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交警每辆哈雷36万 警用特种摩托审批无阻
近日有媒体报道,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2018年采购了一批进口摩托车,包括10辆单价超36万元的哈雷摩托车、160辆单价14.5万元的比亚乔摩托车,总花费接近3000万元。很多网友质疑:“有必要买这么贵的摩托车吗?”
但公众对于是否有购买必要性、采购程序是否公开透明等疑问并未消除。多位受访的警界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如果只是作为执法执勤的警用摩托车,一般来说,标准在12万元以内的摩托车就足够用了,“还应考虑这笔钱是否有必要花,相关信息是否公开透明。”
供应商曾因“申报不实”被海关处罚
这批进口摩托车的采购发生在2018年。
2018年8月16日,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口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公告显示,主要成交标的物的详细信息为:哈雷FLHX摩托车(10辆);单价36.76万元人民币;比亚乔MP3 500(摩托车)160辆,单价14.5万元人民币。公告显示:采购机构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为长春市交警支队机关、中标供应商为上海风火轮摩托车有限公司,中标价格为29315660元。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一位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我们负责接受采购人委托,按照采购法的要求履行程序,这些程序是合法合规的。想买什么是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我们作为执行机构,前期相关手续不参与。”
长春市交警支队对媒体表示,采购经过了正规手续和流程购买。长春市交警支队机关相关负责人贡丽娟是此次采购的谈判小组成员。关于购置这批摩托车的用途与意义、购买该车的决策过程等细节问题,《中国新闻周刊》多次以打电话和发短信形式联系贡丽娟,均未获其回应。
此次采购的中标供应商是上海风火轮摩托车有限公司。根据裁判文书网、天眼查等信息显示,因人事争议,2016年,上海风火轮摩托车有限公司被普陀区法院裁定冻结、划拨13891.5元。2020年2月,该公司还曾因申报不实、漏缴税款,被上海海关下发过政处罚决定书。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9月27日,上海风火轮摩托车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喆瑞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一票,申报品名为摩托车配件。但经海关查验发现,上述进口货物实际为摩托车拆散件,可组装成脚踏式两轮摩托车1辆。
相关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普陀区,法定代表人为吴彦海。该公司一位内部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吴彦海是长春人,2018年,长春交警从上海风火轮购买哈雷摩托车。2019年,吴就在长春成立了长春风火轮公司。”
2019年,吴彦海在家乡成立了长春风火轮,专门代理哈雷的销售。
大手笔购买刚引进中国的新款摩托车
长春市公安局采购的哈雷摩托具体车型号是“哈雷FLHX”,在车友圈中有一个称号“哈雷大滑翔”。单价超过36万的大滑翔是哈雷除CVO外最贵的车型,车上配有4个世界顶级品牌的大喇叭。
从排量看,哈雷大道滑翔的排量是1690ML,接近1.7L的排量。资料显示,国内警车一般为国产或合资品牌A级车,一般排量在1.5L左右,长春交警购买的这批哈雷摩托车排量远大于常见摩托车。
同批购买的160辆比亚乔MP3 500摩托车也是当年引进的新款。和普通踏板摩托车不同,比亚乔MP3一共有3个轮子,前2后1,被俗称为“倒三轮”。
资料显示,意大利比亚乔(PIAGGIO)集团是欧洲规模最大的摩托车制造企业,是全球第一辆踏板车VESPA的制造商。《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比亚乔MP3 500摩托车在2018年才被正式引进中国市场。市面上,不少车商在2018年底才开始接受预定,2019年初才正式上市。
这意味着,在该车型进入中国市场的第一年,长春交警就一次性大手笔购买了160辆。
此前,长春当地媒体和长春交警官方微博等显示,购买这些哈雷摩托后,长春市交警支队组建了一支“哈雷中队”。官方微博的信息透露,该中队的哈雷骑警主要承担了巡逻、前导、护卫等职责。例如:2018年11月12日,哈雷骑警民警在巡逻时遇到车辆爆胎事故,帮助车主将备胎更换好;2019年7月14日,一汽红旗公司开展红旗L5系列巡展,交警支队派遣哈雷中队3台哈雷摩托执行前导任务;2020年4月7日,驰援湖北医疗团队返吉人员,在长白山结束14天的调整,返回长春。长春交警直属大队派出哈雷警队10辆哈雷,以最高规格迎接返长医疗团队归来。
但是,长春交警购置这批哈雷警用摩托车是否有特殊用途,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处一位负责人曾对媒体称“不清楚”。
相比之下,中国国宾摩托车护卫队的装备都没有如此“奢华”。人民网曾报道,中国国宾护卫队所装备的摩托车,是国产车型“春风CF650G”,一款由浙江春风动力所生产的摩托车。
此前,也有一些城市的交警使用哈雷摩托,但对用途和必要性做了说明,因此并未引发舆情。比如,2008年12月,新华社报道称“由企业捐赠的3辆警用哈雷摩托车在北京东城交警支队帅府园队正式上岗,主要用于天安门广场和东长安街等路段的交通巡逻和交通秩序维护任务。”当时,《京华时报》报道称,这三辆哈雷摩托车是美国哈雷-戴维森公司捐赠给北京市交管局的,每辆价值40多万元。
2018年10月,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显示,杭州交警部门需采购国宾押运摩托车。理由是:因开展外宾护卫工作的特殊需求,需要采购一批安全性高、加速性快、稳定性强的二轮摩托车。符合此次采购需求的有三款进口摩托车,其中就包括哈雷摩托车。
警用特种车辆采购必要性缺乏透明度
综合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多数城市的交警队采购的摩托价格一般在数万元之内,比如:湛江市公安局购置大功率摩托车的单价是6.92万元;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采购警用铁骑摩托的单价是7.66万元;根据配置不同,济南交警各大队快骑队用的国产品牌春风650,市场价约为5~6万元。
湖南省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位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现在公务用车的购置标准,参照的还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7年12月5日起施行)。
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明确,警车车型由公安部统一确定。汽车为大、中、小、微型客车和执行紧急救援、现场处置等专门用途的车辆;摩托车为二轮摩托车和侧三轮摩托车。但是该规定未对警车购置价格做出具体规定。
该办法的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上述负责人表示,交警执法执勤的用车价格也是参照上述《办法》,警用摩托车也属于执法执勤的车,标准一般都是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不过用于执行防爆等特殊任务的警务特种用车,价格达到每辆七八十万都可以。”
南方某副省级城市公安局一位负责人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警用特种摩托车是作为执行特殊任务而使用,这种车辆主要用于警卫、突发事件及紧急疏通道路交通等,“如果(长春交警购置的这批摩托车)是作为警用特种车辆的话,在价格方面国家没有严格规定来约束”。
该负责人以他所在的公安局为例称:“我们交警支队机动大队用于警卫的特种摩托车都是进口的,前几年采购时,都是20多万元一辆。因为是用于特种警用车辆,虽然也要走政府招标采购程序,但是在价格上没有具体限制。比如,我们礼宾护卫摩托车是属于特种警用车辆,有的价格在每辆50万元左右。”
这名负责人解释说,警用特种摩托车一般在领导审批环节不会有阻力。“如果申请时被哪位(领导)卡住,一旦执行任务时有事,谁敢承担责任?”
多位受访者表示,“长春交警够买哈雷摩托”事件的核心问题不是资金,而是这笔钱是否有必要花,相关信息是否公开透明,整个决策过程是否经过了认真的讨论。
侠客岛发表评论称,当前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开透明还不够,必须加快探索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体系,“不妨尝试将购买价格、使用者满意度、商品实用性等纳入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体系,倒逼政府采购‘花钱必有效、无效必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