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胡耀邦无政府主义式偷换民主概念而实乃独裁专制乱邦性祸国殃民
以前,一直流传一个毛主席曾对胡耀邦这个人偶发性做过大概这么个点评,称:胡耀邦这个人呀,读过些书,也好说话。可就是不得要领......
我自己呢,以前也从官方媒体上看过一些胡耀邦的讲话,也谈不上什么犹如类似传说的那样,他如何如何的“民主开明”、如何如何的“坦诚为人”、如何如何的“才华横溢”、如何如何“的实事求是”,等等之类的赞美词。可,就始终看不到,他法理任内,何曾有过果敢魄力之举,而说到做到地付诸于具体的实践。
所以,本草民个人就只能客观就事论事地私下里认为:他这个人的言谈举止似乎有点:夸夸其谈,空洞无物;不懂装懂,哗众取宠;政治肤浅,法盲无知;可谓:华而不实,似是而非,谎言一堆,等之类.......反正,就是:满嘴跑火车,一点也无法令人有踏实感的那种。
为什么这么说呀?因为,你说他“马克思主义”吗?其具体言行却根本没有体现任何所谓“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实践的东西,而尽是愣头青式“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般,被邓大人当枪使,而法理不明,是非不分地尽干些政治蠢事:口口声声“民主自由”,却客观历史性参与了1976年“四五非法暴力”的幕后阴谋诡计性质的对抗和颠覆毛泽东政权之举;“墙头草”风派般不懂装懂而弄虚作假、颠倒黑白地篡改历史而法盲性不分青红皂白、空口无凭无佐证式搞政治强权而欺骗性的什么“平凡冤假错案”,而意在招降纳叛而非法架空并分裂时任华国锋为首的党中央;同时,还主导性参与了,歪曲历史、捏造是非而践踏司法、践踏民主人权性质的、以“莫须有”罪冤审冤判毛泽东夫人江青等人并江青迫害致死致残的恶劣且非法行径,以此来全盘本末倒置、颠倒黑白地诬蔑抹黑式否定“文革”之历史客观性、群众性,民主政治改革实质的运动。而这一切客观的历史事实,又有哪一点能客观性佐证其被美其名曰所谓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定义呢?结果,客观性却反过来坐实了他胡耀邦,确实乃陈永贵所一针见血地鉴定的那样“胡乱邦”了嘛!
而其政治上逻辑自相矛盾而口是心非、华而不实、似是而非的偷换概念式歪理谬论性质的忽悠,就必然导致其实践上内外交困而无法自圆其说,而里外不是人、自取其辱而大栽跟头。虽然他那些法盲政治性花言巧语能忽悠性招降纳叛式笼络住了一些书生政治幼稚般的“右派”公知们,为其站台而强词夺理地 为他狡辩。但,却始终无法摆脱得了客观事实性经历了实践检验真理过程中,铁般事实的打脸:空中楼阁,梦幻一场。
故而,听归听,说归说。毕竟纯属耳听为虚,而还得眼见为实。这不,今天这两条又偶发性看到了一个油管视频平台上,有人发帖了这么短视频。内容则针对性胡耀邦生前访问法国巴黎时,在记者会上一次应答对方时所回答的现场情景,其具体链接如下:https://www.youtube.com/shorts/_P001AO4RuI
从整个胡耀邦现场应答记者针对性提问时,而胡的回答内容及其原汁原味的遣词造句中,可以令人不妨客观性地透过现象看本质地透视出,他胡耀邦那“乱邦”式遣词造句,客观逻辑性是多么的法盲,而尽显其政治肤浅幼稚,理论性毫无马列而不懂装懂。
非但如此,且还法盲性涉嫌到其违反党章宪法中,那涉及的人权法、民主言论自由的法理规范!而法理逻辑上完全说不通!这就可以透视现象看本质地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上,透视出了胡耀邦这个人,其政治思想意识,确实就如陈永贵所一针见血地定义的那样:胡乱邦!典型的无政府主义式假民主、真独裁的政客!不懂装懂,夸夸其谈,哗众取宠!任上没干过任何实质性积极意义的好事!却全都是政治上偷换概念 、似是而非、而政治性歪曲、误导视听的歪理谬论!所以,他后来在政治上被其具体言行而授人以柄并由此被撤职打倒,也就不奇怪了!
而之所以有人又要搬出他去世时,又导引出众多院校内师生们对他的被迫下台了之后,愤而揭露了一点邓大人涉嫌违法乱政而阴谋诡计地指示他干了些伤天害理的事情,结果,人们反倒以同情弱者的心态,同情他被打压的可怜状罢了!他,作为一位党国高级干部而言,可是个政治敌我不分、好坏不分,而只为了那点乌纱帽而愣头青般冲冲杀杀的政客!反毛否毛,假话谎言政治骗性否文革、反文革民主政改运动,进而再参与以“莫须有”之罪践踏司法般迫害、冤杀了那无辜的毛泽东夫人江青以及其他政治异己的高干!这就是他那番所谓:“中国知识分子不必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无政府主义性质的假民主的遣词造句之后,再紧着强调其后面那就纯属悖论党章国法的所谓:“我们中国只是向我们自己的党员说过:共产党员要同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歪曲法理概念定义式而达至其话语中隐藏着违法违纪、乱政乱纲的独裁暴政的实质。
所以呢,为了进一步佐证他那套似是而非着偷换概念的歪理谬论忽悠的可被接纳性,他便再进而以另一种偷换概念的误导视听论调,似是而非地歪曲道“......我相信呐,这大概是,世界上所有党的、一个党的......一个共同的党的纪律,这么一个规定.......”
他又进而这么重复式歪曲其执政党的党章国法中,另一条明言规范,而这么误导视听道:“我们从来没有说过:中国的知识分子,要同我们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在所有的问题上保持一致。我们没有说过这个话。”
试问:胡耀邦上述现场应答记者的讲话中,哪里有任何一丁点儿的所谓“马克思主义”味道的内容呢?非但如此,还尽显其根本不熟悉中共历史性党章国法中八九不离十般都这么大约的明言规范,那就是:(无论知识分子与否)思想上一时思想不通,可以保留个人意见。然而,政治组织上,却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命令或安排。
这可与胡乱邦话语中那意在思想意识上所谓“高度一致”提法,是有着法理性本质的区别的。何谓“保留个人意见”呀?那就是:无论任何所谓的“党章”,它都首先必须受制于国家宪法所明文规范的法理条款下,尊重公民个体人权的民主自由。同时,又必须按照党组织中经过了民主程序的表决之后,服从于“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的具体决策而贯彻落实之。即理解得接受,不理解也得接受之意。意即:个人参与该党组织官方召集的行动上,不再做出任何个人情绪化抗组织决议的行径。然而,却并非政治性思想意识或理念上,必须苟同性那所谓“要同中央政治上保持一致”。
可鉴:党章上那些遣词造句中,其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等,都主次分明,而准确定义规范。而非可造次性地强迫任何所谓“党员”或非党员的别人,在思想理论性意识形态上,必须所谓“共产党员要同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而因为,于一个政党政治性的党员而言,该“党员”的客观法理性身份,首先是一个宪法下的合法公民为前提,其次才是该党的所谓“党员”。故而,而公民,本来就首先具备了其法理客观性的人权法规范的个人思想意识的自由了,只要没有涉嫌违法犯罪性质的伤人毁物即可。与非“党员”公民,在宪法面前,法理性享有人人平等的人权。而非被非法性另类对待。
否则,难道明明知道或后来客观事实性意识到,党中央高层那某一决策,纯属弄虚作假或说一套做一套性质政治欺骗行径,或已经客观性坐实该决议非但违反党国政治宗旨,且还涉嫌知法犯法、明知故犯的言行,难道还能昧着良心、昧着党心,而不做任何提醒、揭发或反抗或为民请命了吗?那还叫做所谓的“共产党”,所谓的“马克思主义”的实质吗?那还算得上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抑或一个遵规守法的公民,本该具备其英勇无畏精神本色,而敢向坏人坏事作斗争或敢向敌对势力作斗争的“共产党员”资格吗?那跟普通人,有啥两样呀?那还透顶这个什么“共产党员”的幌子,干着挂羊头卖狗肉的勾当干什么呀?
假设胡耀邦那个歪理谬论逻辑果真的能成立的话,那么,试问:
1)当年在举手中共九大党代会上通过了对刘少奇定性为“叛徒、内奸、工贼”提案时,仅有一个名叫陈少贞女将军,刻意装聋作哑地没有举手通过,是否也该算是触犯了胡耀邦逻辑思维中“党纪国法” 的那句所谓“共产党员要同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的说道,而该受到严厉的谴责和组织处分呀?然而,为何后来的胡耀邦,还特此高度赞赏了这位女将军明显大逆不道于那所谓“共产党员要同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的所作所为了呀?这不正是胡耀邦大脑意识深处的那种政治双重标准,而偷换概念式似是而非的口是心非、出尔反尔言行了嘛。
2)再就是:“文革”本来就是一场合法合规、且经过毛主席时代党中央高层,所民主程序性一致举手通过的群众路线性质的民主政改大运动的事实本质;以及当年相关那些人事上是是非非的案件,也全都经由当年毛主席时代党中央高层,所民主程序性一致举手通过的历史性重大决议,等等,那么,他胡耀邦们,怎么就没有如其所谓“共产党员要同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呢?而是,说一套、做一套,口是心非地践踏党章国法、乱政乱纲,而非法非规地搞假话谎言或弄虚作假式篡改历史、或伪造历史、或歪曲历史,而否“文革”民主政治而否毛否毛泽东思想,而“莫须有”罪诬陷迫害中共党国缔造者毛泽东无辜的夫人江青以及其他时任高干冤屈入狱或冤死或致残呢?
难道这种涉嫌践踏司法、乱政乱纲,而对自己的人民老百姓做政治欺骗的行径,那不就典型的形同纳粹戈培尔式邪门歪道的政治,而即便搁在当今欧美那些民主与法治体现都健全的国家了,也照样被视为黑暗政治,而势必被依法“告密”揭发和痛斥了嘛!还居然当众主观臆断式不懂装懂般诬蔑其它国家成所谓“......我相信呐,这大概是,世界上所有党的、一个党的......一个共同的党的纪律,这么一个规定......."
试问:那还有任何所谓“民主开明”可言吗?而胡耀邦那套乱邦性乱政乱纲的所谓“民主”,不正是典型的悖论法理政纲性质的无政府主义性质的假民主,而真独裁了嘛!那还算得上是那什么“真正的共产党员”或“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吗?那不就适得其反地践踏并毁誉了其所谓“共产党员”这个标签、践踏并毁誉了那什么“马克思主义”了嘛......由此可鉴:当年毛主席所针对性涉及胡耀邦的评语,完全客观而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准确无误,毫无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