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 超200万现金买房 买主要公布身份现真身
针对愈来愈多买家透过隐秘的空壳公司以大笔现金购买加州豪宅及昂贵的房地產,联邦财政部27日宣布,凡以200万元以上现金购买洛杉矶县、旧金山县、圣马刁(San Mateo)县、圣塔克拉拉(Santa Clara)县与圣地牙哥县的买主必须公布真实身分。这项暂时性规定,8月下旬生效实施至明年2月底。
法规要求产权保险公司详查现金买家的真实身分,违者将遭重罚。
不少富人愿意花费千百万元在洛杉矶山岗或海岸购置豪宅。除了影视明星、金融主管和外国富豪,洛杉磯房地產也吸引不法分子试图购买华屋来洗钱。
联邦政府高度关注这些个人使用空壳公司来藏钱,已加强打击。美国财政部更宣布,将要求洛杉矶县、圣地牙哥县和北加州三个县昂贵房地产的买家在以大笔现金透过隐秘的空壳公司购置时,要透露身分。
上周,司法部指控马来西亚官员利用空壳公司和遍布全球的银行帐户洗钱至少10亿元盗取的公共发展基金。
联邦检察官指控被盗资金包括投资2013年电影「华尔街之狼」 (The Wolf of Wall Street)、一家比佛利山庄酒店和洛杉矶地区四栋豪宅。
四栋豪宅包括已故电视明星蒙塔尔班(Ricardo Montalban)的故居, 2012年以4000万元购得,以及2014年以3100万元买下位於1201 Laurel Way座落山坡上,有护城河环绕的豪宅。
根据法庭纪录,这两处华屋是透过数百万元电汇由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ies, or LLCs)购买。
进一步披露买主的要求是暂时的规定,為了日后可能制订永久法规提供准则。规定8月下旬生效实施至明年2月底。
在加州的五个县区(洛县、圣地牙哥县、旧金山县、圣马刁县、圣塔克拉拉县),新规定适用於200万元或以上的所有现金交易,去年洛杉矶县有3500多宗交易属於此类。
联邦当局发现,曼哈坦与佛州迈阿密-戴德县豪宅现金买主中,四分之一曾涉非法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