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秀华这么快就哭了

作者:幸福剧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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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不着,拿起手机,发现我喜欢的余秀华上热搜了。从来不是什么预言帝,但是也没想到这个喇叭腔来得如此迅捷。视频里,余秀华哭得稀里哗啦,让我心痛——不是比喻,是真的,这么一个有才华的人,不该经受这样的暴力——任何女人都不应该领受这样的暴力,任何人类都不应该。

别人如何我不知道,于我,总是会给与那些我眼中才华横溢的人更多的宽宥。是的,余秀华作为女人不够漂亮,但诗写得好啊,这个不比漂亮但乏味的皮囊更能引起我持久的尊敬与注目么。当然,作为一个遥远的看客,我给予不了余秀华除了购买诗集和网络声援之外的帮助。但那个姓杨的90后曾经给了呀。

如果这个小男人算一件消费品、易耗品,那么半年之后保质期到了,用残了用颓了用尽了,我们的余秀华其实也是可以考虑适时更换一下的啊——尽管目前显性表达的是男方家暴她。但是,先抛开肉体伤害不说,如此地速朽,其实也能帮助余秀华认清形势、理性消费男色——哪能,我讲得够煞根了吧。既然说平权,男色有什么不可以被消费的,只要出得起价,食得咸鱼抵得渴——我没说“神圣”的“情感”,因为情感实在太奢侈了,当然有时昂贵的出价能够换来看起来很真的“情感”,就看你信不信了。

“真实”的“情感”耗半年都可能弹尽粮绝或者金尽人亡,况且是外界看来明显可以打问号的一段呢。对吧,写诗再出名,也不是什么富婆。余秀华或许在这一段交往中从情感到金钱已经倾其所有了,如是,清零一下也蛮好的。值不值,只有她自己可以评估。


正好昨天看了一部电影,艾玛·汤普森主演,粗俗而直白一点说,是一个老年妇女不甘封尘,在丈夫去世后毅然call duck的故事。电影的全部场景基本就在一间房号529的酒店客房里。艾玛的年纪和她一直翻牌的那个肌肉匀称的小伙子的年龄差距好好叫大过余秀华和小杨。但人家拍得戏谑而正经,荒唐但不荒诞——其实连荒唐都算不上,能够正视自己的欲望,不去破坏正经人家的家庭,而是通过社会力量实现欲望自救,合理购买优质服务,这个不是一个正常的现代人的应有之义么?


当然,如果有情感加持的话,任何男女任何性质的交往,都会更棒。但是,纯拼身体,性资源的倾斜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怎么办?一个丑女终其一生都没有得到过帅哥的“青睐”,一个丑男一辈子没有被靓妹正眼瞧过一次。如果这就是合理的,那太残忍,不人道。人们通过劳动换来的欢乐豆充值在账户里是用来干嘛的呢?买买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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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秀华当然是个聪明的女人,不过被她愿意相信的假象下了蛊而已。毕竟,简中社会还没到能够进化出艾玛·汤普森的境界。我说的心平气和买买买,乍看举重若轻,实则惊世骇俗。电影里的艾玛尚且在罪孽的情绪里挣扎,何况今日此间余秀华呢。

余秀华,别哭啊。这一大盘飞行棋里,不管社会进程行进到哪一步了,是不是不小心筛出哪个点数又会被捉回起点,但是“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妻妾成群”的总体指导原则还是起效的,而且这不是男人的专利,只关乎经济基础构筑的权力。你的声名和随之而来的一些东西,已经让你得到了或许籍籍无名时不敢想象的。这已经是一个比较励志的故事了。我,为你高兴,劝你擦干眼泪,继续逐梦。

一个女人,想得到更好的男人,天经地义——虽然“正能量”三个字是一个强奸犯发明的,我还是要说,你的绮梦是人类生生不息征途上的正能量。

遇人不淑,哭几声也就放下,换下一个,其实和打牌换一间棋牌室的道理差不多——服务不好,街上那么多霓虹闪烁的棋牌室,换一间不就行了么。男人不灵,就努力一下,换掉他。你的前夫不就是这么被你换掉的么。如果当初是一个身残志坚的男诗人成名后休掉原配,你想想会怎样。但我们说什么了,我们都很支持你啊。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朝闻夕死的虫子还要作孽。身体是自己的,可劲儿去造吧,不丢人。

最后祝灵肉安放有度,早日再出佳作。临别选一个最近也上了热搜的家伙的歌送给你。你看他的词写得如何:别哭,我最爱的人/今夜我如昙花绽放/在最美的一刹那凋落/你的泪也挽不回的枯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