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还是英雄?缘何民众同情隋广义与杨佳

作者:赵大夫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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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新闻引起了众人的关注。2022年10月24日,黑龙江省肇东市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件,凶手是残疾农民隋广义,他持刀杀害了退休副市长,凶手随后自杀。本应引发众怒的凶犯,却引起网民们一边倒的支持,还有民众拉横幅称赞他为“老英雄”、“为民除害”。这使我想起了10几年前的杨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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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隋广义案

 

隋广义年近七旬,是一名瘸腿的残疾老人,一生老实本分、与世无争,膝下只有三个女儿,没有儿子。而孙得志曾任肇东市副市长,四个子女在省城各大机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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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村委会将8.7亩地承包给隋广义耕种,并于1994年将这片土地分给隋广义作为口粮田。隋广义连续耕种了29年,且一直按照政策缴纳税费、公粮。孙得志退休后,在隋广义的土地旁边建有厂房和机械化渔场,但多年来从来没有提起过隋广义的土地是他的,也没有上门要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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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就在市里传出要修五环公路,需要占用这块耕地时,孙得志突然将隋广义告上法庭,凭借一张2002年发放的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声称这片土地是他所有,要求隋广义“归还土地”并“赔偿承包费”。 孙得志拿出的2002年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时任肇东市国土局地籍科长、现任肇东市国土局副局长辛某某开具。

 

案件审理过程中,村委会为隋广义开具了土地承包证明,还拿出了村里的台账,村民们也为隋广义提供了证词。但法庭只认孙德志的国有土地所有权证,一审二审都判隋广义败诉。

 

隋广义上诉失败,一次次上访也毫无作用,反而多次被派出所以“非法闹事”罪名拘留,同时还遭到孙得志嘲笑辱骂。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隋觉得气愤难当。家人称,其睡梦中都在诉说冤屈。最后因为有冤无处伸,终于在2022年10月14日,隋广义持刀冲向正在肇东市一处公园拉二胡的孙得志,大喊“你不让我活,我也不让你活”,连捅二十多刀才停手。随后也自杀身亡。

 

近日流出的网络照片显示,隋广义的坟前有许多民众自发赠送的花圈,花圈前还拉起一个横幅,上写“沉痛悼念隋广义老英雄 为民除害 造福一方 愿隋老英雄一路走好 百姓永远怀念您”。

 

2.杨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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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针对高发的自行车盗抢案件,上海市开展了专项打击行动。

 

民警在重点道路设卡,检查过往自行车的通行情况,对形迹可疑的自行车进行盘问调查。

 

2007年的十一假期期间,27岁的杨佳从北京来到上海旅游,并花了50元租了一辆自行车。

 

10月5日晚上8点半,杨佳骑着租来的自行车经过芷江西路、普善路路口时,刚好遇到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的一名巡逻民警在此盘查过往自行车。

 

民警发现杨佳骑的自行车没有牌照,要求杨佳停车靠边检查,并出示身份证件及自行车凭证。杨佳对自己正常在路上骑行自行车而被巡逻民警拦下,感到很恼火。

杨佳不解,马路上这么多人,为什么民警偏偏要查他?杨佳觉得民警在故意刁难他。

 

杨佳要求对民警出示相关的法律依据,否则拒绝接受民警的调查。杨佳与民警的争执冲突持续了40分钟,并引来了大量的路人围观。

 

当晚9点10分,杨佳因妨碍调查,被调至芷江西路派出所接受进一步的调查。

杨佳在派出所接受了约6个小时的盘问,在警方查清其真实身份并确定自行车系租用等情况后,杨佳于6日凌晨2时30分许被派出所予以放行。

 

在派出所里接受民警盘问的期间,杨佳拨打了公安局督察支队的投诉电话,并向督查反应其在派出所里遭到了民警的殴打。督查到场后,向杨佳表示,并未发现民警存在殴打的行为。

 

回到北京后,杨佳因对民警的盘查行为及督查的处理结果不满,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多次向公安部、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公安分局督查部门进行投诉。

杨佳认为自己不应该无缘无故的收到民警的盘查,且自己受到了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的殴打,要求开除涉事民警的公职,并赔偿其1万元,作为精神损失费和电话费损失。

 

之后,闸北分局督查支队曾两次派人前往北京,与杨佳进行协商,然而数次交涉后均无果。

 

2008年6月26日,杨佳从北京来到了上海,并入住在距离闸北公安分局步行10分钟距离的梅园招待所。

 

7月1日上午9点, 杨佳带着若干个啤酒瓶来到了闸北政法大楼,啤酒瓶内装着汽油。随身携带的,还有催泪瓦斯喷雾剂、防毒面罩、橡胶手套以及一把十几厘米长的单刃剔骨刀。

 

杨佳先是在政法大楼外路边的花坛,投掷了数个燃烧啤酒瓶,趁着大楼保安被火势吸引前往救火的间隙,冲进了政法大楼。

 

 

杨佳手持一把单刃剔骨刀,在闸北公安分局里疯狂的报复泄愤 ,最终造成六人死亡,四人受伤。其中,在本次事件中受伤的民警吴钰骅,正是2007年10月5日前往芷江西路派出所处理杨佳投诉的督查。杨佳的疯狂行为持续了10分钟,制造了上海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一次袭警事件。

 

关于犯罪动机,杨佳给出了如下的解释:“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2008年7月10日,公安机关对杨佳袭警案侦查终结后,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2008年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力终身。杨佳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

 

2008年10月20日,上海市高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在两级庭审过程中,杨佳及他的代理律师,都提到杨佳在接受芷江西路派出所的民警盘查时,曾被数名民警按到在地殴打。然而,两级法院均没有认定该情节。

 

一方面,是杨佳方并未能就殴打情节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另一方面,巡逻民警的执法记录仪及芷江西路派出所的监控录像,均未反映出民警对杨佳实施殴打。

 

2008年11月26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杨佳在上海被执行死刑。

 

1.    隋广义案和杨佳案的评价

 

目前由于种种原因,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报复性杀人案件频发。与那些面对无辜的路人,甚至儿童的行凶者相比,隋广义和杨佳都是因为冤屈久久不能伸张所致,而且报复目标相对精准,没有造成普通民众的恐慌。尤其是隋广义只针对仇人一人,杨佳还是有滥杀无辜之嫌,被害者未必参与其案。

 

杨佳袭警案当年在网络上的评价,两极分化严重,褒贬不一。有人说他“丧心病狂”、“穷凶极恶”、“毫无人性的暴徒”。有人称他“刀客”、“英雄”、“刚烈”、“有血性”。据称,每逢重大节假日,位于北京福田公墓的杨佳墓仍是监控地点,还安装了摄像头。

 

对于普罗大众,如果受到重大冤屈,有冤无处申,无法排解的话,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1.强忍下去。这也是大多数人的做法。人活在世,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如果事事较真,如何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忍了吧。

 

2.自杀。忍又忍不下,报复既没实力,又无胆量,只好自行了断。

 

3.报复杀人。人数并不多,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他们不但为自己出了气,也为那些苟且的人数众多的第一类人出了气。

 

本人当年读书时,四人一室。其中一位室友,恰好来自肇东市,其父是该市手握实权的局长。通过他的口中得知,当地的官场很有特色。当地国土局能够开出那样的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当地法庭能判隋广义败诉,一点也不奇怪。这也是当地百姓拉出横幅的原因。

 

有权有势者,还是应有所收敛,千万别把人家逼到死路。玉石俱焚,对谁都不是好事情,这是我对隋广义与杨佳案的最大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