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唤醒观众关注被遗忘的小人物的命运
《芳华》的布景新得扎眼。标语条幅是新的,上面的字是新的。宣传画是新的,画上的人物形象是新的。文工团的军装、衬衣是新的,就连那些青春气息肆意、荷尔蒙爆棚的肉体也是新的,新到像是新生代娇生惯养的女娃儿们,不像那个缺吃少穿年代应该有的窘迫样子。
这样的对比在《芳华》中处处可见,以青春对枯萎,以完整对残缺,以美好对戕害,以不舍对割裂……这种对比制造了潜在而强烈的戏剧冲突,感受到这种冲突的观众,会忽略掉剧情上的平淡与转折上的突然。一个看上去很小的“偷军装事件”为何会贯穿一个女兵的悲剧一生?一个“学雷锋标兵”为何因为一个再正常不过的拥抱而突然失去了所有的荣誉?……只有在对比之下,才能摸得到影片内在跳动的脉络,也能感受到冯小刚借着抒发“文工团情结”想要表达的“电影野心”。
在宣传策略上《芳华》已经被定义为一部类似“致青春”的电影,这种大面积的宣传口径也影响了不少观众对《芳华》的认知,于是讨论被凝固在洁白的大腿、单纯的情感、美好的回忆这个层面上,至于战争的血腥与残酷、集体主义对个体的戕害、天注定般的命运不平等,成为被弱化的主题。可看到的人毕竟能看到,《芳华》也不是那种一味讲究含蓄的电影,相反,它已经说得很直白了,怎么理解,还要看观众从哪个视角切入。
因为喜欢某段生活经历,就想去给那段经历拍一部电影,对于创作者而言,不是想到了就去做那么简单,冯小刚如果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文工团情结”,那么电影则完全可以走《与青春有关的日子》的轻喜剧路线,也吻合他以前被固化的喜剧风格。但尝过《一九四二》、《我不是潘金莲》等深度创作滋味的冯小刚,显然已经不愿意随随便便做一部电影,声言逆流而上的他,如果不在《芳华》中砸出点响来,是没法填补他的创作欲望的。
熟悉冯小刚电影的观众会发现,他其实是一位擅长做加法的导演。在王朔的小说上做加法,他拍出了《甲方乙方》等数部好看的喜剧。在刘震云的作品上做加法,他拍出了《一九四二》、《我不是潘金莲》这样或深沉或具批判性的电影。但在拍《芳华》的时候,冯小刚是做减法的,他要在严歌苓的原著作品的基础上来做减法,这给他制造了不小的困难,要知道,很多时候做加法容易,做减法反而很难。
读过严歌苓原著小说的读者,会从小说那里感受到人物心理更细腻、更敏感的变化,也会对人物命运的曲折与人生色调的灰暗有更深刻的体会。有些观众不明白冯小刚为什么不能按照原著去拍,这恰恰说明了问题所在,他不是不想,而是不能。在现有条件下能把《芳华》拍到这个水平,冯小刚已经尽到了他最大的努力。能拍得更好吗,当然能。换了别人会比冯小刚拍得更好吗,不见得。
精神失常的女兵在大礼堂外面的草坪上独舞,昔日的女战友对欺负残疾退伍兵刘峰的联防队员骂了句脏话,这样的情节让观众热泪盈眶。是这样的情节设计有多么独到吗,并不是,在别的影片里,大家也看到过。但偏偏在《芳华》中,它有着戳人泪腺的功能。
观众为什么落泪,比冯小刚为什么要拍摄这些情节更值得琢磨。《芳华》不止是为那段流逝的岁月刻一座纪念碑,也不是只想为受了委屈的英雄说句公道话,它更想唤醒观众去关注那些被遗忘的、被遮蔽的、大历史背景下每个小人物的命运,他们念念不忘的青春与时光,经过了时间的洗礼后,值得怀念,哪怕这怀念背后,藏着一声压抑的、长长的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