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从制度经济学看法律为什么需要信仰
“法律无信仰,如车无油。”
别误会,我不是在吐槽今天的油价,而是想说,如果法律缺乏信仰作为燃料,规则再复杂、条文再精细,也只能徒劳地原地打转,最后被人踩在脚下,既无威严,也无神圣可言。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法律需要信仰? 为什么法律不能随心所欲地“人定”,而必须遵循一个更高、更超验的秩序?
换个说法,法律与信仰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 是“配角和主角”?还是“司机和导航”?是“鱼”和“鱼塘”?我们不妨跳出条文和法典的局限,从阿奎那的自然法理论以及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切入,聊聊法律和信仰背后的深层逻辑。
一、问世间法律几何?
1. 法律的复杂层次:阿奎那的四种法
中国人对法律的理解,通常停留在“人类法”这个层面,认为法律是立法者写出来的条文。然而,阿奎那早在13世纪就提出,法律分为四种:永恒法、自然法、人类法和神法。这四种法既层次分明,又相辅相成,解释了法律的来源、性质和目的。
永恒法(Eternal Law):上帝的计划
永恒法是上帝对宇宙秩序的永恒治理,是一切法律的根源。就像工程师设计的图纸,没有它,机器就无法运转。
比如,太阳东升西落、生命自然繁衍,这些都是永恒法的体现。
自然法(Natural Law):上帝的理性显现
自然法是永恒法在人类理性中的反映,内在于每个人的良知之中。就像一只“道德指南针”,它帮助我们辨别善恶。
自然法的核心原则是“行善避恶”,比如保护生命、追求真理、维护社会和谐。
人类法(Human Law):自然法的具体化
人类法是自然法在人类社会中的具体应用,比如交通法规、合同法等。这就像建筑施工的具体步骤,虽因场地不同而有所变化,但必须忠实于设计图(自然法)。
神法(Divine Law):超越性的救赎之道
神法是上帝通过启示直接颁布给人类的法,比如《圣经》的教导。它超越了现世的法律关注,指向灵魂的救赎和永恒的生命。
2. 法律体系的关系:从“天意”到“人间”
永恒法(上帝的计划) → 自然法(理性参与永恒法) → 人类法(自然法的应用)。
神法贯穿其中,关注永生的救赎目标。
这套层次体系告诉我们:法律不是随意产生的,它的权威必须从更高的秩序中汲取力量。
二、法律的信仰维度:法律为什么需要“神圣性”?
阿奎那的核心思想是:“法律不是人随心所欲的产物,而是上帝理性的反映。”换句话说,法律不是“人创造的”,而是“人发现的”。法律的权威来自超验秩序,信仰是其不可或缺的支撑。
1. 没有信仰,法律的权威站不住脚
假如法律完全是人定的,它就可能沦为“强权即真理”的工具:谁的拳头大,谁说了算。
比如:今天立法说“偷窃有罪”,明天换个疯狂的当权者,硬要说“偷在一定范围和数量内不算偷”,那么法律的威严何在?人们还会心生敬畏吗?
2. 信仰提供不可挑战的终极理由
为什么“杀人有罪”是全世界公认的法律原则?因为“十诫”规定了“生命神圣不可侵犯”,这一原则是超越文化和历史的,是上帝赋予人类的道德秩序。
如果没有信仰,法律就会沦为“工具性规则”,而不是“价值性原则”。人们只会服从强权,而不会尊重正义。
三、信仰如何为法律提供制度基础?
1. 信仰是法律的“锚”,固定社会的道德底线
法律的核心在于维护社会的“底线”,而信仰是划定这条底线的锚。如果没有信仰,人类的道德感会松散到无法支撑法律体系。
比如,没有“上帝禁止偷窃”的信仰,就不会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理念,而以平等为名所谓的“再分配”就会变成合法的抢劫。
2. 信仰降低了法律的实施成本
从制度经济学看,法律的执行是昂贵的。警察、法庭、监狱……请问哪个环节不需要成本?
如果没有信仰,法律只能依靠惩罚来约束人心,执行成本将变得不可承受。信仰的作用是让人主动服从法律,因为他们相信背后有更高的道德权威。
3. 信仰让法律具备长远的可持续性
信仰为法律提供了历史感和稳定性,确保它不因短期政治利益而扭曲。
历史上的许多法律崩溃,往往源于信仰的丧失。比如罗马帝国,法律曾经严密高效,但信仰瓦解后,法律体系也随之崩塌。
四、人能制定法律吗?法律的终极权威为何不属于人类?
1. 法律是“发现”而非“制造”
阿奎那指出,人类不是法律的创造者,只是法律的发现者。这就像科学家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而不是发明了它。
如果法律是人类随意制造的,那么它的神圣性从一开始就不存在,最终也将彻底沦丧效能,湮没于无闻。
2. 人类有限,法律需要上帝无限的权威
人类的理性和视野都是有限的,而法律的作用是管理整个社会,这需要更高、更无限的权威,那当然就是上帝。
如果法律的权威仅来自人类,就不可避免地会被私利操控。法律要超越个人和集团利益,必须有超验的维度。
五、没有信仰的法律,会变成什么样?
1. 法律沦落成“随意规则”
没有信仰的法律,像没有根的浮萍,随风飘摇。极权国家的法律正是如此,往往用“合法性”包装暴政,比如纳粹德国的种族法案。
2. 法律将失去对人性的尊重
法律如果不承认超验秩序,就会忘记它的服务对象是人,而不是权力。法律将沦为某个利益集团的工具,而不再是捍卫共同善的准则。
六、超越工具理性,重回价值理性
法律需要信仰,就像路标需要方向,发动机需要燃料。没有信仰的法律,既无法指引人心,也无法捍卫正义。
阿奎那的洞见提醒我们,法律不是简单的社会规则,而是一个帮助人类理解上帝秩序的神圣机制。伯尔曼告诉我们,法律除非被信仰,否则不能被实施。信仰让法律超越了工具性限制,使其成为人类追求正义与和平的桥梁。毕竟,一部没有信仰的法律,不过是赤裸裸的权力游戏罢了。
中国人离真理的信仰有多远,离真正的法治就有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