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军情侣揭“在营区内淫乱”“男女通吃”
三立新闻 2026-06-19 23:30+-
台南刘姓女兵跟魏女原为同性情侣,两人分手后,刘女心生不满,在“靠北长官”系列的脸书社团,接连发文,揭露对方姓名、军种并指控关系混乱; 事后挨告,刘女否认犯行,态度不佳,一审被依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罪,判5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 她不服,提起上诉,但说词未获采信,被驳回,维持原判。
判决指出,刘女与魏女原为同性情侣,两人分手后,刘女不满于2024年1月20日在“靠北长官”系列的脸书社团,接连贴文,并张贴魏女照片揭露姓名、军种并指控对方,“在营区内淫乱、将寝室视为炮房、男女通吃等”涉及隐私内容,事后挨告。
此案,一审刘女被依个人资料保护法第四十一条之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罪,处5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刘女不服,上诉二审,认为原审证据不足,更主张账号遭人伪造,不排除是第三人或魏女自行仿冒帐号、进行对话后截图,不能只靠截图就认定犯行,即使有罪,加上,此案非暴力、长期组织性犯罪,请求审酌比例原则,改判得易科罚金或宣告缓刑。
二审法官,对比LINE对话纪录与通联资料,双方曾交往甚密,深知其军中职务与隐私,若非刘女所为,绝无可能有第三人能取得这些专属照片,加上职业军人身分,受害人更难以捏造极度损害自身名誉的淫秽内容来陷害对方,因此驳回告诉,维持原审判决,全案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