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正非道歉了,但这一次他们不接受
昨天晚上,一则任正非道歉的消息在网络上不胫而走。
这起事件之后,华为突然新增多条“姚安娜”“姚思为”“YAO ANNA”“YAO SIWEI”等多个的商标信息,涉及教育娱乐、机械设备、科学仪器等。
这让外界困惑不解。
2月3日,华为内部发文,对于姚安娜商标注册一事做出了说明,称“姚思为是任正非女儿,姚安娜是她的艺名。”
华为还表示:“社会上有些公司或个人恶意抢注姚安娜商标,我们不得为之。”最后,说明写道:“任总是第一次公权私用,为此向全体员工道歉。”
任正非道歉了,让人颇感意外,这堪称破天荒的头一次。女儿姚安娜的出道,让任正非操碎了心,也丢尽了人。
不过,在网络上,却出现了许多不接受道歉,认为任正非的做法无可厚非,情有可原的声音。
比如有网友就表示:护女心切、人之常情,华为不是上市公司,任总没必要为了这件事道歉。
有人还对任正非主动道歉,并自掏腰包承担商标注册费盛赞不已,认为这显示了他的高风亮节。
类似的观点显然值得商榷!
华为不是上市公司,确实不假,但华为也不是任正非他一个人的私人公司。
我通过“天眼查”查询了一下华为的股权结构,任正非的占股只有0.81%,其余99.19%的股份,由华为工会持有。
这种情况下,任正非不经其他股东同意,用公司的资源 ,操办自家的私事,这不是典型的公权私用,又是什么?
我觉得,莫要说任正非不是华为大股东,就算华为是任正非的私人公司或家族公司,这么做也不合适。
因为,对于任何一家企业来说,处处做到公私分明,按规则,不按人情办事,是企业经营规范经营的起码要求。
而任正非一声令下,就可轻易调动华为公司的大量资源,为其女儿一人所用。这种不正常操作折射出,华为的公司治理,或存在很大弊病。
任正非认为自己做错了事,认为道歉理所当然,许多人却替他抱屈,这样的结果并不让人意外。
“公私分明”在许多国家,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但我们的社会中,一直缺乏这样的文化。
很多年前,我就看过一则报道,施罗德在任德国总理时,政府为他配备了高级防弹轿车,但他一到周末就“用不起了”。因为非工作时间用车必须付343欧元。所以,他只好开自己那辆廉价的大众汽车。
同样是在德国,一位政府部长曾用政府内部的信纸,帮助他人写了一封推荐信,事后被曝光后,该部长最终被迫公开道歉并辞职。
政府机构如此,企业也不例外。一个国外500强公司的部门经理曾在媒体上说过一件有趣的小事。
对于像他这样的“官”,其公司可以为他报销电话费,但与国内企业不同的是,必须在每个月打出的电话清单中,勾出因私电话,因为这部分电话必须他自己掏钱。
一个给部门经理发几十万年薪的企业,却在乎这点小钱,这并不是抠门,而是企业内部管理严谨和规范的表现。
当下中国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公私不分,无论是在一些政府部门还是企业,公权私用往往成为潜规则。
对此,许多人不仅认为正常,甚至觉得理直气壮,倒是那些对此风气反感和不适的人,往往反而成了异类。
我曾看过这样一个网帖,一位在某企业任高管助理的白领在网上提问,说疫情期间,高管让她天天帮自己儿子打印学习资料。
她为此感到纠结,认为这种事不属于她的工作范围,但她又不敢直接拒绝怕被打击报复,所以想网友帮她出个主意。
结果,所有的留言几乎一边倒,“玻璃心”,“情商不在线”,“缺心眼的疑问”……网友们极尽调侃和责难。
从这样一件小事中可看出,可见我们社会公私不分的文化氛围,已经到了怎样夸张的地步。
我认为,近些年来996盛行,下班后必须回工作微信,休假时必须随时待命等侵害打工人权益的现象泛滥,最终也与这样的氛围有很大关系。
既然公不是公,私不是私,二者界线混淆,对于企业而言,占用劳动者休息时间,侵犯劳动者私人空间,也就毫无顾忌,理所当然了。
所以,那些为“公私不分”叫好的打工人,你们知不知道,自己是在给自己“挖坑?
回到任正非道歉这件事,我觉得他的道歉不仅顺理成章,甚至做得还不够。
此前,华为传出过一个从重从快处罚违规“领夜宵”员工的新闻。
据悉,华为夜宵制度规定,员工可以在八点半后凭工卡领取夜宵,夜宵通常为牛奶、水果、加班餐等套餐,类似制度在众多大企业中普遍存在。
但华为一位员工饭后在健身房锻炼到八点半后,无加班顺便领取了夜宵,结果被发现,最终被罚“永久取消领夜宵权限,冻薪降考评并通报批评。”
这个事件爆出后,当时舆论盛赞华为的“公私分明”。
普通员工稍有点违规就遭受严厉处罚,任正非这么大张旗鼓,动用公司资源乱来,只是发文道歉。
这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