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蒋爱珍杀人案”始末

馒头说 2021-09-17 11:41+-

  1

  1978年9月29日,新疆石河子农场医院大门口。

  蒋爱珍面无表情地向医院里面走去。

  一边走,她一边做着把子弹压上枪膛的动作——事实上她手里真的有子弹,而且,她真的拿着一把五三式步骑枪。

  她很快走到了内诊室的门口,看到了李佩华和另一名医生在房间里。

  看到拿着枪的蒋爱珍,两位医生顿时呆住了。

  蒋爱珍提起枪,对准了李佩华,说了一句:

  “李医生,你不是要我死吗?”

  李佩华瞪大双眼,张开口,似乎想要解释什么。

  “砰”!

  枪声已响。

  2

  时间倒退6个月,回到1978年的3月17日晚。

  蒋爱珍已经躺到了外科值班室卧室的床上,却有些激动,翻来覆去睡不着。

  明天,她就要回自己的浙江绍兴老家探亲了——这是她来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六年来,第一次回家探亲。

  蒋爱珍16岁初中毕业那年,因为哥哥蒋根土复员转业留在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以她也作为一名知青跟着来到了新疆,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44团1营1连落户,做了一名军垦战士。

  这一呆,就是6年。

1978年,“蒋爱珍杀人案”始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分布区域图,第八师在石河子地区

  蒋爱珍是个很要强的人。她的哥哥当时是另一个团的财务科长,还有一个亲戚做副团长,但她不希望被人说闲话,就没要求进那个团,而是来到了144团,从最普通的一名农垦战士做起。

  蒋爱珍所在的团场,在条件艰苦的准噶尔盆地。作为一名江南姑娘,她一点都不怕苦怕累,摘棉花、修水库、赶车……男战士干起来都吃力的活,她作为一个女战士,丝毫不落下风,还处处抢着干。有一年干旱,田里缺水,蒋爱珍二话不说跳到渠底去舀底部的雪泥融水,再一桶桶挑到田里去。

  每逢假期,蒋爱珍就去伙房里帮忙,或帮战士们缝补衣服,所以虽然时间来得不长,年龄也很小,但蒋爱珍凭借自己的努力得到了很多人的喜爱,甚至有人已称她为“军垦一枝花”。

  而蒋爱珍也得到了公平的回报:到团队四个月后就被评上先进,第二年加入了共青团。1974年,当时农场医院需要一批护理员,蒋爱珍因为平时表现优秀,被推荐到短训班学习,之后通过考核,顺利留在了农场医院。

  医院的工作相比之前确实要轻松一些,但蒋爱珍还是没有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各种工作都是抢着干,所以1976年,她不仅加入了共产党,还担任了医院党支部委员和团支部书记。此外,由于她枪法精准,还兼任了民兵排长。

  这一年,蒋爱珍才20岁。

  她觉得自己每天的生活都充满着阳光,对自己未来的生活充满憧憬和向往。

  但她不知道的是,其实早就有一群人已经盯上了她。

  他们选定的时间,就是1978年的3月17日晚上。

  这一晚,22岁的蒋爱珍躺在床上,想着明天就将踏上返乡探亲的旅程,一时难以入睡。

  “咚咚咚!”

  这时候,值班室忽然响起了猛烈的敲门声。

  3

  那么晚了,会是谁敲门?

  蒋爱珍起床后开门,发现是护士长。护士长要蒋爱珍去取一些无菌纱布,蒋爱珍也没多想,就去了。

  等到取了纱布回来,蒋爱珍发现同一个医院的药剂员谢世平,提着一个灯在她的卧室里搜查着什么。

  蒋爱珍一下子就警觉起来了:谢世平不是值班医生,他进来干什么?即便有事,怎么可以进她的卧室?

  但此时蒋爱珍还是没多想,她第一担心的是同事托她代买东西的900元钱是不是还在。

  那天晚上,蒋爱珍两个要好的同事知道她要回去探亲了,专门请她吃了一顿晚饭。吃完饭,蒋爱珍回到值班室的时候,看到小周和张国政在门口等她。

  小周是医院的护理人员,她听说蒋爱珍要回老家,特地来托她买点东西回来。

  张国政是医院的党支部副书记,也是蒋爱珍哥哥蒋根土的老战友,受托帮忙关照蒋爱珍。这次来,他是以兄长的身份叮嘱蒋爱珍几句。三个人简单交流了几句,就散了。

  所以,当谢世平闯入自己卧室的时候,蒋爱珍也没有往别处想。看到卧室里并没有人,谢世平也退了出来,三个人走到了值班室门口。

  这时候,蒋爱珍发现过道黑暗处藏着一个人,仔细一看,是医院的另一位医生李佩华。

  这时候,蒋爱珍意识到事情有点不对头了,但她此时想到事情可能还是与900元钱有关。由于医院支部书记家比较远,她立刻叫来了就住在医院附近的支部副书记张国政。

  张国政赶到了值班室,正在询问蒋爱珍情况的时候,谢世平、李佩华带着各自的妻子钟秋、戴淑芝(也都是医院医务人员)冲了进来——后来蒋爱珍才知道,钟秋和戴淑芝其实之前就在了,只是在“把守”各个路口。

  张国政看到这群人冲了进来,就问:

  “你们想干什么?”

  李佩华回答:

  “我们来抓鬼!”

  张国政顿时就明白是什么意思了——“抓鬼”,就是“捉奸”的意思。

  事已至此,李佩华和谢世平这群人“深夜查房”的目的已经很清楚了:他们就是针对张国政来的。

  在文革期间,新疆石河子是一个“重灾区”,“派性斗争”十分激烈。尽管文革已经结束了两年了,但当初的一些斗争却依旧没有平息,甚至有愈演愈烈的态势:

  农场医院以李佩华、谢世平为首的一批人,与张国政为首的另一派人曾在文革中斗得你死我活。尽管文革已经结束,但仇恨却并没有消逝。张国政被提拔为医院的党支部副书记,这让李佩华这群人既恨又无奈,思来想去,他们选中了蒋爱珍——她是张国政老战友的妹妹,张国政又受战友所托,对她又比较照顾。

  于是,完全蒙在鼓里的蒋爱珍就成了一个扳倒张国政的“抓手”。

1978年,“蒋爱珍杀人案”始末

  文革中的批斗场面

  当晚,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张国政立刻就喊来了支部书记,支部书记带着支部委员在详细看了值班室和卧室之后,又问询了一些相关人员,表示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在问到李佩华和谢世平时,他们只是支吾着说了一句:

  “我们失败了。”

  一夜惊魂未定的蒋爱珍,在人群散去之后又躺回了床上。

  迷迷糊糊中,她再度入睡。

  但她不知道,她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4

  第二天一大早,整个农场医院都被一条特大“八卦”传遍了:

  “昨天晚上,张国政被人从蒋爱珍的床上拉下来了!”

  这是一场有预谋的“传播”:谢世平的老婆钟秋一大早就开始在医院各个科室“走街串巷”,绘声绘色讲述昨晚“捉奸”的细节;李佩华的老婆戴淑芝则挎上一个菜篮子,去农场的商店和菜市场散播各种事先想好的谎言:

  “昨天医院里活捉了一对……”

  很快,这件事就被定性为“3·17捉奸事件”。

  蒋爱珍在突如其来的谣言面前,不知所措。她取消了回家探亲,在床上躺着流泪。她绝食三天,要求组织还她一个清白。

  3月30日,蒋爱珍盼望的“组织”终于来了——144团团委派来了工作组,专门来调查“3·17捉奸事件”。

  一听到工作组来了,蒋爱珍立刻充满希望地找到了工作组组长、144团副参谋长杨铭三,哭着向他汇报了实际情况。

  然而,杨铭三的态度却十分冷淡,甚至没有听完蒋爱珍的全部汇报就插话:

  “三月十七日的事,没有,要给你搞清楚;有的话,就改,改了就好。”

  有了?有什么?蒋爱珍虽然心中有气,但还是忍住了情绪,回去写了厚厚一份情况说明交给了杨铭三,希望组织上能为她主持公道。

  然而,石沉大海,根本没有回音。

  事实上,杨铭三就是张国政的“对立派”,双方在文革中曾经激烈争吵过多次。这一次的所谓“捉奸事件”,被杨铭三视为“整倒”张国政的大好机会,所以他怎么可能去听蒋爱珍的申诉?

  何止是杨铭三,144团的团长冯俊发,也是和张国政在文革中属于“对立派”,他特意安排与张国政不和的杨铭三担任工作组的组长。不仅如此,4月6日,冯俊发亲自到医院动员,号召医院开展全面揭批查,集中揭发张国政的问题——张国政之前已经13次说明情况,但因为没有承认和蒋爱珍有“男女关系”,所以还要继续“说明”。

  在冯俊发的“动员”和杨铭三的默许下,在李佩华和谢世平的组织下,农场医院开始出现大量的大字报,不少大字报上有明显的攻击言语甚至侮辱性词汇,比如贴到蒋爱珍宿舍门口的大字报上公然写着“大破鞋”,“骚货”等字样。

1978年,“蒋爱珍杀人案”始末

  文革期间的大字报

  面对这种文革式的运动,并非没有反对的声音。

  工作组刚到的时候,农场医院的党支部就根据最初掌握的材料,对这件“捉奸事件”倾向于否定,结果被工作组立刻视为“保张派”,全部靠边站;

  文教干事苏天艳对工作组的做法不满,写了一条《呼吁医院广大群众为受害知识青年蒋爱珍伸冤》的大标语,立刻就被调离了医院;

  医生牛素玲平时和蒋爱珍关系不错,只是当面听蒋爱珍诉说了一次冤情,安慰了她几句,就被要求在全院大会上做深刻检查;

  有一位男青年医生之前和蒋爱珍谈恋爱,杨铭三亲自到他家,当着他爸爸的面警告:

  “我以领导的名义、长辈的身份告诉你:现在蒋爱珍的问题还没有搞清楚,你不能跟她谈了。”

  据统计,全医院共有近40人因为同情蒋爱珍而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其中有13个人因为为有不同看法,甚至只是和蒋爱珍或张国政说过话或打过招呼,就被大会点名批评,写书面检查,甚至下放劳动。

  同时,蒋爱珍还被剥夺了人身自由:她走到哪里都被人跟踪,所有的往来书信都被拆开检查。

  22岁的蒋爱珍何曾经历过这样的打击?

  一天傍晚,趁人不注意,蒋爱珍一个人冲进了大戈壁。夜深后,她的哥哥蒋根土终于在一处土坎那里发现了她——零度气温下,蒋爱珍只穿了一件单衣,赤脚,瘫坐在地上,眼神呆滞,浑身是土和杂草。

  看到哥哥来了,蒋爱珍傻傻地笑了:

  “妈妈,你来啦?妈妈,你来接我啦……”

  第二天,蒋爱珍被送进了石河子医院。

  诊断结果很快出来了:精神分裂。

  5

  然而,即便被折磨出精神疾病,蒋爱珍依旧没能躲过“运动”。

  在状态平稳后回到农场医院后,蒋爱珍继续被工作组盘查,而她当时对“组织”还抱有最后一丝期望。

  8月1日,在蒋爱珍交上说明材料后4个多月,杨铭三才主动找到了蒋爱珍。蒋爱珍满心期待杨铭三在看了材料后有所触动,却不料杨铭三只是要她在接下来要举行的群众大会上“老实交代”。

  8月5日,农场医院召开全院大会,工作组宣读了审查报告,基本上对“3·17捉奸事件”持肯定态度。蒋爱珍实在气不过,就顶了杨铭三一句,杨铭三对她说:

  “你就是到最后事什么也没有,光凭你同张国政的接触,跳到黄河也洗不清!”

  蒋爱珍对工作组彻底失望了,她在8月6日找到了团长冯俊发,希望能说明情况。但冯俊发拒绝回答任何实质问题,反复只是一句话:

  “你要相信组织。”

  蒋爱珍还试图找过石河子地区派往一四四团的工作团团长,但依旧是被搪塞了出来。蒋爱珍也想过去乌鲁木齐,去找更高级别的领导反映情况——直到这一刻,蒋爱珍还是相信组织会为她做主的。

  但是,9月26日的一场大会,彻底把蒋爱珍逼下了悬崖。

  这是一场号称叫“说清楚会”的审判会,要对蒋爱珍再一次进行大规模的“揭发”和“教育”。9月25日,医院党支部书记劝杨铭三不要再开这个会了,如果一定要开,也别让本来就没资格参会的钟秋、戴淑芝这批人参加。但杨铭三执意要开这个会,并且通知钟秋这批人全部参加。

  9月26日下午,大会开始。

  李佩华第一个站起来发言:

  “蒋爱珍你不要装疯卖傻!你真有精神病,你怎么不去跳河?你怎么不去跳水库?”

  大会上,李佩华还拿出一份与谢世平联合署名的报告,要求对蒋爱珍做妇科检查——看看她到底还是不是处女。

  当时,医院副院长栗友成还说了一句:

  “是驴是马,拉出来让人看看,真金不怕火烧嘛!”

  杨铭三最后做总结,表扬了李佩华等一批发言积极的人,批评了一批坚持不肯发言的人,最后表态:

  “3月17日这件事还没有完!”

  在那天的会上,蒋爱珍面色如常,有时候听到荒谬的指控时,居然脸上还露出淡淡一笑——这让平时熟悉她的人都暗自奇怪。

  事实上,就在那天会上,蒋爱珍已经想好了自己最终的对抗方式:自杀。

  9月26日晚上,蒋爱珍在宿舍里通宵写下了最后的万字伸冤书。27日晚上,蒋爱珍宿舍里的煤油灯再次通宵不灭,她给父母和大哥分别写好了遗书,也给张国政写了遗书——其实是份道歉信:

  “这次是我害了您。如果那天晚上我不找您汇报,也不会连累您受此冤枉……”

  但是,到了9月28日,一个意外的通知,让已经决心要自杀的蒋爱珍想到了另一条路。

  9月29日,民兵有打靶训练和比赛,由于有一位外科医生临时有事不能参加,为了不拉低集体成绩,组织上让原本就是“神枪手”的蒋爱珍顶替参加。

  9月29日一早,蒋爱珍带着早先剩下的八发子弹,去武器库领取了一支五三式步骑枪。

  经过一晚上的思考,她决定不自杀了。

  她要报仇。

  6

  时间来到1978年9月29日上午,回到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蒋爱珍在医院里第一个遇见的是李佩华。

  枪声一响,李佩华应声倒地,当场死亡。

  随后,蒋爱珍提着枪来到了走廊上,谢世平的妻子钟秋正在走廊一头和另一个人谈笑风生。蒋爱珍喊了一声“钟秋!”钟秋转过身,看到蒋爱珍举着枪愤怒地对着她,顿时全身颤抖,本能地举起了手。

  “砰!”

  又是一枪,钟秋倒在了地上。

  两声枪响,已经惊动了医院里的人。李佩华的妻子戴淑芝以为发生了什么大新闻,从办公室里冲了出来,一边走一边喊:“咋啦?咋啦?”

  “戴淑芝,你站住!”

  蒋爱珍在一旁叫住了戴淑芝。戴淑芝一转身,看到了黑洞洞的枪口,顿时就傻了。

  “砰!”

  第三颗子弹从戴淑芝的胸膛射入,很快就夺走了她的生命。

  这时候,又一个当初参与“抓鬼”的医生走了出来,蒋爱珍立刻举枪朝他射击,但没有击中,那个医生惊慌失措地逃走了。

  已经杀了三个人的蒋爱珍提着枪,直奔家属院——她要去找谢世平。

  进入谢世平家大院的时候,一条看门狗对蒋爱珍狂吠,蒋爱珍举起枪要瞄准,但又放下了枪。后来她回忆:

  “狗毕竟也是一条生命。”

  谢世平已经从外面嘈杂的声音猜到了大概,听到蒋爱珍的敲门声,赶紧躲到了床底,让儿子去开门。

  儿子打开门,告诉蒋爱珍,爸爸不在家。蒋爱珍看了看孩子,转身走了。

  此时,医院上下已经全都被惊动了。蒋爱珍被100多人围在了操场上,只是看她提着枪,没人敢上前。

  团党委决定派狙击手打伤蒋爱珍后活捉。任务先是派给了团武装部部长、有名的神枪手郝振杰,郝振杰说“我没有这个把握”,拒绝接受任务。随后团委又找到了可以在30米外打飞一个乒乓球的团参谋冯玉森,冯玉森说这两天自己咳嗽,无法瞄准,也拒绝接受任务。

  在相持了一个多小时候,蒋爱珍被从身后悄悄摸上来的团文教干事一把抱住。蒋爱珍没做任何反抗,扔掉了枪,挣脱了别人的手,自己向囚车走去。

  蒋爱珍被捕后,张国政立刻也被拘捕,他被认为是蒋爱珍的幕后指使者,被非法拘禁了92天,但因为没有任何证据,只能释放。

  144团党委认为,蒋爱珍应该被定为“反革命杀人罪”,而被杀的三人,团党委决定追认为“烈士”。全团召开隆重的追悼大会,各个单位必须都派代表参加,送花圈。

  不久之后,蒋爱珍的罪名也确定了下来:

  反革命杀人罪,死刑。

  但是,就在死刑即将要执行的时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有关单位忽然通知石河子地区法院,要对蒋爱珍案复查,死刑暂缓。

  让这一改变发生的,主要因为一个人。

  8

  这个人,叫王心如。

  王心如是石河子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出于工作需要,他和石河子地区公安局局长李儒来一起,到144团了解情况,却发现了一件意外的事:

  蒋爱珍虽然杀了三个人,群众却几乎没有一个人指责她,而是纷纷谴责144团的领导和一批当权者。有人甚至找到王心如,跪求千万别杀蒋爱珍。

  王心如和李儒来在了解了大量案情内幕之后,参加了144团党委召开的案情研究会。

  在会上,团党委书记兼团长冯俊发态度很明确:

  第一,“3·17捉奸事件”确有其事;

  第二,我们的做法是正确的,今后还要这么做;

  第三,蒋爱珍确实是“反革命杀人”。

  王心如在和李儒来交换了几句意见后,也做了发言,主要归纳也是三点:

  第一,法律规定,涉及隐私情节的,不能公开审理,但你们用党组织的名义,多次召开党的会议和群众大会,搞群众运动,使矛盾激化;

  第二,根据现在的调查材料,说蒋爱珍是“反革命杀人”,是不妥的,她没有反革命的动机;

  第三,被杀的李佩华三人,都参与了对蒋爱珍的迫害,都不同程度犯了法,追认他们为“烈士”,是对“烈士”称号的侮辱。

  李儒来这时也插话:

  “我们在医院里看到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漫画和各种大字报大标语,四人帮已经粉碎两年了,但你们这里还在搞文化大革命的这一套,我都已经拍照了。”

  大会不欢而散。

  尽管王心如和李儒来在会上提出了明确的反对意见,但“死刑”的判罚还是下来了。

  王心如并不甘心。

  他认为,蒋爱珍固然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她被诬陷迫害的事实不能忽视,而造成这种情况的人也不能逃脱法律制裁。为此,他自己驱车500公里来到乌鲁木齐,向自治区领导和自治区最高法院反映情况。

  同时,王心如还向《人民日报》寄出了一封数千字的情况反映。

  不久之后,自治区方面就要求对蒋爱珍的案件进行复查,并且建议石河子地区党委追究这个案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而王心如寄给《人民日报》的那份情况反映,更是引起了报社的高度重视,写成内参呈送中央,多位中央领导作了重要批示。随后,《人民日报》派出五位记者奔赴石河子地区,从上到下,进行了非常扎实的实地采访和情况调查。

  1979年10月20日,《人民日报》第三版以几乎整版的篇幅,登出题目为《蒋爱珍为什么杀人》的文章,将这起案件的前因后果详细写出。

1978年,“蒋爱珍杀人案”始末

  这篇文章的“编者按”是这么写的:

  “新疆石河子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心如同志来信,说明关于蒋爱珍杀人案件的情况和他的意见。我们派记者做了调查。蒋爱珍采取杀人手段,应受法律制裁。但仅制裁蒋爱珍够吗?对酿成这一惨案的有关人员不应该追究责任吗?我们应从这件事汲取什么教训?这是有待进一步研究的。”

  《人民日报》这篇文章刊登后,在全国引起了轰动:

  在短短5个月时间里,编辑部共收到全国各地的来信15000多件,写信的从工人到农民,从教师到学生,从军官到战士,从教授到华侨,各种人都有。有的写信代表个人,有的代表一个车间,一个连队,一个科室,更有很多人亲自把信送到编辑部。

  在石河子地区中级法院,13天收到来信833封,法院只能专门抽调人力连夜拆信,总结归纳群众诉求。

  这一万多封信的诉求,千言万语,归纳起来很简单:

  请求宽恕蒋爱珍。

  9

  1985年1月12日,漫天飞雪中,乌鲁木齐的市民都挤在街头,看一份告示。

  这份告示内容很简单:蒋爱珍案,将重新开庭审理。

  就在四个月之前,石河子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对“蒋爱珍杀人案”进行了重新审理,最后改“死刑”为“无期徒刑”。蒋爱珍不服,上诉至自治区最高人民法院,而这份告示,就是通知将进行终审。

  这场审判放在乌鲁木齐市最宏伟的建筑人民剧院,是公开审理,一时之间,“旁听证”成了整个乌鲁木齐最稀缺的东西,一证难求。

  1月15日上午10点,审判开始。

  已经被关押7年的蒋爱珍穿着一件淡灰色棉大衣,围着一条围巾,出现在了法庭的被告席上。

1978年,“蒋爱珍杀人案”始末

  法庭被告席上的蒋爱珍

  在法庭上,蒋爱珍和9个到庭的证人一一面对面对证事实,并且向法院提出了一个要求:如果可以的话,希望将死者的老人安排在她劳动改造的农场附近,她保证在劳动的前提下,尽心服侍老人,将功补过。

  另外,她提出希望可以将已经关押在监狱内的谢世平释放,因为他已身患癌症,让他回家养病,照顾小孩。

  没错,在七年的时间里,当初让蒋爱珍人生发生改变的几个人,自己的命运也发生了改变:

  当初侥幸得脱的谢世平,在那次事件后从一名小小的药剂员升任团部运动办主任(相当于党办主任)。在看到《人民日报》刊发文章后,他情知不妙,试图潜逃,在乌鲁木齐火车站被抓捕,判刑入狱,之后因癌症去世;

  144团长冯俊发,被查实对蒋爱珍的案件一开始就知情,但还是授意策划了各种群众批斗大会,目的是为了“搞垮张国政”,最终被判“监视居住”,暂不逮捕”,1984年就因病去世了;

  144团副参谋长杨铭三,在《人民日报》刊登文章后,主动要求调任河南平顶山煤矿工会主席,但在1982年春节前夕依旧被逮捕入狱。

  在狱中的一次放风中,蒋爱珍曾偶遇杨铭三,两人当初怎么也不会想到,会有此情此景的再一次相逢。

  蒋爱珍问他:

  “我们都坐牢了,你害人也进来了,你后悔吗?”

  杨铭三回答:

  “后悔。”

  在那天回到监狱房间后,杨铭三开始不断叹气,然后拔自己的头发,不久之后就抑郁去世了。

  在那一天的法庭审判中,蒋爱珍一直神色平静,有问必答,但唯独有一幕场景让她情绪失控,浑身颤抖——法庭银幕上投影出了当年对她那些侮辱的大字报向她求证。

  她边流泪边回答:

  “是的,都是写的我,画的我……当时我都看过……。”

  审理一共进行了两天,由于人民剧院场地有限,法院在外面广场上接了喇叭,无数乌鲁木齐的群众就在凌冽寒风中聚集在广场上,安静收听现场的实况转播。

  1985年1月16日晚7时,经过合议庭合议,审判长当庭做出终审判决:

  判处蒋爱珍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面对这个判决,蒋爱珍表示非常感谢法院弄清了她的真实犯罪原因,并且吐露心声:

  “我以前不学法,不懂法。我当初认为告状无门,失去了信心。我对当初的杀人犯罪后悔莫及,希望大家千万不要蛮干,不要重蹈我的覆辙。希望大家都学法,要用法律保护自己,不要像我一样当法盲。”

  判决下达的那天,正好是蒋爱珍的29岁生日。从16岁的豆蔻年华到已近而立之年,蒋爱珍仿佛经历了一个世纪的变化:

  “也真巧,真让人忘不了。”

  10

  1990年9月,33岁的蒋爱珍刑满释放。

  在狱中,蒋爱珍表现良好,多次获得减刑。除了得到更多反思和学习的机会外,蒋爱珍还在狱中收获了不少意外的东西:她前后收到的来信和物件有五万件以上,其中不少来信是求爱信,有人甚至在信上这样写:

  “……新房已盖,家具也都打好了,单等你1993年9月9日出狱,我们国庆节结婚……”

  出狱后,蒋爱珍回到了家乡绍兴,见到了已经70多岁的老母亲。母亲一把搂住蒋爱珍,老泪纵横:

  “妈妈再也不让你离开了,妈妈讨饭也要把你带在身边……”

  绍兴市劳动局把蒋爱珍的户口从新疆迁回了绍兴,卫生局为蒋爱珍安排了一份在医院的工作。

  1991年,蒋爱珍以自己踏实努力的工作表现,获得了当年医院的“先进工作者”称号。

  1992年,蒋爱珍所在的医院与台湾一家公司合资成立一家清洗剂厂,有关领导任命蒋爱珍为厂长。蒋爱珍找到领导,表示愿意做具体工作,但不愿意做负责人,

  “我回到绍兴工作,希望不要有任何出头露面的地方和出头露面的机会。”

  领导考虑之后,尊重了她的意见。

  蒋爱珍之后与一名高姓男子恋爱结婚,过上了平淡但幸福的生活。

  蒋爱珍在婚后不久就生下了一个儿子,取单名“巍”。在坐月子的时候,她意外收到了一份从北京寄来的邮包。

  邮包里,是一件婴儿的衣服,寄件人来自北京。

  他的名字,叫王心如。

  (本文完)

  馒头说

  蒋爱珍案,已经过去40多年了。

  当初全国各地写给她的信件,经过各种媒体的披露,已有不少被公开。现在回过头来看一些信,颇有些唏嘘。

  有一位四川广元县的老年女教师来信:

  “我是一个孤老女人,存有一万多元,我认你作女儿,你要是坐牢,我陪你一起好吗?”

  一位广西边防部队的战士,把一枚军功章寄给了蒋爱珍:

  “这是我的第一枚军功章,我赠送给你,我在前方杀敌,你在后方锄奸,我敬佩你……”

  更有一位红军离休老妈妈,自费赶到新疆探望蒋爱珍,她带着离休证和党员证找到石河子地委,提出:

  “只要能保住蒋爱珍,我愿意代他服刑。”

  在一些来信中,有表示对没有杀了谢世平的遗憾,也有对蒋爱珍“有骨气”的赞扬。而一些来信直接把蒋爱珍称为“新时代新女性”、“当代英雄”,甚至有把她比为张志新、卓娅……

  现在回过头来看,大家的感情都是真挚的,愿望都是真诚的,但必须承认,有一些还是有比喻不当的嫌疑,甚至有些想法本身就已和法律违背。

  关于蒋爱珍案件七年里两次改判,后来法学界也有不同的讨论,但是有一点是无需讨论的,那就是这起案件反映出了当时的人心所向:

  文革刚刚结束,满目疮痍。全中国绝大多数人都对文革期间随意构陷,乱扣帽子,动不动上纲上线,时不时开会批斗的作风深恶痛绝,都希望能够清朗社会风气,规范法律程序,还大家一个朗朗乾坤。

  也正是因此,蒋爱珍的这起案件能在短时间内引发如此高的关注度,大家对蒋爱珍的同情,也是一种对正义和公平的渴望。

  比起四十多年前,我们的观念在不断进步,社会在不断前进,法制也在不断完善,但我们需要进一步提高以及依旧需要警惕的东西,还是有很多。

  相信法律,相信法治。愿天下好人终有福报,恶人终得惩处。

  • 最新评论
  • amituofo

    虽知杀人不好, 但感觉好爽! 阿弥陀佛

    屏蔽
  • 麻辣戈壁

    共产党匪帮是之类人祸的主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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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坦尼克

    她搭上了当年否定文革的潮流,所以被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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