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凶杀徒 王林手印曝光狠砸1200万
「气功大师」王林涉嫌买兇杀死前徒弟邹勇案情扑朔迷离,昨天媒体披露更多王林曾签下的承诺书,包括花钱僱人搜罗邹勇的罪证,以及将邹勇送入监狱后,还希望找来官媒央视为自己平反。其中一份承诺书更曝光,王林为拉下邹勇,不惜豪掷1200万(约194万美元)雇人犯案。
南方都市报报导,昨日曝光的其中一份承诺书,写有王林分两期支付1200万元人民币,委託林某、黄钰刚两人办理邹勇案件。委託书详载,只要免去邹勇人大代表身分后三天内,支付600万元整;在公安机关抓捕邹勇归案后,三天内付清600万元整的尾款。委託书还有王林签字以及红手印,时间註记为2014年12月17日。
其他承诺书则出现冒称「中央某部工作人员」的李某,其主旨为调查邹勇的犯罪证据及将其抓捕。另一份王李二人协议则指,达到「把邹勇抓起来」、「中国媒体包括央视为我平反」及「把邹勇判重刑」三项目的后,按约定付款。
在另一份王林与林某某、黄钰刚的「委託书」上,委託事项称:一、调查核实邹勇在萍乡市开办供煤场,组织社会闲杂人员充当打手,欺行霸市,把竞争对手打伤、打残、打死等人证、物证。二、调查邹勇利用与原铁道部领导的关系,承包了当地的铁路工程,而后转包,完工后拒不结算给工头。扩建供煤场工程,也是完工后拒不结算工程款。三、调查邹勇利用金钱、美女拉拢腐蚀某些官员,迫使当地某些官员充当他的保护伞。四、调查邹勇多重国籍身分。
据报导,邹勇在7月9日绑架当天即遭杀害,7月12日晚,王林与刘峰深圳见过面,13日下午,王林乘动车从深圳前往宜春并住宿休息,准备参加18日的老知青聚会。此聚会已经举办过多次。14日凌晨4时左右被萍乡警方从宾馆带走,5时左右警方向王林家属下发涉嫌「非法拘禁罪」通知书。
据中国《刑法》,非法拘禁他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若致人重伤则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过,非法拘禁期间使用暴力而致人伤残、死亡,则会依照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量刑,最重可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