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真正的最高法院院长 并不是周强
在中国,有个官不好当,那就是法院院长。在我老家,2002年市中级法院就发生集体贪腐大案,13名法官涉案,牵扯出44名律师。后市委选派人大秘书长担任法院院长。该院长没有学过法律,如何能当法院院长?市委书记有交待,懂不懂法律没关系,案件公正不公正问题也不大,关键是不能再发生贪腐案件。该院长上任后,就将反腐倡廉作为头等大事,并高调接受央视采访,被誉为反腐院长。他上任伊始,就反腐招数频出。一是召开廉政大会,邀请所有法官的妻子参加会议,他呼吁妻子们为了家庭的幸福,监视他们的丈夫,对丈夫河东狮吼。不久,他又出一招,每晚电话查岗:院长电话副院长;副院长电话庭长;庭长电话副庭长,副庭长电话法官。因为他认为只要法官不出门应酬就不会贪腐,加之每天电话相当于警钟长鸣。如有法官不接电话的,第二天就到纪委去说清楚。就在他就任院长的第三年,该中院被评为全国反腐倡廉优秀法院,但不久,他自己却因受贿罪被判刑10年。于是该法院再次声名狼藉。怎么办?市委书记很头疼,派谁当院长呢?再出事,他自己的乌纱帽也保不住了。最后,有人建议调检察院女检察长当院长,说女人胆小,再说她也快退休了,不会犯傻。市委书记千叮咛万嘱咐,果然,女检察长熬到退休,没贪。时间到了2011年,省高院派了一名副院长、法学博士来当中院院长。该院长年轻有为,著名法学院毕业,师从刑法学泰斗。但去年8月,他因贪腐被捕。他的同门师兄弟,刑法学博士,检察院检察长也因腐败落马。这次,市法院院长和检察长双双都滚鞍落马了,再选谁当法院院长呢?
周强命运到底会如何?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介绍一下毁誉参半的周强。周强现年59岁,湖北黄梅人,西南政法大学民法专业毕业,法学硕士。曾任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湖南省委书记,现任最高法院院长。可见,周强是法学科班出身,并且是团派的代表人物。应该说周强还是有法治理想的,他在湖南省任省长期间就提出“法治湖南”的执政理念。
有一件事周强可圈可点,那就是2007年,他曾推出了一部填补中国行政程序立法空白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周强提出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该行政程序规定 委托行政法学权威 应松年教授起草,共十章一百六十九条,以“公民享有更多程序权利,政府承担更多权利义务”为立法思路。无论是涉及行政决策、执法,还是行政听证、指导、监督检查等,公众均享有参与权。但周强在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期间,也发生了被软禁的失明民运人士李旺阳在医院离奇死亡事件。周强于2012年7月30日表示李旺阳死于自杀,证据确凿。但社会舆论普遍认为李旺阳死于被自杀。2013年7月12日,“湘西非法集资案主犯”曾成杰被长沙市中级法院执行枪决。7月13日,曾成杰的代理律师王少光发表“紧急声明”,这份声明中暗示周强有伙同湖南官员为掩盖“黑打”占财而杀人灭口、为保位升官而不择手段“维稳”的嫌疑。
但真正将周强推向风口浪尖的却是2017年1月,周强在就任最高法院院长四年后,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公开表示,各级法院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旗帜鲜明,敢于亮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周强的上述言论引起了舆论的轩然大波,法学家贺卫方、张千帆等人称其“是真正的祸国殃民的言行,完全是在开历史的倒车”。之后,中国法律界、中国知识界的部分公民发起公开联署要求周强辞职。贺卫方愤然写道:“无论怎样的国度,司法如果没有独立性,那就意味着它会常态地受到法外因素的干预,无法严格地依照法律规则裁判案件和纠纷,也就难以让国民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冤屈遍地,引发造反。即便在古代中国,包拯故事也代表着人们对司法独立的渴望。因此,把司法独立说成是什么西方观念,必欲除之而后快,是真正的祸国殃民的言行,完全是在开历史的倒车”。
这就是周强的两面人生,一面是有法治理想的法律人,另一面是世故老道、没有底线的官吏。 在宪政民主社会,周强或许可以成为一个优秀正直的法官和官员, 但在极权专制社会,周强只可能成为一个对上磕头,对下扇耳光的酷吏。
周强此次能够逃过一劫吗?我的看法是有点难,但未必不可能。难点不在于他是否导演了陕北千亿矿权案卷宗失踪事件,也不再于先判后审,而在于他的团派身份。之所以说有可能逃过一劫的原因,在于习近平是否相信他的忠诚,毕竟他曾为了讨好习近平曾冒天下之大不韪,提出了“对西方司法独立亮剑”这样无底线的口号。
我曾多次说过,中国是个人治社会,根本就没有法院,只有负责审判的官员。最高法院院长也就是个副国级官员,懂不懂法律都没关系。周强的前任王胜俊就没有学过法律,一样是首席大法官,并且在任上还玩出了花活。在对待死刑判决的问题上,王胜俊提出了三个量刑依据;即“一、要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二、要以治安总体状况为依据;三、要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并提出了“三个至上”的审判理念,也就是“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当时,就雷倒了无数法官。什么是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判谁胜诉算是“人民利益至上”?如果让不同的法院、法官都按照各自对于党的事业、人民利益的理解,岂不是要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燕瘦环肥,五花八门?
事实上,无论是周强还是王胜俊都只是一个名义上的最高法院院长。在极权专制社会,只有一个人是最高法院院长,在古代是皇帝,在当今是习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