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案凶手认杀不认罪 还有“讲条件”筹码

凤凰网 2019-06-22 15:18+-

       当地时间6月12日,庭审第一天,辩方律师在开案陈词中就爆出重要情况,称被告克里斯滕森承认“杀害了章莹颖”,案件迅速引来了舆论关注。

       当地时间13日,庭审第二天,检方在法庭上向陪审团展示了一段来自当地社区商店的监控视频。

       视频显示,嫌犯克里斯滕森在章莹颖失踪后第三天,在该商店购买了下水道强力疏通剂Drano和13加仑(相当于2.6桶桶装水体积)的厨房垃圾袋。不过,目前还不清楚克里斯滕森购买这些物品的目的是什么。

       当地时间6月14日,庭审第三天,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探员出庭作证,检方播放了近40分钟长的FBI探员对克里斯滕森的问询视频。

       视频的内容包括克里斯滕森在2017年6月9日的行踪,而章莹颖就是在那天失踪的。据克里斯滕森回答,他那天很“疯狂”并且情绪不好,所以他开车去了。并表示,当时章莹颖“看起来很恐慌”,所以他捎了她一程。

       但是,克里斯滕森又说,他之前被问及章莹颖失踪时,他理所应当地认为那不是他搭载的人,因为他认为所有的亚洲人长得都一样。

       当地时间6月17日,庭审第四天,检方提交的证据中有一根棒球棒。警方称这根棒球棒在6月9日被发现于克里斯滕森的公寓,在喷洒鲁米诺溶液后产生蓝色光芒(鲁米诺是一种用于检测血迹的化学试剂,可以检测出极微量的血迹形态,蓝色光芒意味着棒球棒上沾染了血迹)。

        在与其前女友的对话录音中,克里斯滕森称曾使用此棒用尽全力击打章莹颖头部。

       当地时间6月18日,庭审第五天,FBI几位探员出庭作证,展示了对克里斯滕森公寓搜查时得到的物理证据,包括地毯、墙皮、墙角和床上物品,并发现了血迹。

       一位伊利诺伊大学当年博士生艾米莉·霍根(Emily Hogan)证明,她在章莹颖失踪的早晨遇到了一名大约30岁的白人男子,自称是便衣警察,问她能不能协助调查,还邀她上车以便他提问。

       霍根还在之后警方提供的六张驾照照片当中,相当确定地指出,克里斯滕森是试图诱使她上车的人。

       另有证据显示,克里斯滕森从2017年2月至章莹颖失踪前,曾经多次在电脑上浏览或下载有关连环杀手、强奸和虐待等相关内容。

       当地时间19日,庭审第六天,检方的关键证人、克里斯滕森的前女友Terra Bullis出庭作证,并在法庭上播放了几段录音。在章莹颖失踪一周后,FBI探员曾与Terra Bullis接触。

       他们告诉她关于克里斯滕森可能涉及失踪案,并希望她能协助调查。警方向她提供了两个类似于咖啡杯和便利贴的录音设备,以记录他们之间的谈话。她同意了警方的要求。

        此后,Terra Bullis为FBI录制了九段录音,19日在法庭上播放的就是其中几段。在这些录音中,克里斯滕森描述了他的“偏执幻想”,以及谈到FBI正在跟踪他,并窃听了他的公寓。

        在一次谈话中,克里斯滕森告诉Terra Bullis,他将在以后告诉她有关此案的更多细节。2017年6月29日,在参加完章莹颖守夜活动回家途中,他对Terra Bullis描述了自己杀害章莹颖的过程,Terra Bullis当晚便将录音转交给警方。

       当地时间20日,庭审第七天, Terra Bullis第二次出庭作证,她向陪审团描述了她是如何协助FBI录下了克里斯滕森描述杀害章莹颖过程的关键录音。

       2017年6月29日晚上,克里斯滕森向Terra Bullis描述了自己杀害章莹颖的过程。克里斯滕森说,他首先在卧室里试图将章莹颖掐死,在尝试了将近10分钟后,又将其拖进浴室用棒球棒重击她的头部,随后用利器刺伤她,最后将其砍头。


       在七天的庭审中,检方出具了留有被害人DNA的关键证物、犯罪嫌疑人在事后购买的疑似处理尸体的相关物品、狱友证词以及FBI探员问询视频等证据。

       章莹颖一方的律师王志东称,检方证据链已经形成,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嫌犯女友Terra Bullis录下的9段录音。

       嫌犯认杀不认罪只为争取免死

       在过去七天的庭审中。检辩双方进行了激烈交锋。其中,最出乎意料又让人难以理解的,莫过于被告克里斯滕森承认奸杀,却又坚决拒绝认罪。在刑事审判中,这一主张并不违反美国法律规定。律师分析,克里斯滕森这一奇怪举动,实为辩护策略。

       根据美国法律,定罪必须以完整闭合的证据链为依据,而非单纯口供。被告通过律师承认绑架、强奸、杀人、毁灭证据,但否认有罪,而其证词并非直接提供给警方或法庭,这就迫使警方、检方不得不设法自行补齐证据链,否则难以将其定罪。

       但要补齐证据链,就要找到关键证据,而这些关键证据的“钥匙”却又掌握在被告手中。

       很显然,被告认定法庭、检方和警方难以自行补齐足以将其定罪的证据链,如此一来,他就可以用自己手握的“钥匙”和法庭、检方讨价还价,争取以“认罪”换取较大幅度的减刑。

          这一方法能否奏效?克里斯滕森免死几率有多高?

        华人律师:“杀13人”或成嫌犯“讲条件”筹码

        除了拒不交代章莹颖遗体所在地来逃避死刑判决这一关键要素外,庭审中还有一个细节引起华裔律师刘龙珠的警惕。

       在17日的庭审中,两名FBI探员出席作证时分别表示,FBI掌握的窃听记录中克里斯滕森曾自称杀了另外12人,章莹颖是他的第13个受害者。不过,调查人员仍无其他相关证据证明此事。

       刘龙珠律师分析认为,一旦克里斯滕森真的被当成杀害了13个人的连环杀手,那这很可能成为免去死刑的一个筹码。

       比如,克里斯滕森可能提出的这样的条件:如果不判死刑,他就说出其他12个人在哪里之类。但是,目前根本没有证据指向他还杀了另外的12个人,克里斯滕森大可以自己编故事,拉长时间。”

        刘龙珠认为在证据确凿情况下承认杀人,会给陪审团“诚实”印象。

       在本案中,同一陪审团将判断其是否具有加重情节,以确定是否判处死刑。如有一人持不同意见,克里斯滕森将不被处以死刑。

        章莹颖家人的律师王志东透露,预计控辩双方将于当地时间6月21日结束对证人的传唤,法官将与双方讨论给陪审团的指示,该过程陪审团不会到场。

        双方律师将在当地时间6月24日发表至关重要的结案陈辞。

  • 最新评论
  • WWGK

    法律的制定需要考虑所有可能的情况。站在专制者的立场自然是越简单越好,这样就既省事,又有尽心所欲的裁处甚至伪造罪名的空间。但是站在冤假错案的受害人立场就完全相反了。红朝建制后初始几年还制定了一些刑法规章,反右后毛个人权利无限大,一直到文革结束没有制定任何法律规章,一切都按国务院下达命令而行。命令可下可撤,朝令夕改,于是酿成那段时间铺天盖地的冤假错案。五毛奴才们受红朝酱缸文化熏陶,整天津津乐道红朝的伪发展成就,对共党惘顾社会公平的行径则全然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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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局者迷

    楼下的一帮就是适合呆在红朝,那样可以随时被刑讯逼供、屈打成招、俯卧撑死、躲猫猫死,还要自付子弹费,根本不浪费纳税人钱财,完全符合五毛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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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之见

    西方法制闹剧,国人好好看吧。看明白了,就知道为什么中国不能照搬西方的体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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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ainaide

    这就是民主,简直浪费纳税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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