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建联为抢回自己名字打了4年官司
生活中,人们经常听到一些心存歪念的人“傍大款”;而在商业领域,“傍名人”也是屡见不鲜。
4月26日,央视12套《法律讲堂》栏目就以多年前的“易建联姓名侵权案”为经典案例,回顾了易建联那场打了4年的官司。
易建联=“容易建立联系”?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央视的《法律讲堂》栏目以易建联为案例,为所有人回顾了这位中国篮坛一哥那段令人啼笑皆非的“血泪史”。
事件还要追溯到2003年。据央视报道,一家体育用品公司在没有得到易建联同意和授权的情况下,成功将易建联的名字“易建联YIJIANLIAN”注册为商标。随后,该公司将商标转让给了易建联公司。
2006年,当易建联本人向商评委申请对自己名字的这个商标予以撤销注册时,“易建联姓名权被侵案”就此轰动一时。
而当商评委以该企业违反《商标法》将该商标予以撤销后,这家易建联公司不服判决,并将商评委诉至法院。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该公司在辩解中将“易建联”三个字解释为“容易建立联系”的缩写,并表示易建联在2003年只是个“无名小卒”。
这些辩解让易建联非常愤怒。易建联表示,自己在1999年开始从事篮球训练,2003年已经参加许多赛事,并获得了足够的知名度,因此该公司注册自己名字的商标侵害了他的个人权益。
最终,法院认为将“易建联”姓名注册为商标的公司在法庭上提出的理由不具备说服力,因此依然判决球员易建联胜诉。
不过,易建联在这场官司中付出了巨大的精力,从2006年开始,一直到2010年才结束,历时4年之久,才最终拿回了对于自己姓名的商标注册权。
中国体育圈成商标侵权重灾区
姚明—OBC。
在球场上,姚明和易建联曾经是支撑起中国男篮内线的“龙兄虎弟”;而在商场上,这两位东方巨人却成了饱受知识产权侵害的“难兄难弟”。
与易建联相比,NBA“状元秀”姚明在姓名侵权上受的苦更多。
除了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姚明一代”体育用品商标外,国内市场上还曾先后出现过“姚明一族”、“姚明—OBC”、“姚明世家”、“姚明正大”、“姚明正义”、“姚YAO”等文字或类似图案的篮球、运动鞋、服装及其他产品。
最令人无语的是,2006年一家来自广东省紫金县的卫生巾企业也抢注了“姚明”的商标。
当然,除了篮球明星外,还有不少体坛明星也曾经“中招”。
孙杨和叶诗文在泳坛成名后,他们的名字都曾被成都的体育用品公司抢注,印在他们的游泳装备上;而中国羽坛一哥林丹的名字也曾在1997年被印在了猪饲料的包装袋上。
不过后来经过法院认定,饲料厂的行为并非恶意抢注,因此“林丹”也只能继续在饲料的包装袋上出现了。
除此之外,“中超”的商标也曾被他人恶意抢注。据体坛周报报道,与易建联的情况相似,当时申请注册“中超”商标的天津人周辉及其哥哥辩解,他们注册“中超”商标的时候,是“中兴、超能”的简称注册的。
不得不承认,由于体坛明星的知名度甚高,中国的体育圈早已成为知识产权受侵害的重灾区,不仅是名字,体育明星的形象也常常受到恶意侵害。
2012年,“亚洲飞人”刘翔在伦敦的奥运赛场上倒地后,一家男科医院就将他的形象印在了广告单上,并且配上了一段话,“刚起跑就跌倒!早泄,男人难以言说的痛!”
律师:名人姓名侵权依然难界定
虽然这一两年来,体育圈中的大咖受到知识产权侵害的案例已经逐渐减少,但是依然有明星“被代言”或者“被注册”的现象。
“关于商标注册的法律规定中,中国的现行法律有一条‘申请在先’的原则。当然这个原则并不包括地名和一些伟人,不过体育圈的名人是否受到保护则一直存在争议。”长年关注中国体育事件的律师方正宇告诉澎湃新闻记者,“现行的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不能将一些名人的名字注册为商标,而且如何定义一位体育明星的知名度,也是很难量化的。”
在方正宇律师看来,正是基于这样的情况,才有一些商家想钻法律的空子,抢先把名人的名字注册为商标,借着他们的名气搭个“顺风车”,牟取利益。
一旦这些体坛大咖摊上了侵权这个“烂摊子”,那么等待他们的就将是时间和精力的大量消耗。
“其实易建联花了4年打赢这场官司,在姓名抢注侵权的案例中并不算长时间的。”方正宇表示,“除非是顶级明星,对于一些普通的运动员而言,如果姓名被注册,他们的取证阶段会非常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