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新被判无期徒刑 受贿1.29亿人民币
联合早报网 2025-05-16 18:53+-
黑龙江省原副省长王一新受贿1.29亿,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山东省菏泽市中级法院星期五(5月16日)一审公开宣判中共黑龙江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王一新受贿案,对王一新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在案的王一新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法院认为,王一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他有重大立功表现,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王一新出生于1965年12月,湖北省英山县人,曾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南省、山西省工作,仕途主要涉及能源、粮食、国资等领域。他2021年底从山西副省长任上跨省履新黑龙江副省长,2022年3月任黑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
2023年12月,王一新官宣被查,2024年6月被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