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4项罪名 贵州政法委前副书记被判死缓
落马两年多后,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前副书记刘文新被判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刘文新涉4项罪名,其中受贿罪所涉金额高达6.09亿元(人民币,下同)。
12月23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委政法委前副书记刘文新受贿、行贿、洗钱、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一案。
刘文新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被以行贿罪判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以洗钱罪判刑6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被以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判刑6个月。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018年至2022年,刘文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48.65万元;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刘文新为掩饰受贿犯罪所得,将价值1476万馀元的黄金、港币转换为现金使用;2020年1月4日,刘文新以逃避安检的方式,将25把管制刀具随身携带至民用航空器内,严重危及公共安全。
刘文新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2022年10月26日,官宣称刘文新被查,2023年9月刘文新被双开、移送司法。
现年57岁的刘文新,江西萍乡人,长期在贵阳工作,曾任贵阳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长、市委副书记、党组书记。2017年8月起改任黔西南州委书记。2022年3月起,刘文新出任贵州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半年后在任上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