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9省取消生育间隔 高层担忧扎堆生育

明报 2013-12-30 21:35+-

      十八届三中全会针对人口政策提出了“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规划,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落实这一政策。意见明确,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基本原则一是确保生育水平不出现大的波动;二是城乡统筹,在城乡同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三是在国家统一指导下,各地从实际出发作出安排。

  生育政策调整的方法步骤为,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在全面评估当地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及政策实施风险的情况下,制订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性法规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在此次发布的《意见》中有几个焦点值得关注:

  焦点1:倡导“合理的生育间隔”

  意见要求,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加快推进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实现婚姻、生育、户籍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共享。继续做好重点地区特别是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再生育审批,倡导合理的生育间隔。

  有业内人士推测,“生育间隔”的提出,是基于对单独二孩新政实施后,可能出现的短期生育堆积现象的顾虑。单独二孩新政实施之后,有的地区符合条件的育龄人群多,受影响比较大,可能会存在生育“扎堆”的现象,需要生育间隔期来平衡。对于已取消生育间隔的省份,不一定会全部重新制定生育间隔。

  截止2013年6月,内地已有19省份取消了生育间隔,意味着符合生二胎条件的夫妇,可以自愿决定二胎的生育时间。而此次中央、国务院意见中,又将“合理的生育间隔”提出,作为对各地计生的要求。

  焦点2:落实计生一票否决制

  中国多年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过,一些专家也指出,作为计生考核体制,一票否决容易制造成地方计生管理的扭曲。有的地区计生部门负责人也曾坦言,对计划外生育的考核已稍微宽松,会综合考虑,不一定要一票否决。

  对于此次中央、国务院发文明确一票否决制,这强调了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不变,一票否决制会长期坚持。不过,具体的计划生育考核评估办法或可调整。包括如何设立一票否决制的核心指标、内容、如何处罚。

  焦点3:建立生育家庭老人扶助制度

  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西部地区“少生快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利益导向政策,实行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此外,要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精神慰藉等问题。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一直备受关注。部分地区如北京,5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多年未调整,已远远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社会消费水平。上周,国家卫计委、民政部等五部委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针对特殊群体的扶助标准作出了调整。比如一些特殊家庭,政策出台时已超生育年龄的家庭,可以予以适当的政策倾斜,这应当是政府下一步考虑的方向。

  对于此次《意见》的出台,一些大陆学者指出,以往的说法都是从人口政策调整可以有效应对老龄化、劳动力不足等,而这次首先回应了老百姓的需求。生育政策的调整至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符合条件的家庭生育两个孩子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家庭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