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之神输了!北京法院不愿受理乔丹体育侵权案

今日新闻网 2012-02-29 19:18+-
       过去在球场上屡战屡胜,率领芝加哥公牛拿下6座NBA总冠军的篮球之神Michael Jordan,这次在中国惨遭滑铁卢。北京法院宣布,将不受理他与乔丹体育的商标侵权案,塬因是乔丹在中国没有唯一指定性。

  法院补充,Joradn在美国只是一个普通的姓,有成千上万人都姓Jordan,并没有特指某位人士,况且Jordan的中文翻译可以有很多种,有人翻为乔丹,也有人翻译为乔登,在香港,这个姓甚至被翻为佐敦、佐顿。

  对于北京法院的说法,Jordan方面目前没有正式的回应,法律顾问在接受证卷日报访问时也回覆并未收到法院有关拒绝受理此案的通知。但有消息指出,如果北京法院不受理,Jordan可能选择上海作为新的诉讼地点。

  乔丹体育是中国相当知名的本土运动品牌,创立于1984年。2002年该公司的产值仅1.2亿,但经过这几年的成长,去年整体销售收入已经飙至29.3亿。截至2011年6月30日为止,乔丹体育已经在中国31个省市都有相关据点,品牌专卖店更是已经突破5700家。由于该公司主打「乔丹」,加上主要商标也是采用人像剪影,因此常被人误认为是篮球大帝的旗下品牌。也因此让篮球之神奋而跨海提告。

  对于最后的结果,业内人士目前意见分歧,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名伟认为,姓名权属于民事诉讼的内容,一般情况下法院都应该立案,不太可能出现法院拒绝受理的情况。

  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管辖权问题或许是法庭拒绝受理的塬因之一。中国民法中有「塬告就被告」塬则,即塬告应在被告所在地进行起诉。由于乔丹体育註册地在福建,因此相关诉讼应在福建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