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副局长:李天一案受害人利用了法律
环球时报 2013-12-07 09:38+-
环球时报:【吴庆宝:李某某案的受害人利用了法律】对于李某某案,吴庆宝(北京司法局副局长)则认为,李某某案中,法律被人利用,那个女孩本可以随时走掉,但是她最终还是跟这几个人在一起。而案发后,她应立刻举报这个案件,可她是在所谓的谈判不成的情况下,才举报了这几个人。她没有遵守职业道德,但她利用了法律的漏洞。
环球时报:【吴庆宝:李某某案的受害人利用了法律】对于李某某案,吴庆宝(北京司法局副局长)则认为,李某某案中,法律被人利用,那个女孩本可以随时走掉,但是她最终还是跟这几个人在一起。而案发后,她应立刻举报这个案件,可她是在所谓的谈判不成的情况下,才举报了这几个人。她没有遵守职业道德,但她利用了法律的漏洞。
不利用法律法律,利用权力? 习皇帝手下都是些什么东西!
“利用法律”,这说法和天朝发言人的“不要以法律为保护伞”有一拼。
顶楼上 若这个GP菊长是真的,那就又是一例党干干扰司法公正的案例。 若这个GP菊长是假的,那就是雇佣枪手在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浑水摸鱼。谁雇的,谁知道。
那里来个GP局长?菊长?! 第一,在职的不能随便表态 第二,什么叫利用法律?违法啦?没有就是正确。合理不一定合法,合法不一定合理。 什么GP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