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等关税危矣?川普任命的大法官也质疑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5日针对美国总统川普的关税诉讼举行口头辩论,大法官在辩论中对川普政府的关税政策提出质疑,聚焦关税的适法性和总统的权限等,就连属于保守派的大法官也对关税的正当性表现出怀疑的态度。
川普今年上任后,援引1977年制定的国际经济权力法(IEEPA),宣称美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逆差已形成紧急状态,因此授权总统制定关税政策,却遭企业提告无权这么做;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已先后裁定川普违法,现在上诉至最高法院,于5日展开法院辩论。
川普的关税政策5日在最高法院遭到大法官的挑战,聚焦在国际经济权力法是否赋予总统动用关税来管制进口,以及总统是否有权在未经国会正式同意之下实施关税政策等。
代表联邦政府的司法部讼务次长(Solicitor General)沙尔(John Sauer)5日紧抓前总统尼克松的案例为川普关税辩护; 尼克松曾在1971年援引“与敌国贸易法”(Trading with the Enemy Act)宣布紧急状态,对所有进口商品加征10%的从价税。
沙尔也多次强调说,关税符合IEEPA的管制手段,指关税的主要目的是用来管制,增加税收只是附带功能。
川普于第一任总统期内任命三位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但根据国会山庄报(The Hill)报道指出,其中两位大法官巴瑞特(Amy Coney Barrett)和戈萨奇(Neil Gorsuch)5日都在法庭上表现出持疑的态度。
巴瑞特即质疑说,过去有没有任何法律指出“管制进口”(regulate importation)这段关键句子授予课征关税的权力。
戈萨奇则认同川普政府的立场,指总统在外交事务上具有权限,但怀疑总统被授予这样大的权限能否被收回; 戈萨奇也对权力分立的问题提出质疑,指如果总统课征关税的权力成立,未来有什么可以防止国会放弃对国际贸易的责任,把权力移交给总统?

美国最高法院。
大法官萨多马友(Sonia Sotomayor)则质疑川普的关税能否通过重要问题原则(Major Questions Doctrine)的检验; 不过川普政府驳斥重大问题原则不适用在外交事务上。
最高法院就曾在拜登政府时期以违反重大问题为由,否决拜登政府包括学生贷款减免计划在内等多项重大政策; 该原则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在制定重大政策时,必须有明确的国会授权。
美国最高法院有九位大法官,目前有六位由共和党政府提名的保守派大法官,其中三位由小布什政府提名、另外三位由第一任川普政府提名。
国会山庄报指出,假如川普在最高法院败诉,川普政府有可能要缴回已经课征的关税给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