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发问:美国警察制伏嫌犯为何要开那么多枪?

世界新闻网 2020-08-27 10:30+-

威州警察为什么要对一个嫌犯连开那么多枪?首先,警察认为嫌犯可能伤害甚至杀害执法人员或旁观者时,他们所受的训练就是"连续开枪",直到把对方制伏为止。

这几秒钟内就"执行完毕"的训练,如今成为全美最热议话题:开那么多枪有道理吗?特别在5月才发生非裔佛洛伊德致死事件,如今又有29岁三个孩子的布莱克(Jacob Blake)在孩子眼前遭警察连开七枪,打成瘫痪。

警方说词千篇一律是,逮捕人犯是"高度紧张"的局面,执法人员的肾上素飙高,这事实总该受到尊重,不过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探究发现还有其他因素,造成连续开枪成"习",到"习惯成自然"的地步。

CNN引述南卡大学法学院专攻警政的史塔夫顿副教授(Seth Stoughton)说,教科书明白写着,面对威胁时,无论如何先开枪"消除威胁"再说,而且要连续开火,直到嫌犯不再构成威胁。

为什么一定要开那么多枪呢?多人一起执法时,这叫"同情性"或"反射式"火力,一组警察中,只要有人开了第一枪,其他人即使不觉得嫌犯有多危险,都会"自动"补他几枪。史塔夫顿说,乱枪中,警察可能误以为嫌犯还击了,结果所有在场警察都毫无必要地拼命向嫌犯开枪。

警察开枪命中率其实不高。达拉斯警察局2019年分析130个警察开枪案件的报告指出,警察即使近距离开枪,命中率仅35%;1990年纽约市警察的命中率更仅23%。

本身有39年执法经验的警界顾问亚历山大(Cedric Alexander)说,场面紧张、警察更紧张,影响他们的判断力,以致连开多枪。

归根究柢,史塔夫顿说,开太多枪显示警察训练不足,无法判断嫌犯是否携枪,加上缺乏自信,先把对方制伏再说,"这点,我们不应该忽视"。

  • 最新评论
  • aoyun2012nian

    Hechun 今天 11:08 世界上有那么多 与美国不一样的 非现代文明法治国家, 中国, 阿富汗,索马里, 伊朗, 津巴布韦。。 @@@@@@@2 DUMMY,你列举了这么多国家,怎么就忘了美国的好朋友沙特呢?还有,你也忘了跟美国一样现代民主法治的国家墨西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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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叽叽喳喳

    警察持枪喝令站住,那厮仍然开车门坐进去。车里有刀。 至此,无论那厮是企图持刀行凶还是开车撞人,都是即在威胁,必须当场制止。 打死那是应该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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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千户侯

    法治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制度。但是目前还没有一个制度可以比其更好。法治制度并不因为他的缺陷而否认其遥遥领先其他治理手段的现实。程序的正义和合法,是执法的公正基础。美国的民众在程序开始之前仅能得到是媒体的报导从而影响到自己的情绪。但是这种情绪只要不是暴力的都是有助于司法公正,情绪暴力化就会给司法人员过多压力之嫌。程序执行中当然是会有执法人员受情绪性的影响。但是她们的影响还是有限的,远不是人治下的法治的荡然无存所能够比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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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echun

    公民必须无条件的屈从美国法律与司法 什么是屈从就是说从情感,道德层面明明知道“委屈”,但是必须尊重美国法律与司法的存在,等待法庭判决,一旦法庭与司法判定,就必须无条件尊重和执行。 所谓公民必须顺从规则,屈从法律与司法。即使是“知道”法律有漏洞有瑕疵,甚至于“不公正”的司法。例如:1995年的辛普森杀人案,全世界都知道辛普森是有罪的,但是,因为程序正义无法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所以,宣布辛普森无罪。美国白人没有任何一个人上街抗议司法的不公。这就是即使是在“道德”层面知道法律的漏洞与瑕疵,但是作为法治社会的公民必须无条件的顺从规则,屈从法律与司法。关于美国警察与黑人罪犯的问题也是如此。只要是法庭的判决从“道德”层面知道法律的漏洞与瑕疵,但是作为法治社会的公民必须无条件的顺从规则,屈从法律与司法。 绝对不可以蔑视与践踏法律与司法。相反,1992年洛杉矶暴动,主要指1992年于美国加州南部大城洛杉矶市爆发的一系列动乱,导火线为该年4月29日当地陪审团宣判四名被控“使用过当武力”的警察无罪释放,导致上千名对此判决不满的非裔与拉丁裔上街抗议,最终引发一连串暴动,波及包括亚裔在内的各社群。 这就是美国非洲裔黑人蔑视与践踏美国法律与司法的实例。同样美国佛罗里达州桑福德镇法院就一起谋杀案作出裁决:被起诉枪杀17岁黑人青年马丁的社区警卫齐默曼获判无罪。由六名女性组成的陪审团自星期五(7月12日)退庭商议是否裁定齐默曼二级谋杀或过失杀人罪成立,直到星期六(13日)深夜给出了无罪裁决。再一次美国黑人群体走上街头全美各地立即爆发抗议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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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echun

    在今天的美国社会,能够公然蔑视与践踏美国国家法律与司法的群体,非非洲裔美国黑人莫属。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一个群体可以如此公然蔑视与践踏美国国家法律与司法。美国白人可以吗?拉丁裔美国人可以吗?华裔?韩国裔,日本裔,印度裔,包括穆斯林今天都没有实现,如此公然蔑视与践踏美国国家法律与司法制度。 在法庭判决以后,公然上街甚至于打砸抢偷烧,杀人放火反抗,蔑视与践踏美国国家法律与司法。 在2013年以前,这种公然蔑视与践踏美国国家法律与司法的行为与暴乱,是发生在法庭判决以后。而今天没有等到法庭调查,法庭裁决!2014在奥巴马的纵容下,暴乱与抗议就开始了。 从奥巴马执政2014年这以后,这个群体根本不“鸟”你美国的法律与司法!看到一幅照片,一段视频,一个场景,只要受害人肤色是黑人,街头政治运动,打砸抢烧偷,杀人放火就开始了。该打,打! 该砸,砸! 该抢,抢!该烧,烧! 该偷,偷!。。。谁在乎美国还有法律? 美国那一个群体有这样的特权,可以无视美国宪法与法律的存在? 白人吗? 那一个白人被警察打死, 那一个白人被杀,白人群体为此上街的?黄种人(印度裔,华裔)被警察打死,或者被一位黑人杀,有群体,媒体出来为他们发声的? 有吗? 谁才是美国社会的 特权阶层? 白人, 黄种人? 答案难道还不清楚吗? 有一些人可以讲,尽管如此。我们认为美国黑人仍然受到系统性的“歧视”!?既然如此,欢迎有这种看法与感受的人,放弃美国,离开美国。为什么一定要留在美国,忍受这种系统性的“种族歧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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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echun

    美国是一个现代文明的法治国家。任何人都不可以凌驾于宪法与法律之上。与愚昧野蛮国家根本不同。那些野蛮野蛮的国家的政治,人治可以凌驾于法律与宪法之上。 谁要离开美国,向往与追求政治,人治凌驾于法律与宪法之上的社会,我相信你一定有这样的自由而离开美国,应该没有困难呀。 世界上有那么多 与美国不一样的 非现代文明法治国家, 中国, 阿富汗,索马里, 伊朗, 津巴布韦。。。。 美国是一个现代文明的法治国家。任何人都不可以凌驾于宪法与法律之上。与愚昧野蛮国家根本不同。那些野蛮野蛮的国家的政治,人治可以凌驾于法律与宪法之上。 谁要离开美国,向往与追求政治,人治凌驾于法律与宪法之上的社会,我相信你一定有这样的自由而离开美国,应该没有困难呀。 我就不明白, 为什么这些人一定要把美国 变成为一个政治,人治凌可以驾于法律与宪法之上的社会? 世界上已经有那么多 政治,人治凌驾于法律与宪法之上的社会, 要去吗? 欢送! 从奥巴马执政以来, 美国非洲裔黑人特权阶层 系统性,全面凌驾于美国法律和宪法之上 蔑视践踏美国法律与司法的法治。美国法治系统性面临彻底崩溃的问题是美国的当务之急! 而且, 这种群体性,系统性全面凌驾于美国法律和宪法之上,这种蔑视践踏美国法律与司法的 力量正在被 共产主义, 社会主义者,国外中共势力利用进一步分化, 瓦解美国民主 才是 当务之急, 重中之重! 当一个群体野蛮愚昧,而且有特权的时候是最可怕的,是最容易堕落的. 一个人也是如此。 例如,一个昏君, 为所欲为,无法无天的时候(因为他有特权,谁也管不了他,谁也不能够批评他,美国黑人现在就是这样)。 一个国家如果被一个为所欲为,无法无天的昏君统治的时候,很可怕!很恐怖! (因为,他有特权,谁也管不了,谁也不敢批评他 ! )。 现在的美国黑人群体, 也差不多是这样。 同理: 如果一个国家被一群为所欲为,无法无天的有特权,谁也管不了,谁也不敢批评的暴民撒野 的时候,一样很可怕!很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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