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轮让日本面对疫情防控和人权两难

日经中文网 2020-02-13 21:05+-

病毒肺炎,日本政府持续展开未知领域的危机管理。疫情初期阶段在不确定病毒威胁程度和性质的情况下采取边境防控措施防止传染扩大,同时还要考虑人权方面的问题。日本现行法律的规定存在局限,首相官邸不得不采取各种特例措施。

在决定从疫情发源地中国湖北省撤侨之后,又陆续出现各种新的问题。当前直面的是停泊在横滨港的“钻石公主号”游轮,截至2月13日中午时分感染者已经达到218人。甚至有检疫官也被确认感染。

该游轮进入冲绳县那霸市时接受检疫,取得了临时检疫证,但在驶向横滨的途中获悉此前在船上的香港男性已经确诊感染。

鉴于当时31人中有10人呈阳性的情况,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和厚生劳动相加藤胜信于2月4日深夜进行了紧急协商。“晚上光线暗的时候靠岸很危险”,据出席人员透露,菅义伟等人改变了原本允许人员下船的方针,当场协商了将感染者送往医院等行动。

游轮让日本面对疫情防控和人权两难

“钻石公主号”游轮

游轮上的乘客加乘务人员共有约3700人,来自56个国家和地区。停泊在横滨港的法律依据是日本的检疫法,由于目前还在检疫中,游轮仍处于待命状态。一直让人员滞留在船内等待涉嫌侵犯人权。日本政府正朝着到2月19日结束14天观察期后允许下船的方向进行调整。

日本政府将新型肺炎指定为感染症法的“指定感染症”和检疫法的“检疫感染症”,按规定不能对没有症状的人员进行强制隔离。为防止传染而让乘客呆在自己房间里的只停留在要求的层面。在此期间能否防止船内二次感染还未可知。

在2月5日做出在船内单间里等待的要求之前,按照旗国主义原则是不能适用日本法律的。游轮为英国船籍,原则上适用英国法律。游轮进入日本领海之后,日本政府才能对其下达指令。

为应对出现新型传染病的情况,日本自民党内有意见认为应根据传染性等危险程度来修改感染法中的分类。出现了修订相关法律,新设一个比新型冠状病毒所属的2类更高的“准1类”等方案。以便在疑似情况下更易于要求住院,防止二次感染。

海外许多国家采取强制隔离措施,日本政府官员表示“在发病前就进行检测非常少见”。美国方面,对从武汉回国的人员,即使没有症状,也要在临时的居住空间里隔离最长2周时间。澳大利亚则宣布把从武汉回国的人员收容在印度洋孤岛“圣诞岛”上进行隔离。

尽管有了游轮上的人下船的眉目,但仍面临难题题。日本厚生劳动相加藤胜信2月10日提到了下船之前进行全员检测的方案。

日本目前的检测能力为每天300人左右。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2月12日的对策本部会议上提出“到18日为止要确保每天1000件以上的检测能力”,但实现全员检测存在困难。如果集中力量来应对这艘超过3000人的游轮,很可能削弱日本其他各地的检测能力。

日本厚生劳动省内部有观点指出,2009年爆发新型流感时,“把资源配置到边境防控措施方面,导致医疗机构变得脆弱”。游轮上的人员约8成是外国人,而日本只有有限的医疗机构具备能力接待不会日语的外国人。

游轮让日本面对疫情防控和人权两难

综合考量这些情况后,日本政府依照出入国管理法拒绝了发现疑似新型肺炎患者的另一艘游轮“韦斯特丹号”入境。

出入国管理法第5条第1项1~13款列出了具体的拒绝入境案例,此次适用的是第14款“有理由认为有可能危害日本利益和公共安全的情况”。这是二战后唯一一项经内阁会议通过的特例措施,2月12日决定拒绝从中国浙江省入境也是适用第14款。

安倍在1月30日以后表示“该采取的措施要毫不犹豫地实施”,这种表述方式令人联想到半强制性的应对措施。原本将认定为指定感染症后的施行日定在自公布起10天后。如果缩短公示时间有可能带来很高的诉讼风险,但由于受到自民党等各方面的批评而转为提前施行。

日本政府在边境防控措施方面重视对人权的考虑,是基于此前强制隔离麻风病事件的反省。关于熊本地方法院下令国家对麻风病患者家人进行赔偿的判决,安倍2019年决定不进行上诉。虽说是为了防止传染扩大,但采取具有强制力的措施,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首相等政府高层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