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派得势? 中共爆五中内幕
北京时间10月31日,在十八届五中全会刚刚结束之后,新华社发布报道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该促进法引起了民间特别是文化界的强烈关注,因为该法案大幅度的放宽电影剧本的审查,大规模的放宽外来电影准入,对现在的电影审查制度进行了几乎是颠覆性的改革。中共几乎完全的放开电影剧本审查,这在中共执政后还属首次,背后含义颇不寻常。
电影审查制度的末日
10月30日,广电总局局长蔡赴朝做了关于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的说明。蔡赴朝称,广电总局鼓励企业、其他组织从事电影摄制活动,鼓励民间的电影事业发展。并且将取消电影摄制许可证,还将简化剧本审查,完全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广电总局为促进电影产业的发展,会降低电影活动的准入门槛,下放电影摄制审批、特殊题材电影剧本审批。有观点认为,此举意味着中国电影剧本审查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研读草案条文,会发现该促进法并未规定新增行政审批,并取消了2项已有的行政审批。也就是说,今后电影拍摄只需申请《电影摄制许可证》,一般题材的电影剧本只要对梗概进行备案,无需另行审批。在举办电影活动方面,电影摄制审批、特殊题材电影剧本审批、电影公映审批、电影放映审批和涉外电影节审批5项权限均被下放。企业不用再向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申请,直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申请即可。
众所周知,中国实行严格的电影审查制度,这种电影审查制度脱胎于实行文化管控的苏俄。中国拍摄的每一部电影,都要经过由36人组成的电影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审查的重点是思想内容与政治立场的审查,审查的依据是2001年出台的《电影审查规定》。根据该规定,凡是“贬损革命领袖的”、“有刑讯逼供情节的”甚至是表现酗酒、吸烟的电影一律禁播。例如大陆导演姜文的《鬼子来了》,即因为“表现了中国百姓在抗日战争时的愚昧、麻木”,而被禁播。
无论是鼓励民间电影事业的发展,还是取消电影摄制许可证,或者完全取消一般题材的电影剧本审查,对中国的电影审查制度来说都是近乎根本性的改革。这意味着中共对以电影、电视为代表的文化传媒业管控放松,但其更大的意义是代表了一种趋势,即前几年一直施行的文化与言论管控收紧的现象可能发生改变,中共党内开始发出不同于保守派的声音。这种声音代表了改革派的力量,他们以文化部微博故意打开言论的口子为开端,以《人民日报》力挺微博言论自由为继承,在引起数十万人齐骂广电总局后,顺理成章的推动了电影审查制度的改革。
政策打架意味着党内分歧公开化?
十八大之后,中共对文化及言论的管控明显收紧。2013年公安部抓薛蛮子、秦火火等网络大V,据传中共同时开展了“公知”的污名化行动。2014年高层开启全国范围内的净网行动,广电总局也开始封杀美剧,网络上的国际影视剧和微电影未经审核不得播出。2015年文化部封禁多部漫画,审查人员进入中文小说网站,这是在封杀电子竞技之后的另一举措。在2015年7月,上百位内地的律师和维权人士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