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中日友好了,有些疑惑是该解答一下了
崔健说,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圣诞节当天,《人民日报》征集中美友好合作故事。
第二天,中日就达成10项共识,外交部表示希望中日双方扩大双向往来。
中日双方也同意遵循程序,恢复日本水产品输华了。
连《环球时报》都罕见发文《现在就是中日关系改善发展的好时机》,表示“脱钩断链”不符合中日关系的现实,任何打算在中日之间推动它的企图也都不可能实现。
这么快的转向,估计有些人又要晕头转向了。
不过改善国际关系,受益的将是每一个国人,对这样的表态,我举双手赞同。
尤其是在对日方面,共识更是稀缺。
你们说“营造健康理性的民意环境,树立正确客观的相互认知,搭建起更多民间友好交流的桥梁”,话是好话,可到底什么是“健康理性的民意环境”,什么是“正确客观的相互认知”,不解释清楚,就很难“搭建起更多民间友好交流的桥梁”。
不能只说空话漂亮话,有些实实在在的问题,需要详实具体的回答。
1、到底能不能穿日本和服?
穿和服,到底是促进双方的互相认知和交流,还是要不得的洪水猛兽?如果不能,请给个痛快话。以后我们看到穿和服的,就直接举报。如果能,在什么日子能穿,什么日子不能穿?什么地方可以穿,什么地方不能穿?如果能穿,还有人在一旁指责谩骂,甚至要被某些人带走,可以拿你们的10项共识回击他们,保护自己吗?如果能穿,那些那些指责谩骂的人,是在破坏民意和舆论环境吗,是在破坏中日友好交流的大政方针吗?
同样,能不能cos日本的动画形象,也急需给出回应。
2、10项共识里,有一个说,支持两国中小学缔结姊妹学校,既然这样,那我还想问问关于日本人学校的问题。
日本人在中国建立日本人学校,你们知不知道?如果知道,那么日本人学校是否合法?日本人学校为什么不招中国学生?这背后是日本人的阴谋,还是国家的规定?如果有人在日本人学校门前拍视频质问日本人学校的合法性,算不算“破坏民意和舆论环境”?别觉得我这些问题很奇怪,很多人就是认为日本人在中国办日本人学校,政府部门完全不知情,是非法在办,背后有着巨大的阴谋。请答疑解惑,以避免大众误解。
同样,日本风情街、日料店、中日友好医院、中日友好樱花林等等,这些地方你们知不知道?打砸和举报这些地方,算不算“破坏民意和舆论环境”?
3、日本元素还能不能用了?
第六条共识说,支持影视、音乐、出版、动漫、游戏等文娱产业继续合作。但合作不是一句空话,肯定涉及彼此文化元素的互相利用。涉及军国主义的文化元素不能用,我举双手赞成。可别的呢,比如,日本的富士山、风筝、灯笼、寺庙、动漫,能用吗?如果有人或者公司用了,而遭到有些人的举报和谩骂,可以拿你们的10项共识回击他们,保护自己吗?举报和谩骂他人和公司运用日本元素,算不算“破坏民意和舆论环境”?
同样的,如果不是日本元素,但被别人举报,当事人或公司被有关部门要求拆除时,可以拿你们达成的共识来做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吗?
好的大政方针,能给我们指明方向。可到达远方的路,还得一步一步走。中日友好,中美友好,不是空中楼阁,不靠说漂亮话,漂亮话解决不了实际问题,每一个人一点一滴的行动汇集起来,才能形成友好交流的氛围。
所以,恳请有关部门答疑解惑,帮助大众“树立正确客观的相互认知”,“营造健康理性的民意环境”,从而“搭建起更多民间友好交流的桥梁,助力中日关系健康稳定发展”。
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从友好的开放交流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