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乐际当年省委书记的前后任都是“党内巨贪”
中央政治局常委赵乐际。(AFP)
夜话中南海评论文章:习近平在浙江主政时的“二秘”徐令义四年前之所以敢于在江西省委干部大会上以“中央巡视专员”和“中央第十一巡视组组长”身份杀气腾腾地宣称“我这次是带着任务来的”,就是因为他当时已经是手握给刚刚被宣布就地免职的强卫罗织罪名的“上方宝剑”,但整整两个月审查结果却是既没有查出强卫的腐败证据,也没有找到他与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离心离德”的把柄。
但是,既然已经有了让强卫提前下岗的事实发生,总不能给他恢复名誉吧?于是便给强卫罗织了一堆三年江西省省委书记期间的错误和“过失”。其中之一就是所谓“政治意识不够强,苏荣案后续处理工作不及时”。
日后也有内部传闻说,接替苏荣江西省委书记职位之后的强卫只被认为是犯了“处理苏荣案不及时”的错误,而未被强加腐败甚或“反党”的罪名,是因为他强卫到江西之前的青海省委书记职务的前任赵乐际,在关键时刻为他在习近平那里说情,
说到强卫当年是赵乐际的青海省委书记岗位的接班人,就应该再强调一下赵乐际二零零三年八月被从青海省长位置上就地提升为该省省委书记,接的是苏荣的班,而把时光机再回转两年半时间,二零零一年十月苏荣从家乡吉林的省委副书记异地升官,接替的是王恩培的青海省委书记职务。白恩培担任青海省委书记期间,赵乐际一直都是他手下的省委副书记兼省长。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白恩培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三个月后,这位白恩培过去青海省委书记的继任苏荣,因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他们两人的起诉书里分别指称:
二零零零年至零一三年,被告人白恩培先后利用担任青海省委书记、云南省委书记、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获取矿权、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妻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6764511亿元。白恩培还有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
二零二二年至二零一四年,被告人苏荣利用其担任中共青海省委书记、中共甘肃省委书记、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共江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一点一亿余元;二零零九年,在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过程中,苏荣作为中共江西省委书记,违反相关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苏荣对共计折合人民币八千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从被公开的具体犯罪金额比较,白恩培被核准的数字是近两亿五千,不能说明来源的数字没有;而苏荣被核准的数字则是一点一亿余元,不能说明来源的则是八千多万。
在他们两人之后陆续被宣布判处无期徒刑的王珉和孙政才分别被核准的犯罪金额是一点四六亿和一点七亿……。中国大陆律师界的一位权威人士在对比了如上四人的刑期之后对笔者分析说,虽然没有最高检和最高法没有过对外公开的明文规定,但很显然是分别有一个一亿和两亿的杠杠,那就是超过一亿的无期,超过两亿的死刑。
不过,这死刑里还又分为“立即执行”和“缓期两年执行”两种。
“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即所谓“死缓”原本是毛泽东的发明。二零一五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修正案中重申“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凡是被判处“死缓”的,理论上都还会有“出头之日”的,在被进一步减刑至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之后,即使再没有被减过刑,那么坐满二十五年之后即可出狱。
但是,这个第九修正案中又在原来就有的“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如下内容:
“犯第一款罪(即贪污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即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而如上白恩培就是在被宣布判处“死缓”的同时也被宣布了“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的“附加刑种”。次日的中国大陆众多媒体都不约而同地使用《白恩培成终身监禁“第一人”》报道此闻。说是“白恩培由此成为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首个适用终身监禁的正部级落马高官”。
日后,第二个被判处“终身监禁”的正省部级官员就是赵乐际当年陕西省委书记的继任人赵正永。
判决书中指:二零零三年至二零一八年,被告人赵正永利用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中共陕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工作调动、企业经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7亿余元。其中2.91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天津第二法院宣判“赵正永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如上中国内地律师界的那位权威人士进一步解释说,“第九修正案”出台后,最高检和最高法还事实上奉行了一条内部规则,那就是犯罪金额过两亿的经济犯罪官员只要没有命案,都不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意思就是贪官的最高刑期是“终身监禁”。
当然,即使是贪污数额没有达到两亿,但在中纪委的“组织审查”和检察院的“依法侦察”过程中只要被认定为“负隅顽抗”,那就另当别论了。只不过这个第九修正案开始实施之后,所有称的上是巨贪者,没有一个不是磕头如捣蒜,口口声声“认罪悔罪”的。
另外还有一个在决定量刑时的重要考量就是其犯罪所得是否已经被全部追缴。如上白恩培和赵正永都在被宣布量刑时特别说明了其“违纪违法财物已由纪检监察机关全部追缴到位”……。
赵正永被判刑之前,一个自称是他在美国的远亲询问笔者赵正永会不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笔者当时即非常肯定地回答,根据其犯罪金额,“态度”再好也只能轻到“死缓”外加“终身监禁”。果不其然!
如此说来,现如今的中纪委书记赵乐际当年在青海省担任副省部级职务和省长职务期间的顶头上司,也是他青海省委书记职位的前任和前前任,如今一个被判了无期徒刑,一个被判了“终身监禁”。而他在当作陕西省委书记期间的第一下属,也是他陕西省委书记职务的接班人赵正永也是被判了终身临期,而他赵乐际本人非但没有受如上人等牵连,反而还在十九大上被习近平进一步提拔重用,从政治局委员和书记处书记兼中组部长位置上再上一层楼,成为正国级的政治局常委兼中纪委书记,这幕后的原委到底会是什么?
强卫在接任江西省委书记之后 ,曾不断接到对他的前任苏荣实名检举材料……。日后苏垮台,他强卫被纪委和中组部共同鉴定的三年三个月时间的江西省委书记任上的错误之一,就是“苏荣案后续处理工作不及时”。但他此前在担任青海省委书记期间,也曾经接到过不少对他青海省委书记的前任赵乐际的揭发材料,他当时是怎么处理的呢?
三年多前强卫被宣布免去江西省委书记,徐令义率领的中央第十一巡视组立即进驻的消息付出后,外界对强卫的涉案“传闻”内容之一就是他在青海为官期间为令计划和周永康亲属及子女们“输送巨大利益”,那赵乐际担任青海省委书记期间对令计划以及和周永康的亲属和子女们的国家资源之索求就敢于回绝吗?
我们在几年前的相关文章中已经详细介绍过前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王珉被习近平下令“严查”的详细经过,其组织运作程序就是先把他王珉的省委书记职务免除,“平调”为全国人大下属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然后再安排中纪委巡视组进入辽宁省委进行“无障碍调查”……。
王珉是二零一五年七月被宣布免去辽宁省委书记职务,进京到全国人大常委会任职的。八月个后被中纪委网站公开对外宣布“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而王珉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的三个月之后,徐令义便赶在强卫被免去江西省委书记的次日“带着任务”进驻江西省委。所以无论是江西省委上下还是强卫曾经长期担任其市委副书记和政法委书记的北京市委内部,还有强卫曾经担任过一个满届省委书记的青海省委机关里,几乎是所有人都非常相信强卫已经凶多吉少……。
日后的强卫居然戏剧性被中共官媒对外暗示已经“平安降落”,终于没有落到一个和苏荣以及前辽宁省委书记王珉一起到秦城监狱里“同呼吸,共命运”的悲惨下场,是不是因为赵乐际的力保,而自己分别在两个不同省委第一把手岗位上的前后任,日后都被证明是“党内巨贪”的赵乐际本人是否真是“出污泥而不染”?
出生于1957年的赵乐际到中共二十大召开时年方六五,比栗战书十九大上进常委时还年轻两岁。所以仅从年龄角度推测,十九届中央政治局除习近平而外的六名常委里,赵乐际原本是笃定可以在二十大上继续陪伴习近平的。但现如今的陕西官场黑幕越揭越多,越揭越深,虽然他赵乐际先牺牲了魏民洲,再抛弃了赵正永,仍不可能避免自己在党内,特别是在中纪委内的威望扫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