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加拿大公职时欺诈,张碧薇间谍案发酵
最近几天,加拿大华裔张碧薇涉嫌北约间谍案继续发酵,媒体挖出她几年前应聘加拿大公职时涉嫌欺诈风波。
2024年,加拿大联邦法院对 Zhang v. Canada (Attorney General) 案(2024 FC 1309)做出判决,揭示了求职者在面对复杂的行政流程与审核规则时,因缺乏合规意识而陷入“欺诈”判定的典型案例。
一、 两次申请与重考规则的违背
本案申请人张碧薇(Claire Biwei Zhang)是一名年轻的华人留学生,母语非英语。2019年1月30日,她参加了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主持的一项公职招聘。
张碧薇事后解释称,提交第二份申请是为了修正第一份申请中的错误,且她认为系统会像她此前参加加拿大统计局招聘时那样,自动识别并合并重复申请。
然而,系统的自动化初筛并没有合并这两份申请,而是将其视为两位独立候选人。
2019年3月5日,张碧薇的两个邮箱各收到了一份参加标准化考试的邀请函,邮件中明确告知:同一项考试在重考前必须等待 180 天。随后,她签署并退回了针对两个申请身份的保密协议。在 CBSA 要求其在其中一份协议上补全“全名”后,她照做提交,但并未向 CBSA 澄清自己其实只是一名申请人。

在收到考试 invitations 后的 24 小时内,张碧薇使用两个不同的申请身份,连续参加了两次相同的标准化考试。

二、 调查程序与“欺诈”认定
考试服务方(EPSI)随后发现了异常并通报 CBSA。当 CBSA 询问其究竟哪一个才是她的申请号时,张碧薇仅回复确认了第二个申请号,依然未主动说明自己重复考试的情况。最终,CBSA 撤销了她的应聘资格,加拿大公共服务委员会(PSC)根据《公共服务雇佣法》(PSEA)第 69 条对其展开欺诈调查。
2023年6月19日,PSC 正式作出裁定:
初始提交不构成欺诈:无充分证据表明张碧薇在最初提交两份申请时存在主观欺骗意图;
图片来源:51.CA 资料图片
后续行为构成欺诈:在收到包含“180天重考等待期”的明确指引后,张碧薇未向官方澄清身份,反而利用两个邮箱在 24 小时内考了两次试。这种行为意在增加获聘概率,损害了招聘流程的公平性,在法律上构成了“不诚实”以及“对招聘制度产生损害风险”的欺诈要件。
作为行政纠正措施,PSC 要求张碧薇在未来一年内若接受任何联邦公职,必须提前书面通知委员会并通报其雇主,且入职后须修读职业道德课程。
三、 司法复核与法院裁决
张碧薇不服决定,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起司法复核。她主张:
自己年轻、语言存在障碍且缺乏公职应聘经验,收到多份通知时感到困惑,仅属于“判断力不佳”,并未达到“犯罪级别”的欺诈意图;
招聘系统本身存在把关机制,且自己并未实际获利(申请均被作废),未造成实质后果;
处分措施保留在档案中对其职业生涯造成了不成比例的毁灭性打击。
联邦法院法官审查后驳回了张碧薇的申请,维持 PSC 的原判。
法院强调:
标准不同:PSEA 第 69 条下的“欺诈”属于行政法范畴,只需满足“可能性衡平”的民事证明标准,并不要求达到刑事犯罪的意图或严重程度;

图片来源:51.CA 资料图片
构成要件成立:明知有 180 天等待期仍重复应考,客观上获取了不公平的二次尝试机会,即使被系统拦截未遂,也已构成了对招聘公正性的“损害风险”;
纠正措施合理:PSC 的裁决旨在维护公共服务文官制度的完整性,而非纪律惩戒,要求事前报备和修读道德课程属于合理且有度的裁量范围。
张碧薇案为所有意向进入加拿大公职体系的求职者敲响了警钟。在高度程序化的公职招聘中,缺乏合规常识与“耍小聪明”的界限往往十分模糊。面对规则时,任何试图通过信息差或系统漏洞获取额外优势的行为,都可能被依法认定为破坏制度诚信的“欺诈”,并对个人的职业声誉带来不可逆转的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