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如下这一国内庭审现场中:司法严重法盲性违法逼供信案例

作者:东田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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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了这段视频中,整个法庭上庭审的过程,人们会本能地依法依规地得出如下鉴定性质疑:

    法官的说话口吻,怎么能如此这般的命令性、暴力性呢?被告人怎么说话,是人家的事情。你法官最多也就是以人家是否实事求是的性质为依据,作为反问。否则,不就典型的逼供信了嘛!

    强权政治性质的威胁恐吓,不是逼供信,又是什么呀?另外,即便一个公民发牢骚、对执政党不满,那也完全属于法理规范下的民主言论自由嘛!哪怕,就是喊出推翻你的口号,也并非意味人家说话没道理嘛!更该自我检讨的,倒是执政党本身嘛!为什么人家想推翻你呀?不正直你执政涉嫌违法违规性质倒行逆施嘛!怎么不可以言论自由地喊几句反对你、或打倒你的口号呀?这不就发过来印证了自己就根本就不是马列主义、社会主义的政党了嘛!因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本身,就是民主言论自由!设若有本事对自己的老百姓暴恐威胁式欺负,怎么不对外反击入侵者呀? 

    再就是:视频中,也可以客观地透视出,该被告人的说话能力、应对能力也是不行。设若他有点法理常识的话,本来就该针对性反击:难道中央电视台就没有说过假话性质的东西了吗?只要客观地重温历史,那就多得是了:

    1)“河殇”电视节目,是不是中央电视台曾经公开播放的呀?那整个就是全盘诬陷毛主席、否定毛主席的东西,难道不是假话谎言吗?宣扬那些完全违背马列主义、而本末倒置地所谓“要不可资本主义”之类的胡说八道,不也都出自中央电视台或什么中央电台吗?多了去了!

    2)而邓小平不也通过电视台,讲过不少假话嘛!什么毛泽东思想是所谓“集体结晶”呀之类,难道不是假话吗?证据多了去了!

    故而,即便任何的所谓“管制”,也不能知法犯法来所谓“管制”吧?也只能完全依法依规来管制吧?难道“管制”就能够超出宪法所具体赋予公民的法理民主言论自由的人权吗?

    所以说,这个法官完全就是法盲!毫无起码的司法行业的素质!该法官从头到尾,其口吻和态度,就是威胁恐吓、高压逼迫!令人毫无置身于一个正常专业素质化的法庭的感觉。完全就是在变相逼供信下,混杂着潜在暴力性恐吓。给人的感觉就是:这四十多年来的这个执政党,早就被颜色革命而变修变质地沦为邓产伪共党了!还怎么不允许人家抱怨和反抗呀?试问:一个上上下下充斥着贪官污吏、司法部门也贪污腐败的党,难道不是伪共吗?还能算是真正的共产党吗?太具讽刺意味了。其所变性透视出客观社会现象就是:怎么能说当今社会没有打人的现象呀?这就是典型的睁着眼睛说瞎话的伪共党法官的具体表现!

    该法官欠缺司法专业素质的表现还有:还居然打断申诉人正在申辩中的说话,这难道是司法部门的表现吗?而法官这句所谓“我给你提醒一句:咱们国家的犯罪,不是你清楚,你知道他就是犯罪,你不知道它不是,就不犯罪的这种情况。你这属于抽象事实认识错误。法庭根本拿不出证据之本身,就已经是在狡辩。还居然诬陷被告人成了所谓”狡辩“!可鉴当今中国司法水平是多么地落后愚昧、法盲!人家还正要申辩,居然又再次被呵斥式打断所谓“你不要说了”!

    这不就百分之百地做实逼供信的客观事实了嘛!检察官怎么能讽刺挖苦的口吻问人家的“脑子有没有病”之类人格羞辱性质的问题呢?完全就是法盲、践踏司法而毫无起码的专业素质! 

    人家被告人说了半天,其根本意思就是表明自己的所作所为,即便无论如何再不济,那也根本没有构成犯罪。而法官却仍在打断式、不耐烦地威胁恐吓着强迫人家无罪认罪。那不典型诬陷性逼供信了嘛!难道人家认错了,就是承认犯罪了吗?法官的脑子出问题了!根本就没有涉嫌任何犯罪,为什么要认罪呀?即便高喊抱怨政府的口号,也不构成犯罪! 

    所以,就该依法依规地支持被告人!打倒该法官、打倒该法庭!那完全就是伪法官、伪法庭!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看看法官的嗓门多高、多威慑呀!完全就是警告式威胁恐吓!无异于草菅人命、滥杀无辜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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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1Beijing:传统意识深入人心连毛也不能幸免,以为法官人品正直依法办案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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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1Beijing:西方侵入前我国只有法官没有辩护律师,被告只能祈求不能据理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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