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已掌握嫌犯指纹证据 朱令案有望真相大白

法广 2013-05-15 08:31+-

朱令旧照

  清华大学才女朱令被恶意投铊中毒案,在历经19年的沉浮之后,近期,越来越多的内幕信息不断被披露出来。近日,网上有爆料称,投毒者在朱令发病前,曾经翻阅了大量有关铊中毒的书籍后,北京警方在审讯之前已经掌握了其借阅的记录,并在上面发现了她的指纹。

  但审讯时由于心存侥幸,嫌疑人一开始曾矢口否认,说从来没有看过任何相关书籍,对铊中毒也一无所知。直到警察拿出证据,才一下子傻眼了,然后又吞吞吐吐交待了一些难以自圆其说的事情,直到家人将其捞出。

  据网友“最坏的好人”引述的报道,当年在北京市公安局14处审讯的时候,该嫌犯已经签字画押,承认投毒。相关证据及资料目前都在北京公安的档案里,关键是肯不肯拿出来!现在需要的只是公布出来!只要公布就是震惊世界的腐败窝案——这才是本案的实质!1995年4月28日晚,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1995年5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开始正式立案调查。但就在立案之前,在铊中毒确诊后的五一放假期间,朱令宿舍还曾发生离奇盗窃案,朱令的洗漱用品丢失。

  在1997年4月,在正式立案两年之后,北京警方对朱令案件犯罪嫌疑人采取了第一次突审。此前,警方在1995年通知朱令家属,“只剩一层窗户纸了”;1996年,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李慕成告知朱令父母,“有对象”,“上面批准后,开始短兵相接”。1996年2月,北京市公安局14处有关领导对朱令家属表示案件难度很大,但仍在努力之中;1997年2月,清华大学化学系薛芳渝教授告知朱令家人,校方将配合警方作一次有效的侦破行动,但后来便一直没有下文了。

  据称当时投毒者的亲属都在担任要职,其显赫的家庭背景,被认为是朱令案调查受阻的主要原因。此前,也有知情人士披露称,北京公安的人也曾对当局处理朱令案表示不满说,“证据都在,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美国帮助朱令基金会负责人何清女士在接受凤凰优悦广播U Radio采访时表示,北京市公安局14处的警察曾保证,“朱令案的材料都在,谁也碰不了”。

  朱令案几经沉浮,19年之后再度受到海内外聚焦,成为各大网站的头条新闻。再加上《人民日报》、《央视》和《新华社》等官方主流媒体的积极“推动”,朱令案当年的很多见证人也敢于走到台前,披露出不少惊人内幕。朱令当年的同班同学、团支书等人都纷纷站出来发声,薛钢在网上解释为何多年来一直保持沉默说,因为全班同学身家性命都攥在人家手里,甚至还会诛连九族。薛钢称背后水太深——就是高院和高检也都没大有办法的。

  美国帮助朱令基金会负责人何清对媒体表示,这么简单的刑事案,怎么会弄成这个样子?就是因为罪犯家里有背景,能找着人,有实力的人就能挡住正义,这个简直是太荒唐,太不公平了!大家都为朱令家感到不平。网络上有分析称,如今,中外媒体都在关注朱令案,该案几乎到了尽人皆知的地步,必须有个交代了。在当下的网络时代,将凶手绳之以法,并不是难题。

  • 最新评论
  • 这么一个明显受到迫害的案子,一直得不到正义的伸张,结合中国的实情,很明显是“政治干与”的结果。具体说就是江泽民的时期。 现在习主席说,中国要“以法治国”。就拿这个案子来看看,有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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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属实,领导责任逃不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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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haochaochao

    一个学法律的朋友传给我的, 现转载到这如下 “最高法院-若没有直接证据,间接证据也可以定罪!”,   http://china.findlaw.cn/bianhu/xingshifagui/sifajieshi/1042892.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法释〔2012〕2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2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零五条 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一)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二)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     (三)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四)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     (五)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      也真是的!孙维呀,你躲着法律,法律要找到你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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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intin9999

    苍天有眼!让那些自作聪明的业余侦探都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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