大校在国防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经党中央、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纪委监委陆续对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何卫东,中央军委委员、军委政治工作部原主任苗华,军委政治工作部原常务副主任何宏军,军委联合作战指挥中心原常务副主任王秀斌,东部战区原司令员林向阳、陆军原政委秦树桐、海军原政委袁华智、火箭军原司令员王厚斌、武警部队原司令员王春宁9人立案审查调查。” “党中央决定给予9人开除党籍处分,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中,给予何卫东、苗华、何宏军、王秀斌、林向阳、秦树桐、袁华智、王春宁8名中央委员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此前,中央军委已决定给予以上9人开除军籍处分。”其中,前一个“党中央”应当指政治局常委会或者总书记习近平一人,而后一个“党中央”应指政治局委员会。按《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对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的立案调查必须由政治局常委会或者总书记决定或批准,而对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处理决定必须由政治局会议通过,由中央全会追认。
我估计,对何卫东等的处理决定是在9月底的政治局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但为了低调处理,没有及时公布。也是为了低调处理,这些中央委员又是军人,就由过去通过新华社发布消息改为由国防部发布消息,以减少社会震动。新华社比国防部新闻发布会的规格更高,影响更大。因为没有及时发布,就没有明确说是政治局会议作出的决定,而含糊地用“党中央”代指政治局。而以前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对徐才厚、郭伯雄、李尚福和魏凤和的处理决定后,在会议公报发布的同时,也由新华社同日发布了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对他们的处理决定。
然后在新华社2025年10月23日发布的四中全会公报中宣布,“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唐仁健、金湘军、李石松、杨发森、朱芝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何卫东、苗华、何宏军、王秀斌、林向阳、秦树桐、袁华智、王春宁、张凤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何卫东、苗华、唐仁健、金湘军、何宏军、王秀斌、林向阳、秦树桐、袁华智、王春宁、李石松、杨发森、朱芝松、张凤中开除党籍的处分。”
而目前对张又侠的处理,也是由国防部及时公布了对他的立案审查的消息。中纪委网站转发了,后又删除了这条消息。将来是否会及时对外公布案情进展,很难说。一种可能是在五中全会上确认处理结果后再公布,一种可能是在之前的政治局会议上作出决定后就及时公布。
综合起来看,中共对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违纪违法的处理,要先由常委会或总书记决定或由常委会或总书记批准立案审查,甚至由政治局会议决定。然后,根据纪委的审查结果,政治局会议作出处理决定,最后由中央全会确认。
中共党章规定,“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按这规定,政治局对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处理决定,理论上可以被中央全会否决。
对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的立案审查、政治局做出处理决定都可根据需要对外公布或不对外公布。只有中央全会必须对外公布对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处理决定。例如这两个中央委员,原武警部队司令员王建平和原空军政委田修思,就是在十八大七中全会上才对外公布对他们的处理决定,之前没有对外公布对他们的立案审查和政治局会议对他们的处理决定。
由新华社发布军人中央委员的案情消息改为由国防部发布则是为了降低社会影响。以前中共将“反腐”当成绩,高调宣传”。结果反了三届十多年了,却越反越腐,再继续高调宣传,就起反作用了。反而会让民众认为中共“反腐”完全没有效果,证实了中共官员无官不腐,从而削弱和丧失其统治合法性。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