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崩溃后的民主重建:从第一天到六个月的行动时间表

作者:中国现代哲学家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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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崩溃后的民主重建:从第一天到六个月的行动时间表

第一部分:中共崩溃后第一个月内的行动时间表

假设中共政权在某种突发事件下突然瓦解,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整个国家将处于权力真空、秩序混乱、民心浮动的状态。这一关键时期,将是决定中国未来走向的转折点。对于海内外民主党派而言,不能再只是呼喊口号、发表声明,而必须迅速、有序、果断地行动起来。

第1天:信息确认与初步响应(震荡日)

- 确认政权崩溃消息是否属实

- 海外民主人士联合声明

- 建立“临时民主协调委员会”

- 开通紧急联络渠道

第2-3天:舆论引导与秩序稳定(防失控期)

- 发布《临时政治宣言》

- 动员全国维稳力量暂时中立

- 号召群众保持秩序

- 恢复新闻与网络自由

第4-7天:政治架构初建(空窗期)

- 筹组“临时全国代表会议”筹备组

- 设立“临时过渡政府框架草案”

- 启动“全国征才计划”

- 向联合国等寻求援助

第2周:法治与行政接管期

- 正式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

- 宣布“临时宪章政府”成立

- 建立三权雏形组织

- 启动中共党产清查

第3周:民间组织与选举准备期

- 开放政党注册

- 发布政党参政与媒体规范

- 启动地方自治试点

- 展开宪政教育

第4周:国际接轨与长程路线图启动期

- 宣布“制宪会议”时间表

- 宣布“首次自由大选”时间表

- 启动转型正义机制

并行任务(整个一个月持续进行)

- 媒体自由改革

- 基础民生保障系统维护

- 防止极端势力趁乱掌权

- 海外华人支援动员

第二部分:中共崩溃后第二至第六个月的主要任务

第2个月:法制确立与宪法草拟月

- 召开全国制宪大会筹备会

- 设立“宪法起草委员会”

- 完成宪法草案初稿

- 整合原政权职能部门

- 启动党产与非法财产清查

并行任务:

- 建立法院与检察体系雏形

- 法律教育与地方自治培训

- 海外法界人才参与制度建设

- 国际司法合作建立

第3个月:全国普选准备月

- 公布全民大选时间表

- 成立国家选举委员会

- 政党合法登记与推广

- 审议通过《选举法》《新闻法》等法案

- 开设候选人辩论平台

第4个月:宪法审议与公投准备月

- 正式召开制宪大会

- 宪法草案公示与征求意见

- 确定是否公投通过

- 确立临时政府法理基础

第5个月:经济与社会重建月

- 发布《经济转型白皮书》

- 成立国家财政委员会

- 恢复民间金融系统

- 启动失业人口安置工程

- 设立社会信任重建机制

第6个月:国家新生启动月

- 举行第一次全国大选

- 宣布宪法正式通过与新国名

- 新政府就职,临时政府解散

- 成立转型正义法庭

- 重新建立外交与国际关系

并行任务:

- 建立国家纪念日

- 启动真相与和解机制

- 启动文化复兴计划

- 与台湾、香港、新疆展开政治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