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宫奔驰女” 我和胡锡进打了个赌
关于故宫奔驰女,我昨天在微信公众号“杭子牙”和胡锡进打了个赌,胡锡进说“如果那些财产是非法获取的,这一家绝跑不了”,我对这句话表示没有信心。
巧合的是昨天晚上,故宫就回应了这件事情,发布了院长的致歉声明,并表示“经研究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故宫博物院分管副院长和保卫处处长停职检查。”也是从昨天晚上开始,因为武汉疫情扩散,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焦点已经开始转移。
所以,现在看,有很大可能,我会成功保住这笔“巨资”,胡锡进可能会输。
不过我要再次申明,就这件事来说,我还是更希望我自己输,输掉这1000元钱,我会比赢了胡锡进更开心。
另外,我昨天和胡锡进打赌,还引发了其它一些讨论,总结起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个是对胡锡进的个人评价问题,一个是对该女主丈夫一家的特殊身份背景问题,一个是对国家法治的信心问题。看完这些讨论,我觉得有必要再详细说明一下,我对这几个问题的认识。
先说最简单的,第一个,对胡锡进的个人评价问题。
我知道,因为胡锡进经常在一些热点问题上表态,也因为当前国人对一些问题的多元认识,很多人对胡锡进有不一样的评价,有很多“胡粉”,“胡黑”也不少。我对胡锡进不“粉”也不“黑”,也没有什么交情,对他的认识,我概括起来可以用四句话说明:
第一句,他是一个了不起的媒体人,无论是从市场角度,还是从媒体影响力的角度;第二句,他是一个热爱国家、希望国家和社会能向好发展的人;第三句,他有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和媒体人对社会现状及未来发展的不满与焦虑,这种不满与焦虑,同时又和对国家未来的信心互相交织;第四句,他也犯过一些愚蠢的错误,比如多年前对PM2.5的肤浅认识,以及因为公款旅游而被纪委处分等,从这个角度来说,他就是个普通人,但与此同时,他又在我们当前仍然非常有限的空间,讨论了很多一般人无法碰触或讨论的事情,这又是他的不普通之处。
我也是媒体总编,因为工作需要经常在国内外跑,对媒体人的了解,我相信还是比较透彻的。我相信,我对胡锡进的这个认识,也是很多真正了解这个人的认识,就算是胡锡进本人,应该也不会觉得有太大出入。
第二,该女主一家的身份背景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我和胡锡进的看法大体一致,我也不认为该女主丈夫的家庭能在这件事上给她提供太多保护。该女主丈夫的爷爷是位老革命,在建国后虽然位置不低,但基本都处在体制内边缘位置,再加上已经去世多年,很难说现在有什么影响力。
该女主的公公多年前曾身居要职,是个部级干部。这个级别的干部确实掌握着很多公共资源,能影响很多事情,甚至就其家族财富的来源,这个职位是否发挥过影响,也给人以充分想象。
但另一方面,了解我们体制的人又都知道,像这样的退休部级干部,在北京真不算什么人物。而且,在咱们那个人走茶凉的体制,搞出今天这么大一档子已经轰动天下的事,我相信就算是他想发挥影响,估计也没有人敢出来替他抗事。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其实还可以反向思考,如果他家现在真还有那么大的能量,在咱们严厉的网络管理下,还能掀起这么大的舆论?还能让给网民扒个调低?
不可能嘛。不信换个真正有背景、有能量的,你扒一下试试?不把自己扒掉一层皮才怪。
所以,就这个女主丈夫的家族情况,我的看法有三点,第一,以他家的特殊背景,能搞那么多钱,肯定有问题,但是这个问题到底是违法还是违纪,还是说是利用了处于灰色地带的人脉关系,就不好说了。第二,他家的家风家教肯定有问题,不然也不可能纵容家人那样招摇炫富,这反过来也能强化了人们对他家族财富来源的质疑;第三,这家人现在肯定肠子都后悔青了,搞不好已经在商量着怎么切割这个暴露了家族财富的炫富女了。
所以,高调炫富,坑爹坑夫坑自己,那些聚敛了很多财富,同时又来路不明令人质疑的,在今天这个互联网社会,要学会夹着尾巴做人才行啊。
第三,对法治与反腐的信心问题。
首先必须强调,我对咱们国家法治与反腐是充满信心的,这个事件之所以能引发舆论如此关注,本身就是反腐的成果,不论她和她丈夫的家族最终是否会受到审查,对中国法治来说都是进步。
从国家的角度,我绝对不认为有包庇这一家人的任何理由。相反,作为国家的管理者,现在有这么一档子事出来,正好可以立个反面典型,借这件事震慑和敲打一下那些有着特殊背景的家族,同时也让人民对下一步的法治与反腐建立信心。迄今为止,这件事还能让社会讨论,就很能说明问题。
无论从哪一个角度说,为了这么一家子人,就算是他有一定背景,如果损害到国家法治与反腐权威,损害到人民对国家的制度信任,也是不值得的。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咱们国家的管理者,应该是非常清醒的。
所以,因为这么一个特殊事件,一些人对国家法治未来担心,我觉得是没有必要的。有些人说决定是否启动调查这个事件的原因是“政治”而非“技术”,我觉得也很难说通。
我之所以和胡锡进打赌,几乎肯定胡锡进会输,主要是从办案的技术层面进行分析,是由这个事件的调查难度决定的,它并不影响我对国家法治未来的信心。
就像我在昨天文中说的,这件事情的难点在于,就算这些财富是非法获取的,你怎么入手去查?以什么理由去启动调查?
调查是要讲法律和程序的,有过类似案件侦办经验的应该都清楚,很多在平常看起来挺简单的事,真要合规合法调查起来,要拿到扎扎实实的证据,并且让嫌犯落案,其实还蛮难的。
在现实国家治理与司法实践中,就像我的一位读者朋友说的,让每一个犯罪分子都受到应有的惩罚,用作宣传肯定正确,但事实上根本不可能做到。在一个疑罪从无、讲究证据的现代法治社会,就算是法律法规再完备,技术侦查手段再先进,也有破不了的案子,有逃脱法律制裁的漏网之鱼。
更何况,该女声称的那些属于自己的美国房产,还记录在别人的名字之下。像这种既跨国,又经过多重身份掩护进行的财富转移,要调查取证起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几乎是不可能的。
还有,事件中的女主角,据说在第一时间就已经飞到了美国。在中美还没有司法互助与引渡协议的情况下,像这种人已经跑出去的,你怎么办?除了劝返,我看一点招都没有。
如果劝返,换了你,你会回来吗?我觉得这个可能不大。在类似事件中能跑出去的人,就没谁还想着会回来。事实上,在美国和加拿大,也包括新西兰等,特别是一些比较繁华一些的城市,有很多这样逃出去的人,被调查或劝返回来的,少之又少。
但是反过来看,是不是这些人不回来,国家法治就没希望了?那也不是。就好像香港,葛柏、吕乐等大贪也没有抓回来,但廉政公署和监督机制建立了,香港的法治与反腐就胜利了。
对内地来说,也是这样的道理,只要中国的法治与反腐制度能够建立起来,能够保证其有效运行下去,就算是这个女主一家逃过制裁,也是国家法治的胜利。这里面这个辩证关系,大家要搞清楚。
所以这件事怎么查?我看会很难。其最可能的结果,是故宫处理几个人、背个锅之后就不了了之。然后大家开始关注武汉肺炎,然后开始过年,然后......就没有然后,就过去了。
这听起来好像挺让人沮丧,但没办法,这是最大的可能,是由这个事件的调查难度决定的。这也是我一直不想谈这个事情的原因,因为就是谈了,也一点招都没有。
当然,就这个事件来说,我更愿意自己输。再说一遍,我宁愿自己输。如果我输了,会心情愉悦地发1000块红包给各位吃瓜群众。咱买不起1000万的表,发1000块钱红包,咬咬牙还是可以的。
咱一诺千金,这些话,今天必须再说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