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號無齒夫婦克林頓啃上了硬骨頭
喬納森·特利:
柯林頓夫婦挑戰眾議院
將以藐視法庭罪名起訴他們。
這會奏效嗎?
柯林頓夫婦並沒有給自己留下任何可行的法律辯護理由。
喬納森·特利(Jonathan Turley) 福克斯新聞 報道
已發布 2026年1月18日 上午7:00(美國東部時間)
喬納森·特利表示,川普「確實」有權在明尼蘇達州援引《叛亂法》。
福克斯新聞撰稿人喬納森·特利在“漢尼提”節目中討論了唐納德·特朗普總統威脅要在明尼蘇達州援引《叛亂法》一事。
伍迪艾倫曾說過一句名言:「人生80%的成功在於堅持。」而對於比爾和希拉蕊·柯林頓夫婦以及他們可能面臨的藐視國會指控來說,這個比例或許是100%。這兩位政客決定無視眾議院發出的合法傳票。對眾議院監督委員會而言,現在也正是啟動藐視國會程序的時候了。
眾議院監督委員會主席、肯塔基州共和黨眾議員詹姆斯·科默正在調查傑弗裡·愛潑斯坦醜聞,並已傳喚柯林頓夫婦作證。兩人均未被指控有任何犯罪行為。
柯林頓夫婦沒有出席,反而發表了一封措辭強硬的公開信,信中宣稱:
“每個人都必須決定何時才能忍無可忍,準備好為這個國家、它的原則和它的人民而戰,無論後果如何。對我們來說,現在就是那個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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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可能會同意“現在是時候了”,其後果是啟動藐視法庭程序。
2025年8月5日,委員會批准了傳票。前總統柯林頓的作證最初定於2025年10月14日進行,後改期至2025年12月17日。
12月,科默第二次推遲了作證,以便克林頓夫婦能夠參加葬禮。然而,他說,他們的律師大衛肯德爾隨後拒絕提供任何其他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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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經常意見分歧的委員會來說,這次發出傳票的投票結果罕見地體現了兩黨共識。就連加州眾議員羅·卡納這樣的民主黨成員也表示,柯林頓夫婦必須遵守傳票。
曾幾何時,傳票的效力遠非法官可隨意裁量。辯方律師堅稱,證詞毫無必要,只會分散注意力。然而,任何法院都不會將此視為故意且屢次無視合法簽發的傳票的理由。
柯林頓夫婦的立場似乎與亨特‧拜登的做法如出一轍。亨特拜登當時選擇在國會大廈外舉行記者會,而不是進入國會大廈接受質詢。陪同他出席發表會的還有加州民主黨眾議員艾瑞克·斯瓦爾韋爾等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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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幾何時,民主黨人對那些可能藐視國會傳票的人感到震驚。
喬·拜登總統 堅持認為,藐視傳票是不可容忍的。在眾議院1月6日對共和黨人發出傳票期間,拜登宣稱:“我希望委員會追究他們的責任,並以刑事罪名追究他們的責任。”
川普的兩名親信——史蒂文·班農和彼得·納瓦羅——拒絕出庭,並很快被眾議院多數議員(包括斯瓦爾韋爾)認定藐視法庭。
我當時寫道,這些人無疑也藐視了國會。
然而,如今,像紐約州眾議員丹‧戈德曼這樣的人卻認為這種反抗是正義的,某種程度上是可以原諒的,因為他經常選擇政治利益而不是製度利益。
這種違抗行為可能導致這對夫婦被移送刑事法庭,而相關的起訴將與拜登政府時期的起訴如出一轍。
2021年,希拉蕊·柯林頓嘲諷班農因藐視國會罪被起訴,稱她計劃度過一個「輕鬆的」週末,而班農則準備接受可能的定罪。
這是一個具有諷刺意味的時刻。柯林頓夫婦正效法班農當年導致他被定罪的策略。
當班農被指控時,我注意到他只需要出庭並援引第五修正案賦予的保持沉默的權利。委員會隨後必須簽發豁免令才能強制他作證。最糟糕的做法就是不出庭。
這正是柯林頓夫婦剛剛所做的。
實際上,我認為柯林頓夫婦都不會因為可能面臨刑事指控而失眠。他們畢生都在躲避這類訴訟。當然,現在是共和黨控制的眾議院和共和黨執政。
最令人震驚的是,柯林頓夫婦完全沒有嘗試提出任何合理的辯護理由。他們只是選擇了公然對抗。對於那些譴責雙軌制司法體系的人來說,沒有什麼比這封信更顯得他們享有特權和優越感了。這些規則並不適用於柯林頓夫婦,他們認為自己有權決定何時出庭。
他們錯了,而且和班農一樣,他們沒有給自己留下任何可行的法律辯護理由。他們只是在主張一種事實上的“克林頓式豁免權”,這甚至會讓一位同情他們的聯邦地區法院法官也別無選擇,只能將他們送上法庭。肯德爾是一位經驗豐富的律師,或許他會揭露我所忽略的法律辯護策略。目前,我對他們的法律策略感到困惑。事實上,我完全看不出這種「我們就是不想這麼做」的說法有什麼合理的法律策略可言。
他們似乎在重複比爾·克林頓在萊溫斯基事件中提出的同樣說辭:“我請求你們不要再關注過去七個月的鬧劇,修復我們國家話語的結構,並將我們的注意力重新集中到下一個美國世紀的所有挑戰和所有希望上。”
儘管聯邦法官認定柯林頓作偽證,但她的策略奏效了。問題在於,像柯林頓這樣的被告總是能在偽證案中辯稱「這取決於『是』這個字的意思」。但在這個案子裡,關鍵不在於「作證」一詞的意思。無論其含義如何,出庭作證都是至關重要的。如果你以藐視委員會為辯護理由,就很難辯稱自己沒有藐視法庭。
喬納森·特利是福克斯新聞媒體的撰稿人,也是喬治·華盛頓大學的沙皮羅公共利益法教授。
他是即將出版的《憤怒與共和國:美國革命未竟的故事》一書的作者,該書是為了紀念美國革命250週年而作。
他是一位在全國享有盛名的法學學者,著述頗豐,研究領域涵蓋憲法、法律史以及最高法院等。他已發表三十餘篇學術論文,並刊登於多家頂尖法律期刊。
在過去的二十年中,特利教授還擔任了一些最引人注目的案件的律師,包括為舉報人、軍方人員、前內閣成員、法官、國會議員以及其他各種客戶提供法律服務。
特利教授曾就憲法和法律問題在眾議院和參議院作證超過50次,其中包括參議院對內閣成員和法官(如尼爾·戈薩奇大法官)的確認聽證會。他還作為專家證人出席了比爾·克林頓總統和唐納德·特朗普總統的彈劾聽證會。
特利教授在芝加哥大學獲得文學學士學位,並在西北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 2008年,他因對公民自由和公共利益的貢獻而被約翰·馬歇爾法學院授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