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冲:无法实现的梦想,那就留给未来

《上海文学》 2022-12-26 16:51+-

陈冲母亲在慕尼黑开会

无法实现的梦想

 (节选)

  我问哥哥,你记得些什么小时候妈妈的事情?

  他说,家里第一次装日光灯的时候,房间里突然变得老亮。那天妈妈开心得不得了,在日光灯管下面唱歌,唱“我们坐在高高的谷堆旁边”,唱“北京的金山上”。

  我问,还有呢?你还记得什么?

  他说,妈妈跟爸爸发脾气。

  我问,她为什么发脾气?

  他说,他们两个人用一张写字台,有时候我们也用,台面总是堆得很满。她发脾气,大概都是因为她备课写好的一叠纸被弄乱了,或者少了一页。妈妈做所有的事都特别用功,其实她是一个很有理想的人。

  我想起那时我们一家四口挤在一间屋里,夜晚我只要看到母亲坐在书桌前的身影,就仿佛感到世上一切平安无事,可以放心入睡。

  大约十年前,忘了在什么情形下,母亲跟我说,你为两个孩子作出太大的牺牲,耽误了你的事业。她的话令我震惊。我总是觉得,是丈夫和孩子为我的工作作出了很大的牺牲。难道母亲认为,命运赋予了我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机遇和成就,而我却没有孤注一掷地去实现自己的潜力和理想?

  母亲的命没我的那么好。她的一位老同学跟我说,“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安中怀着你,你外公有两个鸡蛋的补助,杨××就不许他把鸡蛋留给你妈妈,他说这是给一级教授的补助。安中在药理教研组的日子真的很不好过,尤其在你外公去世后。我真的很恨杨××,我们都知道整死张先生的就是他。安中在他手下从来没有机会做科研,她对科学的激情、才华和学识大多都被时代和环境消耗掉了。

  然而,母亲对知识的追求从未因此消沉。我依稀记得,在炎热的夏天,她和我赤着脚用滴水的拖把拖地板,然后躺在潮湿的地板上听广播英语课,跟着大声朗读。当时的教材,经常是直接把小学语文课内容翻译成英文。有一篇是周扒皮剥削农民的故事,周扒皮在英语里的声调拉长了,听上去是“周八屁椅一”。教了几天后,房子里七十二家房客的小孩看到我,都叫我“周八屁椅一”。

  “文革”结束后,欧美医学代表团开始访华,当时外语人才奇缺,母亲常被叫去当翻译。每次活动前,母亲总是跟姥姥一起准备和排练可能聊到的内容。有一次,她们排练见面和告别礼仪,姥姥扮演外宾,跟母亲说,“We have had a wonderful time. Thank you!” 母亲回答说,“It’s my pleasure! ”姥姥说,你也可以说“ Oh, the pleasure is all mine. ”这样听上去更优雅,也更热情好客一些。我也这样在一旁学到不少课本里没有的英语。

  一九七八年,邓小平在恢复全国统一高考、研究生招考之后, 走出了振兴教育和科技事业的第三步棋: 结束几十年来的闭关锁国,向发达国家派遣留学生。母亲参加了那年的出国留学考试。医学界一共考取了三位,她便是其中的一位。

  母亲有很多笔记本散在家里各处,大多写着人名、电话号码、几时上钢琴课、修理工几时来等等。她走后我仔细翻看,才发现她也记录了往事。为什么写过往的岁月?想给谁看?或许她只是不想遗忘。笔记本没头没尾没有年月日,也许那些越来越潦草凌乱的字迹,越来越碎的记忆,是她在迈近生命的尾声。关于一九七八年出国留学考试,她写了:

  上海医学院派出一批三十岁以下的大学生和业务干部,参加上海市举办的出国考试,但是这些年轻人由于十年“文革”的耽误,业务学习受到很大影响,未能通过。学院只好让四十左右的中年人去应试,我也参加了,首先是笔试及英语口试,通过后便到中科院药物研究所去专业面试。我被带进一间办公室,里面坐着几位考官,其中一位主考人是我父亲生前的好友,他向我提出的问题,正好是父亲生前很感兴趣的,也曾在中科院作报告建议大家联合起来共同研究的课题。这些内容有一定的难度,但恰好是我很熟悉的。面试顺利通过了,当我起立告别时,主考官送我到门口,我看到他的眼圈红了,这时我努力忍住的眼泪也刹不住车地往外流,我是一路哭着跑回家的……

  这位“主考官”是谁?他是否从母亲的眼睛里,看到了被迫害致死的好友,感到了他曾经的才华和炙热?他给母亲出的考题是什么?

  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外公张昌绍就发现了吗啡的中枢神经镇痛部位,包括第三脑室周围和导水管中央灰质脑区。他认为吗啡在脑内作用的高度选择性,很可能是针对某种高度选择性、专一性的细胞组织的作用,并预测那将是药物作用原理的核心。但迫于科技条件的限制,他的想法只能停留在推测和想象。十年以后,西方科学家们发现了内源性吗啡样受体,那正是外公当年假设的那种细胞组织。

  母亲阅读了美国神经药理学家Solomon Snyder关于受体的文献后,激动不已:

  爸爸,你对吗啡作用于专一的受体而发挥作用的设想,终于被证实了!如果你还活着,现在应该是你一生中最兴奋和幸福的时刻,也是你可以大展宏图的时刻。你曾跃跃欲试,迫不及待为此项研究做的一切:跨学科之间的合作,科研条件的准备,自己身体条件的准备,都在这场运动中化为乌有。我一定要接你的班做下去……

  当时母亲正在上医针刺麻醉研究组,钻研针灸原理。她以敏锐的洞察力,提出了针刺穴位的镇痛,可能是因为刺激了脑内某些区域释放吗啡样的物质,与中央灰质脑区释放内阿片肽有关的设想。经过艰苦的实验,这一科学假想得以证实。母亲用受体研究,回答了中国古老的针灸疗效的部分原理。

  记得有一天她跟我解释,阿片受体好比脑中的一把锁,而生命的进化绝不会允许“没有钥匙的锁”那样奢侈的浪费。“锁”的存在意味着一定有相应的“钥匙”存在。现在科学家证实,脑内果然产生了与罂粟惊人相似的化学物质,作用于阿片受体——就像钥匙作用于锁。这个被称为内啡肽——“内在的吗啡”的物质,决定了一个人对痛觉、快感、欲望与情绪的体验。

  那天的对话之所以难忘,是因为母亲接着给我举的例子。她说,有些能忍受酷刑的英雄,也许只是基因赋予了他异常富足的内啡肽——天然止疼药;而有些经不住酷刑的叛徒,也许并不一定都像《红岩》里的甫志高,也许就是缺乏了同样的天然化学物质。内啡肽的研究几乎超越了科学范畴,进入了哲学范畴。

  不难推断,母亲在中科院的留学考试题目,是关于阿片受体与内啡肽的研究——她和外公两代人共同向往的。

  姥姥曾用工整秀丽的手迹,写下了六页生平重要年鉴,她传奇性的生命中却有十年是“空白”的:“一九六七十年动乱,家破人亡。一九七八亡夫张昌绍得以平反。”这两行字背后有多少诉不尽的血泪和沧桑,也许只有过来人才能体会。

  我仿佛能看到母亲掩面跑出面试厅,沿着外公生前走过无数次的路线,从太原路拐角的书报亭,穿过肇嘉浜路,沿枫林桥路跑进平江路的弄堂。她所失去的一切——亲人、年华、机会——都化成了泪水,冲洗着她心灵的伤口。母亲终于有希望去继承她父亲未酬的壮志。

  考取留学资格以后,母亲必须在英国和美国之间挑选一个国家。一天吃晚饭的时候,全家人讨论起英帝国主义与美帝国主义之间哪个好一些,就像一家井底之蛙讨论外面的天地。

  那一年国务院副总理王震访问了英国,为那里科技、工商业的发达和人民生活水平而震惊。当时中国十分贫穷,自行车还属于奢侈品,而英国的普通老百姓都有私家车、私家房。他说,我看英国三大差别基本消灭,如果加上共产党执政,就是我们理想中的共产主义社会。

  父亲说,你还是去英国吧,中美没有正式建交,万一发生什么意外怎么办?姥姥、哥哥和我都同意父亲的说法。我听小学老师说过,美国的富人把牛奶倒进河里,而穷人的孩子没奶喝,那一定是一个不可理喻的国家。但是母亲说,美国在神经药理科研领域全球领先,要学就要去最顶尖的地方。

  她首先想到的是Solomon Snyder教授——发现脑内阿片受体的科学家之一。那年,Snyder因受体研究,获得了 “Albert Lasker 基础医学研究奖”,也是生物医学领域被引用次数最多的研究人员之一。母亲写信申请去他的实验室学习,一个月后收到回信说,他的实验人员配置已满,但是可以推荐她去他学生Gavril Pasternak在斯隆·凯特琳癌症中心的实验室进修。

  落实了导师以后,我凭单位证明和发给我的人民币,到外滩的中国银行去购买了五十美元,以备在抵美后领到第一次工资前所用。出国前我在北京外语学院政治学习和练习英语口语。黄家驷教授来宿舍看我,嘱咐说,这些年搞运动,我们在科研上落后了,你谦虚谨慎,努力学好回国来建设现代化的药理教研室。你是新中国第一批留美学生,表现得好,对以后出国留学的人是个鼓舞和榜样。一个人在外一定要照顾好自己,这话本应你爸爸对你说的,他不在了,我代他说了。他灵魂在天一定很为你骄傲的。我听了泪流满面,非常非常想念父亲……

  ……出发去美国了,那时我们和美国没有直通的航线,必须从巴基斯坦走,再经停法国巴黎,辗转前往美国纽约。飞到巴黎后在机场要停留三个小时,这时凭机票可以在机场餐厅用餐,我没有胃口,但急需上洗手间,去了机场洗手间,看到必须在门上投入一法郎硬币,门才会打开。我口袋里仅有一张五十美元的钞票,只好灰溜溜回到大厅等候。正在不知所措时,一个队伍五位中国男士,穿着清一色黑色西装,行李箱上绑着一样的彩条箱带,在我对面坐下来。其中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报告队长,我要去小便,然后就从那个队长那里拿到一枚硬币,往洗手间去了。我像遇到救星一般站起身说,报告队长,我也要。队长怀疑地问我,你是谁?我赶紧把护照、组织介绍信、美方邀请函等证件给他过目,然后从他那里拿到一枚硬币,才算解决了困境。

  她的笔记本上没有写任何离愁别绪,只有这样一段令人哭笑不得的危机。也许那是冰山一角,让她预感到更为巨大的未知和冲击。

  那时去美国跟去月球差不了太多。母亲出发那天,我在哪里拍戏?记忆有些模糊了,但我至今能看见家里那些被她撤空了的橱柜和抽屉。母亲仿佛嫦娥奔月,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让我无比伤感和惆怅。她在那里怎么生活?什么时候回来?我还能再见到她吗?

  中美之间的信件,不仅要中转其他国家,还要经过严格审查。一个礼拜、两个礼拜、三个礼拜过去了,杳无音信。第四个礼拜,她的信终于寄到,我的心才放下一些。

  母亲暂时吃住在纽约中国代表团(领事馆前身),从窗口能看见哈德逊河——记得她在信里说那是“纽约的黄浦江”。她每天坐公车和地铁,穿过时代广场和中央公园,去斯隆·凯特琳癌症中心的实验室上班。

  不久,母亲有了新的地址,她搬到66街的一栋公寓,与一位台湾留学生合租。她的信上说,那位同屋订了一份台湾的《中央日报》,她有时会借来看看。这个消息令我心惊肉跳,那个年代,在大陆偷听台湾电台是要坐牢的,母亲居然阅读台湾报纸,后果简直不堪设想。后来她告诉我,那封信寄出后不久,她就开始每天收到一份《人民日报》。

  眼下我在纽约拍摄电视剧The Retreat,去参观现代艺术博物馆时,偶然走过66街和York道,突然想起四十多年前母亲就住在路口这栋红砖楼里。我有一张她在这里拍的照片,穿了一件红色的羊毛开衫,逆着阳光坐在小书桌前,桌上的书本堆得老高老高。

  当年的中国公派留学生,每月有四百美元生活费,母亲付完房租,剩下的钱就很紧了。美国最便宜的蛋白质是鸡蛋和鸡腿,最便宜的蔬菜是生菜,所以她每天吃同样的东西。出国留学前她从来没有做过饭,对食物的理解只限于营养成分和化学结构。到美国后,她迫不得已学会了用不同的方式烧鸡腿。

  我在这栋再普通不过的公寓前停下脚步,凝视许久,令一个路人转头看我。母亲曾在哪一扇窗户内生活、学习、想家、煮鸡腿?

  从这里,她步行就能到达斯隆·凯特琳癌症中心的实验室。我想象四十六岁的母亲捧着书本、文献、午饭盒走在这条街上。她远离了前半生所熟悉的一切,怀着对知识的憧憬,开始了一个女学生单纯俭朴的生活。每发现一件新生事物,她都像当年在日光灯下一样,感到突如其来的欣喜。我知道那是她喜欢的日子。

  Pasternak是一位极其优秀和慷慨的导师,实验室里经常会有来自世界各地的暑期学生(甚至高中生)、研究生、博士后、住院医生和客座教授,气氛非常活跃。周末,他和夫人常请母亲去餐馆吃饭,为她改善一下伙食,也带她见识一下曼哈顿。二〇〇一年纽约世贸大楼被炸毁以后,她还跟我提起,Pasternak曾带她去顶层的“世界之窗”吃过饭。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也是母亲学习美国人文习俗的老师。

  P让我代替他到康奈尔大学医学院去讲了两次药理课,一次是“痛觉药理”,另一次是“多巴胺类药物”,逼得我周末大开夜车,又用他的名义到摄影室去做了很多幻灯片。第一次上课时我很紧张,又看到教室里有两个学生边听课边喝咖啡吃汉堡包。如果在国内,我一定会请他们出去,但在美国该怎么做就吃不准了。事后问P,他说,这节课一点钟开始,有的学生刚从上午听课的教室出来,还没来得及吃午饭,只能边听课边吃,是很自然的。我庆幸自己当时没有叫他们离开教室。

  一九八〇年,Pasternak教授派母亲去新罕布什尔州,参加一个有关阿片受体和配基的会议,并报告m1受体的工作。在会场上,母亲遇见了Ermimio Costa教授——她的第二个导师与未来二十年的好友。

  每个到会者的胸前,都戴一张印着自己姓名的卡,卡上有个小灯泡。如果有人要在会场上为自己的实验室物色科研人员,就亮红灯;如果想为自己找一份工作的,就亮蓝灯;两样都不需要者,就把灯关掉。我到P实验室才一年,按合同要两年才满期,因此没有亮灯。

  在会议结束时,有一位戴着红灯胸卡的先生向我走来,他自我介绍是Dr. E. Costa。我一震惊,Dr. Costa可是全球著名的药理学家!他说我是他遇见的第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科学家,对我做的报告十分欣赏,问我愿不愿意到华盛顿他的实验室工作。我曾读过他的论文,并不像大多数人那样,有数个工作围绕着一个主题逐步深入,而是铺得很开,相互之间仍有呼应,显出作者的兴趣和知识面之广泛。

  回到纽约后,我找P聊了这件事。P说他已经接到Costa的电话,如果我选择去Costa的实验室,他会大度支持的。P按中国方面订立的规矩,为我写了鉴定,把我夸上了天,临行前还请我去了Wardolf Astoria吃饭。接着,我到中国代表团去汇报此事,并告诉他们今后NIMH会发工资给我。本来以为作为公派生,我不能拿美方的工资,只能拿中方的生活费,没想到代表团立刻答应了,他们说眼下资金很紧,停发了我的费用后可以多派一名留学生来美国学习。

  Costa的临床前药理实验室,是国立精神卫生研究所的一部分,比Pasternak的要大很多。Costa是意大利人,也是美国科学院院士。他的实验室按研究主题分为三个部分,有世界各国的科学家在那里进修,他对科学不可抑制的热情,具有强烈的感染力。

  Costa很重视人才培养,实验室下面各小组的工作定期向他汇报,他当即作出下一步工作的设想或指示。每星期开一次全体研究人员的读书报告会,有一个人先作读书汇报,然后大家提问题、提意见,最后由Costa总结,我受益匪浅。

  圣·伊丽莎白精神病院——Costa实验室的所在地,成立于一八五五年,原名叫“政府疯人院”。美国南北战争期间,这里曾是军队的医院和墓地。十九世纪末,史密森学会在世界各地考察带回来的动物,也养在这里。在最高峰时期,医院里有八千多个精神病人。一九五〇年代,传出这里有虐待病人之嫌,医院开始走下坡路,直到一九六七年被划归国立精神卫生研究所管理。一九八一年寒假我去探望母亲的时候,刺杀里根总统的John W. Hinckley就关在院内。如今,这栋有两百多年历史的建筑,已脱胎换骨成了美国国土安全部总部。

  闭上眼睛,我仍然能看见那条白色的走廊,很长很长,尽头有一扇铁栅栏门,里面是几间空的病房,其中一间就是母亲那两年的“家”——一张小床、一张书桌、一把椅子,还有一个壁橱和小冰箱。那个星期,我住在她隔壁的病房里。走廊上偶尔会有穿着束缚衣的病人,被高大的男性护士领着走过,夜里偶尔会传来病人野兽般的叫喊,令我毛骨悚然。母亲却从未显出害怕,全身心沉浸在工作和学习中。

  一天我向Costa汇报实验结果后,他说,下一次读书报告由你重点发言,我听了顿时开心得说不上话来,然后故作镇静地回答,好啊。他给了我一篇综述,我根据综述查阅了四五篇文献,写了一个发言提纲交给Costa审阅。他看得十分认真,还帮我一起假设了几条听众提问和讨论。这时我才看到他是一个十分优秀的导师!我见过不少颇有学问的导师,但对学生的成长不够关心,主要是利用学生的脑力和体力劳动为自己的业务成就添砖加瓦。有的导师对学生倒是不错,但缺乏真才实学来引导学生在业务上的成长。像Costa这样两者兼有之的,确实不多,让我想起我父亲生前也是这样一位导师。

  读书报告会上我居然获得意想不到的成功。会前我最担心的是,听众缺乏反应,结果那天的听众非常热情,提了很多问题,还给予了好评。通过这次报告会,我和实验室其他进修生交了朋友,周末常被邀请去他们拥挤的住处共进晚餐。我回国带研究生的时候,总是以Costa为榜样,也推荐了不少学生去Costa的实验室进修。

  我跟着母亲游走于这所占地三百四十六英亩的医院,不由得在墓地前停下脚步。寒风凛冽,灰色的天空落着小雪,凋零的枯树嘶嘶作响,一片墓碑寂静而凄美。这里埋葬了近六千名烈士和精神病人——都是冤魂,没有一个是平平安安在家人陪伴下老死的。母亲用一条米色的羊毛围巾裹住头,默默站立在风中,也许想起了她生命中死去的亲人,她的父亲也是冤魂,还有她的表哥和大舅。

  圣诞长假前的那晚,母亲请了Costa和实验室的同事,在铁栅栏门内的走廊上开了个晚会。我们吃披萨,喝饮料,听大卫·鲍伊风靡一时的《中国女孩》,跳舞。一位同事从家里带来一只迪斯科舞灯挂了起来。在五颜六色的炫光里,我惊讶地看到母亲的身体也不由自主地舞蹈起来。谁能想到,圣·伊丽莎白精神病院——这常人只敢用窃窃私语道出的地方,这被无数不幸的命运像枯藤般缠绕的地方——竟然有过如此美妙的一个夜晚。

  第二天,母亲带我到马里兰州,在一位姓高的医生家里住了几天。高医生和他太太在一个研讨会上听了母亲做的科研报告,认识了她。在后来的几十年里,高医生一家与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他们告诉我,美国人不了解中国,免不了有各种偏见。母亲高雅得体的仪态和渊博的学识,在所到之处都为人树立了新中国的华人形象,让当地人尊重,也让华侨们骄傲。

一错过就是十年

  (节选)

  父亲在电话那头问我,你是在嘉陵江和长江的交界口吗?那里的水一边是绿色,一边是泥土色。他的口气里有点眼巴巴的渴望,让我隐隐心痛。去年年底去重庆拍片的时候,我是想好了要带父母一起重温一下他们的少儿时代,也给自己一个机会去了解他们。可惜两个月后他们都住进了医院,也许九十岁的父亲没有机会再看到故乡。父亲接着说,小时候我妈妈不让我去江里游泳,我不听,偷偷去,有时候还在石头底下摸到螃蟹。我们住在曾家岩,蒋介石也住在曾家岩,他在山顶上,我们在他下面一点。从山上走石梯一路下去就到嘉陵江了。

  父亲曾多次提起去嘉陵江游泳的事,那一定是日军轰炸下的童年时代里,最快乐的记忆吧。据父亲说,他读的求精中学在抗战时期一度成了宽仁医院曾家岩分院,去嘉陵江的石梯就在学校后面。

  奶奶爷爷家的相片都在“文革”中烧掉了,好在我二孃孃那时在北京航空学院读书,她带去宿舍的照片被保存下来了。我从我堂弟那里得到两张父亲小时候在重庆的照片,都是在青石板阶梯上拍的。

  趁没有拍摄通告的一天,我和几个来重庆探班的朋友一起去寻找照片里的石阶。虽然原求精中学校舍早就不在了,但重建的学校还是同样的名字,让我感到亲切。可惜整个曾家岩到处都在施工,我们四处碰壁,迂回了半天才找到了两段当年的阶梯。走在上面,我想像父亲在这里连蹦带跳地跑上跑下,一天好几回,他的童年仿佛印在这些石头上。江边有一块两三层楼高的岩石,它不知在几百年前还是几千年前落到此地。岩石的一边平直得像一堵墙壁,上面留下了不同年代的人在上面刻的字,有些只是到此一游或者恋人寄语,还有一些精雕细琢工整漂亮,出自工匠之手。岩石的另一边有不少椭圆的自然洞,它们的下面被攀岩的人凿了几个搁脚的浅窝。石边有几个人正在脱衣服下水,还有几个人刚游完水上岸,远处江里也有几个游水的人。

  我脑海里出现了一个七八岁的男孩,瞒着他妈妈到江里游泳的样子。也许夏天还没有到,他本来没打算下水,只是在卵石滩上跟小伙伴们玩耍。但是每次来这里,男孩都感到江水的诱惑,似乎下面隐藏着什么秘密,在等待着他去发现。也许这一次他终于无法抵挡这神秘的召唤,便脱下鞋子走火入魔地踏了进去。冰凉的江水激他一身鸡皮疙瘩,他停了一停后接着往深处走,突然,一股暗流把他拽到老远,冲向下游,岸上的孩子们惊叫起来。等他终于挣扎回岸时,发现已经离伙伴们好几十米远了,他爬出水面,凯旋地跑向惊呆了的伙伴们,男孩的一身好水性就是从那天开始的。有朝一日他长大成人生儿育女,也会这样把女儿往水里一放,由她自己在那里摸爬滚打。八十多年过去了,那当年的男孩如今步履蹒跚,神智恍惚。然而江水依旧,它永不迷失地朝着遥远的东海流淌,几万年如一日,将过去、此刻和未来连成一片。

  据陈氏家谱和永川县志记载,我的祖先是在明朝湖广填川期间,从湖南移民到重庆地区的。他们按政府规定圈地为家,开垦起因为常年战乱而荒芜的土地。19世纪中叶的洋务运动兴起后,一批新型的民用工业开始发展。重庆—汉口—苏州的长江航线,是米、布、盐、棉和洋广杂货的交流主干,形成了以重庆为纽带的商业贸易格局。父亲的曾祖父陈朝钰(1852年-1906年)决定改变世代务农的命运,十六岁时毅然离家到重庆一家花纱商号学做生意,学徒期满后选择了永川松溉经营起“源顺庆”商号。

  2013年我随央视《客从何处来》的拍摄,回到了重庆松溉老家。这个明清年代十分兴旺的江边古镇,随着公路、铁路的发达而衰落了。但也正因为衰落,那些古朴的青石板街和木结构建筑仍然保存着,“源顺庆”商号的大石匾也还在原来的位置。

  爷爷和他兄弟。父亲最后一次在永川老家的合影,爷爷是后排站立者左四,他的哥哥陈文贵左三

  到了父亲的祖父陈海门(1880年-1950年)那一代,“源顺庆”已经是松溉的最大商号之一。我在永川档案馆堆积如山的线装本县志里读到,陈海门先后任镇商会会长、慈善会会长、精诚中学主任董事、东皇庙会会首等职务,活跃于家乡社会舞台,做了大量好事善举。陈海门在积累了雄厚的资本后,认识到品行和人格的高贵来源于知识和教养,而中国社会更需要的是一代知识分子。曾祖父陈海门把我爷爷和他的兄弟姐妹都送到最好的学校,爷爷十八岁从重庆求精中学毕业后,考进了湖南湘雅医学院。

  我在戏里的角色需要讲重庆话,那是父亲的母语,也是陈家祖祖辈辈的母语。学习台词的时候,我耳边会出现小时候在奶奶爷爷家听到的常用词,让我想到他们。

  很长一段时间,我对爷爷的身世毫无了解,只知道他是一名外科医生,非常重视食物,最爱吃的东西是烤鸭屁股。小时候,每个礼拜天是“去奶奶爷爷家”的日子。在那些物资匮乏的日子里,那里丰盛的午餐总是令我无比期待。他们厨房隔壁的小厕所是不许用的, 那是爷爷熏肉的地方。记忆中的他沉默寡言、温文尔雅,偶尔开口说话时,讲的是重庆话。有一次爷爷走丢了,全家人出去找,后来在离菜场不远的街上看到他抱着一只活鸭,坐在人行道边。我们意识到,爷爷开始老糊涂了,就不再让他一个人上街了。但是在知道我要出国留学以后,他马上偷着到银行取了钱,为我买了一只精致的镂花金戒指,上面镶了一块八角形的红宝石,可惜它被我在屡次三番的搬家过程中丢失了。

  爷爷去世的时候, 我正在全世界各地宣传电影《末代皇帝》, 没能回家追悼。事后回到上海,我小孃孃跟我说,“我爸爸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说着她眼眶一红就说不下去了。那一刻,我意识到我再也不能“去奶奶爷爷家”了,爷爷温厚善良的脸浮现在我眼前,我突然非常想念他。

  我想到“缘分”这个词。1939年我爷爷所在的宽仁医院在日军的狂轰滥炸下,发生了一场毁灭性的火灾,之后被迁移到了歌乐山。不久,上海国立医学院也迁到了歌乐山,随后我母亲也跟她的父母搬到歌乐山生活,并学会了一口流利的重庆话。也许这是上苍为这对异地的少年安排的第一次机遇?我想像一个晨雾飘逸的早上,父母都背着书包在两条交叉的山路上先后走过。

  这一错过就是十年。仔细想想,人的存在真是十分偶然的奇迹,你的父母如果没有遇见,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你了。也许对每个人,这都是一件差点儿就可能发生的事吧。

 被遗忘的爱之夜

  (节选)

  我在出国留学前认识了W,他比我大八岁,也在办理留学手续,分手前他抱住我深吻,我们说好到美国再见。从那一刻开始,我一直在等他,等他的吻。

  那时我还没有相机,时间没有从绵延的生命中被切割成一百分之一秒的单位,夹到相册里。那些没有被相机拍过的记忆——人脸、人声、语言、地方,熟悉的和不认识的,似曾相识的和梦里的,欣喜若狂或绝望无底的——像时间河流里的一块块石头,被岁月磨成了卵石,上面长出一层毛茸茸的青苔,边上沉淀了淤泥砂石。隔着漂动的水草和水波看它们,恍恍惚惚,阳光里一个样子,月光里又是另一个样子……

  一九八一年从上海飞去纽约是一种探险——单程票,没有人知道何时或者能否再回家。我会住在学校宿舍,还会有一张学校食堂的卡,至少那一年的吃住没有问题。但是我一分钱也没有,其他的生活必需品得从上海带齐。我的半个箱子是月经用纸,那是圈成像棍子那么硬的草纸,很占地方。另外半个是肥皂、擦脸油、牙膏、衣服,还有我喜爱的书、多年来收集的毛主席像章。箱子整理到差不多的时候,哥哥交给我一只鼓鼓的布袋子。打开一看是一件油亮的毛皮大衣,绸子内衬上缝着精致的标签“第一西伯利亚皮货商店”。字的边上刺绣着一只雄壮的老虎,它的脚下踩着一只地球,身旁绣着英文的“Siberian”,十分考究。哥哥跟我说,这是貂皮大衣,纽约的冬天比上海冷得多。我抱怨,这么大一包,我又要重新理箱子。后来我知道他在我办理护照的大半年里,接了不少画连环画的活,攒下来所有的钱都花在了这件大衣上。四十年过去了,它仍然神奇地松软厚实闪亮,唯有衬里在前几年脱了线,我请裁缝重新缝了以后,它跟第一眼看到的时候一样。

  那天烈日炎炎,为了让家里阴凉一些,所有的窗帘都拉上了。昏暗的光线里,父亲说,你今天下午走吧?我睡午觉不去送你了。我说,哦,那我不吵醒你。我知道他是故意的,他不想在机场流露告别的忧伤——我们是一家羞于表达感情的人。我的相册里有一张我站在飞机舷梯上的黑白照片,一手在空中挥舞,另一手拎了一只塑料编织的手提包。此刻望着照片,我清晰记得手提包是淡绿色的,但是那张笑脸背后的思绪万千,我却完全忘记了。

  到达的那晚,母亲在纽约肯尼迪机场接我。在我成长的年代,海外关系会带来政治风险,所以长辈们从没跟我提起过美国的亲戚。那晚,我和母亲去新泽西的亲戚家过夜,才知道奶奶原来有一个住在美国的弟弟。

  两天后,母亲把我送到离曼哈顿两个小时的纽约州立大学新帕尔茨校园。我推开挂着我名字的寝室门,一位中国女同学已经在另一个床铺整理衣服,她转头用香港英语跟我说了她的名字,我也说了连自己都还说不顺口的英文名Joan。这是上外一位老师为我起的,他是个长得很好看的中印混血儿,从圣约翰大学毕业,给他自己起名为Tall-dark-handsome(高黑帅),倒是给我起了个严肃的名字。他说这是圣女贞德的名字,一个冲锋陷阵的女孩,发音也跟冲相近,你看上去就是一个Joan。

  母亲需要赶火车回华盛顿工作,临走她忧心忡忡地塞给我两百块美金。我送她到汽车站,她一步三回首地上了车,我看着公车远去,心里空荡荡的。走回寝室的路上我留心到沿街的枫树叶红了,在太阳下像一团团火焰,草坪上坐着三三两两的学生,聊天说笑。我迷茫地在他们身边走过,感觉自己是隐形人、局外人。

  报到注册的那几天,宿舍走廊里你来我往的热闹总是到凌晨才消停,整栋楼终于陷入酣睡的时候我却醒了。我还不懂“时差”的概念,只觉得到了地球的另一边,连生活中最基本的东西都被颠覆了,一切必须从头学起,包括怎样在美国睡觉。我躲在被窝里给W写信,我渴望他。

  排队选课的时候,我看见身后站着一个满脸胡茬的人,在一群叽叽喳喳的孩子中间,显得很老。忘了我们是怎么聊起来的,都说了什么,但我仍能看见他那双深不见底的蓝眼睛,透出愤世嫉俗的天性。我怎么会坐上了他飞驰的摩托车?也忘了。只记得我被风吹得紧闭着眼睛,身子跟着车来回晃动,拐了一个又一个弯,不知道会开多久,会去哪里。

  我感到风突然停了,阳光晃进我刚睁开的眼睛,面前恍惚一片缤纷的山峦,犹如梦醒。定睛望去,延绵不断的枫叶像波浪一样闪烁着,从脚下一直延伸到无限。微风吹过,树叶柔和的哗哗声就在山峦回荡起伏,像音乐飘过。我们无言地站着,许久。他带我走去山间一个瀑布,它顺着笔直的崖壁冲到下面巨大的卵石上,再流进一个清澈见底的天然池子。我们在瀑布边坐下,他说,这座富饶的山原来是印第安人住的地方,他们祖祖辈辈就在这里洗澡,十七世纪被到这里的荷兰人杀尽了。我问他山的名字,他说了一个很难记的单词,眼睛看着远处。我本想请他再说一遍,但是他已经去了另外一个时空。

  我们在山顶看日落,万物被一层古铜色的光辉笼罩。一只巨大的红尾鹰在我们前方稳健翱翔,像电影里流畅的慢镜头,它矫健地飞向天空,又凶猛地扑往山谷,唯有自然才能如此完美。他坐在一块岩石上,变得非常安宁和满足,自言自语地说,今晚这里能看到整个银河系。过了一会儿,他好像突然想起我,转头说,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

  他在宿舍附近放我下车,说,你好好照顾自己。眼睛里流露出莫名的忧患。暮色里,他的摩托车消失在拐角处。

  晚上,香港女孩跟我借汉英词典,那好像是几天来她第一次跟我说话。我把词典递给她时,她说,一天都没见你,你去了哪里?我告诉她去山上的事以后,她惊讶地喊出来,你疯了啊,他可以是个强奸犯、杀人犯、碎尸犯,美国常有这种变态的人你不知道啊。

  我想起摩托车急转弯的时候,我曾经闪过恐惧的念头,但是已经太晚了,我把头紧紧贴在他的身后,不见阎王不掉泪地跟他到了山上。记忆里我们从未互相讲述自己,但一眼就已感应到对方的孤独。我们目光相触的时候,我仿佛在悬崖望到深渊里的自己。那天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多年后我在机场酒廊的一本旅行杂志上,偶然看到了那座山,它叫Shawangunk,那个难记的名字像一首被遗忘了的歌在我耳边萦绕,时光随歌声倒流到那一天。孤独者你是谁?我幻想他也许是越南战场回来的士兵,或是被时代淘汰了的嬉皮士,有一日曾想去完成学业,回归“正常”,但最终还是继续做了自己。

  学校每年上演一个话剧,我到的那年演的是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戏剧老师邀请我参加,可是我下课后要听当天课程的录音,重新做笔记,还要在图书馆工作,实在没空排练。他说那就演芥末仙女,不需要每次排练都来。排练开始后,演驴头的同学整天胡搅蛮缠黏着我,令我不知所措。我看见有些演员在排练厅亲热,不知自己不让他碰是不是违反了当地习俗,时刻处于困惑和紧张的状态,后来每次遇见他就浑身起像风疹那样的红块。

  我去学校的医务室求诊,那里的医生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士。他看了我胳膊上的红疹,问我是否接触了或者吃了奇怪的、陌生的东西。我说,很多东西都很奇怪陌生,我刚从中国到这里。他打量了我一番,然后说,你到帘子后面去把衣服脱了,我得检查一下身体其他部位。我为难地问他要脱掉哪些,他说得全脱了。我头脑嗡嗡一片空白,恍惚看到他掀开帘子,领了另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男人进来,一起看我,我开始发抖……

  很久以后,我在电视上看到某名校的运动队医生,长期对女运动员性侵,几十年后终于落入法网。我明白了那天在学校医务室发生的事,是性侵。文化冲击带来最严重的脑震荡,是你失去了固有的道德和行为的准则,不知道何为那个文化的“正常”。

  四十年过去了,我打开封存多年的纸箱,寻找当年的照片,我看到一张当地的报纸,标题是《从女游击队员到芥末仙女,这是陈冲》。“在周三即将开幕的,纽约州立大学新帕尔茨分校的《仲夏夜之梦》里,如果你仔细看的话,你会在雅典魔法森林的仙女中,发现一位电影明星。她的名字在这里不是家喻户晓,至少现在还不是,但如果二十岁的陈冲如她所愿,你会记住这个名字,而且就在不远的将来。”在采访里,我无比自信地介绍了中国电影的发展。我对这个采访毫无印象,也完全忘记了在二十岁的时候我曾说过有当导演的梦想。那个不可磨灭的耻辱像日全食那样遮挡了那段记忆的亮光。写这段文字,是我第一次跟别人提到这件事。医务室的白帘子、日光灯、铺了白纸的蓝床、赤身裸体的我和两个穿白大褂的男人,在事发时它们似乎只是在我知觉的边缘,模糊、扭曲。此刻从潜意识里重新浮现出来,一切变得刺眼地清晰。

  W每周给我写信,每一页纸都是柔情和思念。他画了圆明园的素描,在背后写了他想带我去那里,抱我吻我。一天我接到他从夏威夷寄来的信,说他到了美国本土,接到信的第二天他突然出现在我的宿舍,我惊喜到叫出声来。那是冬天,我们戴着围巾帽子手套在校园里散步,走到一个高坡后面,那里有两个孤零零的秋千。他坐上去,我骑在他的腿上,把我们冻得发紫的嘴唇贴在一起。

  那天晚上,他挤在一个男同学的寝室里过夜。第二天我半梦半醒中感觉到他在吻我,他的手在被窝里抚摸我。窗外晨光熹微,我们看着对方的眼睛,没有说话,只是饥渴地呼吸对方的气息……然后他就走了,去中部一个城市学习。

  感恩节和圣诞节长假,我穿着哥哥给我的貂皮大衣,坐两小时长途汽车到曼哈顿去。总是有许多好奇的眼睛盯着我,他们没有见过二十岁的学生穿这样雍容华贵的衣服,尤其是在公车上。

  我每次到曼哈顿,都住在父母的朋友家。他在曼哈顿东73街有一栋五层楼的公寓房,我至今记得门牌号是107,在公园大道和列克星敦大道之间,邮编号是10021,那是全美国最昂贵的地区。朋友是一位老医生,虽然学的是西医,开的却是中医诊所。据说他最擅长的是治疗性无能,病人从全世界各地飞过来看他。诊所在一层楼,医生的私人秘书住在二层,他自己住在三层,四层和五层平时空着。我和母亲到曼哈顿,也住在二层。那里的家具都有些办公室的味道,还堆着各种医疗设备,不像个过日子的样子。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为了税务局来查的时候,可以把整栋楼的一切费用都作为工作开销。

  一天,L到医生家里来看我,他是我原来上外的同学,那时在哥伦比亚大学念法律,我们聊了一会儿他突然说,你恋爱啦?还是失恋啦?我完全没有想到自己是那么的透明,我正着了魔地思念着W。可我跟他一共也没见过几面,互相也没有过任何许诺。我不响,L也没有再问,他说,我带你出去玩玩。

  L很小父亲就遗弃了他母亲,去香港发了财。他虽然讨厌父亲,但不得不穿上父亲送给他的开司米大衣。我们俩就这样穿着名贵的大衣,优雅地走在纽约第五大道上——倒不是爱虚荣,而是只拥有这两件可以抵御寒冷的衣服。我们从繁华的第五大道,拐进一个小巷子里。L有两个朋友,是一家西餐厅的中国厨师。厨房后门在巷子深处,L的厨师朋友端出两张红色的塑料凳子给我们坐,然后又进去拿来两盘刚出炉的奶油焗龙虾。几年后坐进餐馆里点奶油焗龙虾,却再也没有那些日子在穿堂风里,用手抓着吃那么香了。

  吃完龙虾,我们坐地铁去了格林威治村的一个电影院,那里专放刚刚下档的电影,两块美金看两部。记得我们看了《印第安纳·琼斯》和《焚身》。《印第安纳·琼斯》是一部天马行空、节奏紧凑的历险片,我没有美国人读类似卡通的成长经历,所以它只是感官刺激,没有回味。但《焚身》中人性的晦暗,暴力和禁忌的激情,性欲与犯罪手牵着手陷入深渊的堕落,对我意味着叛逆和觉醒。第二天我去纽约图书馆寻找关于它的评论,读到那是以上世纪四十年代“黑色电影”的传统拍摄的类型片。

  我中邪似的看四十年代“黑色电影”鼎盛期的悬疑片,沉溺在亨弗莱·鲍嘉硬汉子忧郁的眼睛里。通过那些电影,我又迷恋上影片原创作家雷蒙德·钱德勒的文字。他的一个理念,至今都在影响着我的创作。他认为场景和人物胜过情节,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好的情节就是一个能创造出好的场景及人物的情节。理想的悬疑片,是一部看不到结局仍然觉得值得和满足的电影。

  偶尔我会想,我怎么至今没有拍一部曾经让我如此迷恋的“黑色电影”。也许那是一个特定年代的文化象征,像一朵飘走的云彩一样不可能再回来。看到刁亦男导演的《白日焰火》和《南方车站聚会》,影片的叙事风格和气氛,勾起我昔日的“黑色电影”情结,让我偏爱。

  

陈冲在加州与中国奥运代表团见面

把回想留给未来

  (节选)

  现在,这些都是我很熟悉的地方了,我能找出无数张它们的照片——春夏秋冬,晴空万里或者白雾茫茫,黎明或者黄昏,跟家人朋友或者独自一人。但是第一次来是跟汤姆。

  我们站在海边的一片高坡上,望着坡下被岁月和海水腐蚀了的Sutro Baths,一个海水浴场的废墟。在它的鼎盛时代,这里有七个不同水温的游泳池,可同时供一万个人游泳——那是一百多年前的事了。不远处海浪一次次掀起,又一次次在礁石上摔成粉末,飞扬到空中;残壁上几只海鸥在歇息,浪水冲进隐秘的洞穴——那些曾经的更衣室;高坡上的树林被海风吹平了顶,枝叶向内陆倾斜着,风中飘着桉树、松树和大海的气味。汤姆说,这是旧金山最美丽的地方,我因为它而爱这座城市。我也在那一天爱上了这座依山傍水的雾城。

  我们凝视罗丹的一具题为《吻》的雕塑,那是一对裸体的恋人在热吻,人物原型来自但丁《神曲》里的保罗和弗朗西斯卡,他们将在这个初吻中,被突然出现的弗朗西斯卡的丈夫杀死,从此在地狱流浪。我惊叹这具两尺高的雕塑能释放出那么不可估量的欲望,沧海跟他们的饥渴相比只是一滴水。汤姆说,他们显得那么宁静,是由无数躁动时刻组成的宁静。我看他一眼,几乎不能相信他比我还小两岁,在我自己的学校,我几乎从来没有跟比我小的男孩聊过天。

  我们逛博物馆,逛跳蚤市场,远足,野餐……好像总是在一起。那时我正迷恋阿奈斯·宁的日记,她写的那些半夜三更在计程车里的吻,令我蠢蠢欲动。

  你失去重力,不知道自己在哪里,路灯照进来,光影魔幻;烟味、香水味和恋人的味道,浑浊、醉人;车驶向某个终点——时间的终点——吻的终点,你不想到达;车停下,唇边的味道在头脑萦绕,这未完成的历险,必须下一次重新寻找;你打开车门踏到街上,听到自己的身体从天堂掉下来的声音,你梦游般走向自己的家,幻想着它被一场地震,连同时间一并吞噬……

  有一天汤姆和我走在橙红色的金门桥上,水面的白雾弥漫过来,半座桥在眼前消失,周边的人也模糊起来,我们好像被裹在一张奇妙的帐子里,他低下头,我仰起头,嘴唇触到了嘴唇,气息消融了气息。不知过了多久——跟来的时候一样突然——雾飘走了,阳光从云层后钻出来,一个销魂的时刻蒸发到空气里,不可复制。

  这些是发生在一九八三年夏末的事情,我为了参演王颖导演的电影《点心》,从洛杉矶的伯班克机场飞到了旧金山。《点心》是一部低成本的实验性影片,拍摄随意性很强,摄制组人手也很紧,制片人被其它事纠缠,忽略了我的行程。那个年代接人都是在闸口,我拿着行李等在那里,离我不远的地方站着一个瘦高个的金发男生。最后一个旅客走出闸口后,他过来问我,你这班机是从伯班克出发的吗?我说是的。他说奇怪,我的朋友应该在这班机上啊,我是来接他的。我说,接我的人也没有来。他问,你要去哪里?我说他们没有告诉我应该去哪里。他说,我陪你在这里再等等,我叫汤姆,在伯克利大学建筑系念二年级。他的笑容有些腼腆。我们又等了一阵,还是没有人来接我。汤姆说,天快黑了,要不我带你去唐人街的假日酒店,你到那里再想法联系他们。他大概觉得把一个中国人送到唐人街应该是没错的,我想不出其他办法就跟他去了停车场。

  他打开一辆很旧的沃尔沃车,说,我爸把这辆车借给我用了。启动后,车往前一冲就熄火停下了,原来他刚学会开手排挡车,换挡的时候还不熟练。每次在红绿灯停下之后,汤姆总是要经过一番挣扎才把车开起来,后面的车一按喇叭,他就紧张得更手忙脚乱。就这样,我们跌跌撞撞地上了高速公路。我自己当时在洛杉矶也有一辆大得跟条船似的别克车,比汤姆这辆要破得多,踩油门的脚松开后,踏板不会自动起来,我只好在油门踏板上拴了根绳子,开的时候握在手里,这样可以把油门踏板拉起来。类似这样不要命的事情,我在那个年龄做过许多,好在家人都不知道,母亲写的每封信里,仍然在关照我炒菜的油千万不要溅到眼睛里。

  到了唐人街假日酒店,我钱包里的现钱刚好够住一夜。第二天早上,汤姆带着他的朋友来敲我的门,他指着身边一个男生说,这是杰瑞,我昨天要接的人,他误了机坐了晚一班的。然后他问,你联系上办公室的人了吗?我说我一直在打电话,还没联系上。汤姆说,那我们中午再过来看看你。

  我终于打通了摄制组的电话,他们说马上来酒店接我,我说要不还是中午过来吧。中午我在大堂里正要准备离开,汤姆出现了,我莫名地高兴。我说,我以为你们不会来了。他说,我们说好会来的,我把宿舍的电话给你吧,万一有什么帮得到你的,给我打电话。

  摄制组没有我住酒店的预算,就把我放在一位叫克里斯·李的导演助理的公寓里。克里斯是一位同性恋,跟他的男朋友同住,我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多年后,我在好莱坞再见到他时,克里斯已经是哥伦比亚三星电影集团的总裁了。

  我在《点心》里扮演一个从国内到美国,梦想成为摇滚明星的女孩。印象中导演没有给我剧本,只是让我按照人物的规定情境说自己心里觉得合适和想说的话。我第一次这样随意地演戏,觉得很新鲜,我把自己对电影的向往,改成了角色对摇滚乐的向往。印象最深的是一场在夜总会演唱的戏,我戴了金色假发,涂了黑紫色的唇膏,上台唱了一首叫《我男朋友回来了》的歌。王颖导演原本想拍一部关于几个第一代移民女儿的电影,但是拍到一半他改变了想法,把电影集中在一位移民母亲和她美国女儿的身上,她们是由一对生活中真实的母女扮演的,所以在最终的影片里我的人物线基本被剪掉了。多年后导演把没有用进电影里的胶片剪成了一部叫《点心外卖》的短片,那场夜总会里唱歌的戏终于在那里复活了。

  从金门桥回来后有一天,汤姆请我到他在伯克利大学的宿舍。他的房间里乱七八糟,墙上贴满了海报,床上都堆满了衣服和书,换下来的脏衣服堆在地上。我自己的房间也常是这副样子。记得有一次邬君梅和另外一个朋友到北岭去找我,那是在拍完《末代皇帝》后,我决定回学校上课。也许为了找借口跟N分居,我在校园附近租了一间带阳台的房间。邬君梅敲门不见我下去,就跟她的朋友一起爬上二楼阳台,从落地窗看到我的房间,跟她朋友说,陈冲被洗劫了,你看,她的橱门抽屉都开着,东西全被翻出来了。我总是在临出门前匆匆忙忙在镜前换衣服,一套一套换,脱下来的都扔地上,选中了衣服又换鞋子、耳环,整间房像龙卷风刮过。我扯远了——

  我看见汤姆的书桌上放着一个像现代艺术装置的东西,他说这是学校的作业,用金属、木材和米纸做一只壁灯,边上的笔记本上画了几张我的脸,好像是上课的时候开小差画的。他的同屋看见有女孩子来,给了他一个鬼脸默契地离开了,汤姆变得窘迫,跟我说,我没那个意思。其实我也毫无那个意思。失恋的伤心像涨潮落潮,平缓一阵后,又因为一个醒来就遗忘了的梦,或者一对车窗外闪过的恋人,让我再次被抑郁淹没。汤姆跟我坐在堆得满满的床上,靠着墙无足轻重地闲聊,然后他说,我能告诉你一个秘密吗?我说你还真会找人,我谁也不认识,你的秘密在我这里很安全。他说,我早泄,无法跟喜欢的女孩子做爱。这个词我以前没有听到过,不过能猜出来他有难言之隐。我说这样正好,我不喜欢性。他有些惊讶地问,你想跟我说说这事吗?我说,会有糟糕的联想,会伤心,会觉得肮脏。他说,这么严重?我说没什么,我在“反弹”中。英语rebounding有失恋后还未恢复的意思。说完了我俩都如释重负,不用猜测或者误解,我们之间是柏拉图式的爱。

  偶尔,我们亲吻,完后气喘吁吁地讨论柏拉图式的爱到底怎样定义。他去学校图书馆里翻查了半天,也没有得到清晰的答案,我们就决定横膈膜以上的接触都属于“柏拉图式”。有一天,忘了汤姆从哪个哲学教授还是哪本书上得到了答案,他说,分水岭在身体的怀孕和灵魂的怀孕之间。身体的怀孕产生人类的孩子,而柏拉图式灵魂的怀孕产生的是人类美德——灵魂的物质形式。我喜欢这个概念——灵魂的怀孕,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感到某种美好的孕育,某种希望。

  电影拍完了。汤姆送我到旧金山机场的时候已经能熟练换挡了,我们在闸口久久拥抱,互相在耳畔道别,我们将通信,等教授把壁灯还给他的时候,他将给我送来。《点心》——我在这座城市留下了我的一点心,那时还不知道多年后它将成为我整个心的港湾,我的家。

  回到洛杉矶后,我开始了长达半年的徒劳的拼搏。《龙年》里Tracy的角色,是我第一次在好莱坞剧本里看到的东方女主角。这个人物是一位娴熟时尚的电视台主播,从仪态到英语水平都跟我距离很大。但是我拒绝接受摆在我面前的事实,执著得像一头戴了眼罩的驴,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学习播音员的发音和语气上。我在餐馆打工每小时挣五美元,而台词老师每小时收一百美元,每堂课两个小时。

  《龙年》的导演迈克尔·西米诺和选角导演琼安娜·摩尔琳(Joanna Merlin),在全世界各地物色Tracy。在一轮一轮的筛选过程中,我去面试了无数次,每次去,他俩会听到我的英语比上一次进步了,仪态也离角色更近了。琼安娜对我十分欣赏,她把电影《唐人街》里费·唐纳薇最经典的场次打印出来,跟我排练,让我有机会表达复杂和微妙的感情,把导演的注意力从我不完美的英语转移到我的眼睛和我的感染力上。但是最终,我在“美音速成班”学的只是一种依葫芦画瓢的模仿,无法改变我的本质,琼安娜期待的奇迹没有发生。我遇到过无数选角导演,琼安娜是唯一一个如此在我身上花费心思和精力的。非亲非故,只为欣赏,这也许就是我们中国人说的贵人吧,不过当时我还不知道她将成为我的贵人。

  迈克尔·西米诺请男主角米基·洛克跟最后三位扮演Tracy的候选人在摄影机前试戏,每人演三个场次。演到最后一场吻戏的时候,洛克抱着我的头咬住我的嘴唇不放,我强忍住眼泪坚持下来。在我匆忙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听到身后他跟导演的笑声。

  第二天门铃响,海德先生在楼下叫,Joan,你有秘密的仰慕者!我下楼看到一捧巨大的鲜花,卡片上写着:真遗憾我这次不能跟你合作,迈克尔·西米诺。我在不遗余力的付出之后一无所得。我想起那些没有太用力就得到的角色,比方有一次我面试一个移民女孩的角色,人物有一句这样的台词:你是个那么棒的厨师,他一定会喜欢你的。我一不小心把厨师chef说成了thief(小偷),我说,你是个那么棒的小偷,他一定会喜欢你的。屋里的几个人都笑了,但是他们把那个角色给了我。这是一个努力和成果不成比例的职业,它时而让我狂喜,时而让我绝望,一切似乎都很偶然,跟我努力与否没有关系。

  我想过改行,也在学校选择了一些其他领域的课程,希望被生理学、人类学或者天文学所吸引、征服。它们的确是很有意思的课题,但是只要新的拍片机会一出现——不管多小的角色,我就抛下它们,飞蛾扑火般扑向电影。

  一次学校放长假的时候,汤姆驾车到洛杉矶来看我,把他做的壁灯挂在了我的墙上,三角形的米纸灯罩有点像一朵抽象的郁金香。我们上街逛书店,看到里尔克的《给一位青年诗人的信》,我打开翻阅,第一封信写于一九〇三年二月十七日巴黎:“你问我你的诗好不好。你问我,之前也问过别人,你将它们发送到期刊,将它们与其他诗作比较,当某些编辑拒绝你的作品时,你感到沮丧。现在我求你放弃这一切。你在向外看,这正是你不该做的事情。没有人能给你建议和帮助,没有人;唯一能帮助你的是走进自己的灵魂深处,审视你写作的动机,是否扎根于内心最深处,向自己坦白,如果无法写作,你是否会死;在夜深人静时问自己:我必须写吗?如果你可以用一个强烈而简单的‘我必须’来回答这个庄严的问题,那么就根据这一必须来构建你的生活;哪怕在最不重要和最微不足道的时刻,你的生活都必须成为这个回答的象征和见证。”

  我站在书架前,感到豁然开朗。无论成败得失,人必须做他必须做的事,我将孤注一掷。我跟汤姆说,这好像是写给我的信。他说,让我送给你吧,我觉得你需要它。

  三迪·海德的癌症没有被根治,复发后不久她在医院病逝。记得最后一次去医院前,她奄奄一息地跟我说,我要你搬离这个家。这是她跟我的临终告别,让我震惊。三迪追悼会后,海德先生开始吸烟,他说他几十年前就戒了烟,那时候是为了三迪,现在无所谓了。他每天跟以前一样,五点左右开始喝酒,不同的是他会喝醉。一天夜里,我躺在床上看书,他给我的房间打电话说,Joan,我要你来我的房间陪我睡。我哑口无言,半天,我说对不起,我不能去陪你。我的声音有些颤抖。回想起来,那也许是人溺死前的一种挣扎,想抓住什么可以救命的稻草。或许三迪是知道自己回不了家了,也知道丈夫会有这样孤独无望和软弱的时刻,才要我马上搬走。我感到失魂落魄。第二天早上我去了学校的广告栏,看到一页出租房间给在校学生的招贴,马上去了那个地址。主人自我介绍叫芭芭拉,她说,她的腿脚不灵了,上二层的房间越来越困难,我要是喜欢,可以租二层的卧室,每月一百五十美元。

  海德先生帮我一起把两只大箱子搬下了楼,我们在门口道别。他似乎在一夜间苍老了许多,一个劲为昨晚的事跟我道歉。我止住他,感谢他,这栋房子是我到美国以后最温暖安全的地方。我想到两年前,他们夫妇把一个远道而来的陌生人接回了家,那么天经地义的善举,没有任何舍赐的姿态。我说,我永远不会忘记你和三迪,我会想念你们和这个家。我忍不住哭了,每一次失去都唤起所有的失去——曾经的家,曾经的爱,曾经的友情,曾经的自己……

  搬家几个月后,在一个长周末假期,芭芭拉去外地看望她孩子。她前脚一走,我后脚就请了几个中国同学来家里的游泳池游泳,在厨房里做中国菜,一直玩到深夜。那时我们中间有不少留学生都会趁主人出远门,在家里开派对,完后大家帮忙大扫除,雁过无痕。同学们在芭芭拉家过了一夜,早上收拾完就走了。可是芭芭拉回来后不知发现了什么蛛丝马迹,看出有人在她的床上睡过,跟我大发雷霆。我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事,开始寻找新的住处。

  我翻开自己的地址本,看到N的名字,那时我总共只见过他三四次,但本能觉得他会跟我去做这件疯狂的事。八十年代上旬,美国移民政策收紧,中国餐馆里经常有非法打工的华人或墨西哥人被逮捕,雇用他们的老板被罚款。电影公司也开始要求演员和其他人员证明自己的身份。我在电话里说,我需要绿卡,你能跟我去拉斯维加斯办一个结婚手续吗?他说,好,你想什么时候去?我说如果可能的话就今天吧。他说,那我们下午动身,我需要醒醒透。

  车开过一段伸手不见五指的沙漠后,进入了一座灯火通明的不夜城,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满街穿着性感的男女,令我眼花缭乱,原来这就是人们说的“罪之城”。它有一句闻名世界的广告语,“发生在拉斯维加斯的事,就让它们留在拉斯维加斯”。我想,多恰当啊,罪之城,我也是来犯罪的,假结婚是联邦欺诈罪,抓到了会被罚款、驱逐出境或坐牢。N说,我们要不要试试做真的夫妻?也许N身上的某种悲剧元素跟我同病相怜,也许我下意识渴望有一个自己的家,也许我觉得自己已被损坏,不值得有更好的婚姻……我说,那就试试,也名正言顺。我没有听从广告词的警示,把发生在拉斯维加斯的事,带回了洛杉矶。

  婚后我俩在洛杉矶东南面一个黑人聚集区租了一小套房子,主人是一位黑人老太太,在房子四周方圆几十条街上,我们是唯一的“异族”,非常引人注目。每当我们年代久远的米色奔驰车开过,站在街上闲聊说笑打骂的年轻人总是停下他们正在做的一切看着,让我感到某种张力,似乎会突然发生什么事。我跟N说,我有些害怕这样的气氛。他说,黑人都很喜欢看李小龙的电影,知道中国人是不能惹的,再说有我保护你,我的咏春拳师傅就是李小龙的师傅。偶尔,我看到邻居女孩在外面打架,势头很足,房东会出去训斥或劝阻。回头看,她在街坊的信誉和威望也许在保护着她的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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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orfunny1

    老太太的裹脚布。

    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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