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式调解和稀泥,社会大毒瘤

4岁男童被扣上性骚扰者的帽子,这件事给了社会一个教训,就是调解有边界。
它不是万能胶,不能见缝就糊;它不是灭火器,不能连真相一起喷灭;它更不是某些地方的结案神器,先把结案数据做漂亮。
我觉得有三类事,就不该轻易的往和稀泥里装。
第一,强者对弱者。比如成年人对孩子,店家对势单力薄的消费者,雇主对不敢吭声的打工人,只要力量不对等,所谓“自愿和解”常常是弱者的被迫懂事。
第二,有暴力威胁的也不能调解和稀泥。比如掐脖子、扇耳光、堵门跟踪、扬言报复,这都不是情绪上头四个字能盖过去的;今天你不把危险摁住,明天它可能换个对象再来。
第三,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基本到位的,也不能调解和稀泥。监控在那儿,证人就在旁边,经过不复杂,这时还反复强调再谈谈,谈的不是公平,是负责的人想省心,是挑事的人想惹事。
于是规则给他们安排了一条最吃亏的路:就是先被冒犯,再被劝说;先受惊吓,再被上课;明明占着理,最后还被教育大度一点。
凭什么?就凭你不会躺地上,不会拉横幅,不会天天去闹,不会把事情捅到所有人都疲惫?如果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会闹的人得便宜,那么下一次,所有人都被迫学坏。这才是最大的社会成本:它不只浪费钱,不只耽误时间,更教人寒心。
更隐蔽的伤害是,和稀泥会奖励不死不休。本来一点小事,该道歉道歉,该赔偿赔偿,该澄清澄清,完了。
可一旦闹大才有回应,撒泼才有糖吃,耗到对方崩溃就算赢,那等于公开教学:别讲理,讲理吃亏;别守规矩,守规矩吃亏;要赢,就把小事闹大。
一个社会的公平和效率,就是这样被一点点磨掉的。到最后,普通人不是天生冷漠,不是真的信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是他们见过太多热血换来一盆冷水。
你冲上去,可能被记录成纠纷双方;你作证,可能被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要求依法处理,可能被人说至于吗。
至于吗?太至于了。今天不为那个四岁的孩子把是非掰清,明天别家的老人、别家的女儿、别家老实上班的人,都可能被推上同一张桌子。
我当然不愿意把问题简单归结为某个执法者天生坏。很多人也是困在考核里:怕投诉,怕舆情,怕排名,怕不稳定。
可真正的稳定,不是没有声音,而是每个声音都能被规则接住;不是把火按进灰烬里,而是把火星隔开、查清、灭掉。结案率不该高于公道,满意度不该盖过是非,一时风平浪静不该换来长久暗流。
对涉及未成年人和人身威胁的案件,就该有一条硬性规则:就是证据第一时间封存,风险第一时间排除,孩子的陈述和家长的诉求被认真对待,是否谅解的权利牢牢要放在被害人手里,绝不能做成“你不接受调解,就是你不识大体”的软围猎。
该澄清的公开澄清,该追责的依法追责,该道歉的站到光里道歉。执法者先把法放在胸前,老百姓才会把信任放在心里。
说到这儿,我又想起那个四岁的孩子。四岁,世界刚刚打开,他本该学会的第一课是:就是规则会保护人,边界会被尊重,讲理有用,大人可信。
如果连这一点都要靠运气,要靠对方今天心情好,要靠监控刚好没坏,要靠家长跑得快,那我们所有成年人,都欠孩子一个更硬气的承诺。
别把调解变成拖字诀,别把耐心用成稀泥。小事可以给台阶,大事必须给公道;情绪可以降温,是非不能降温;成年人可以互相体谅,孩子不能被迫体谅暴力。
要知道,一个社会往前走,靠的不是把火气憋回去,而是把公道立起来。咱清清爽爽办案,堂堂正正做人;让会闹的人没便宜占,让守规矩的人不吃亏。
这样,等下一次再有人无理取闹的时候,我们不必祈祷奇迹,因为规则本身,就是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