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上报国务院和呈报习近平主席

作者:王玉芳
发表时间:
+-


发件人:李陨石 <liyunshi20222022@gmail.com>
收件人:cpquery@cnipa.gov.cn
日期:2022年6月16日 11:51
主题:懇請上報國務院和呈報习近平主席
邮送域:gmail.com



          恳请上报国务院和报习近平主


尊敬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

       们好

      李陨石诚挚恳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  这封电子邮件 将《敬请中国有关方面尽早处理“人类命运共同体”权费》  报中国国务院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主席  但愿此文可以供人民领袖习近平主席参考

       此致

敬礼!

                                                                                    

                                                                           2022616




               李陨石目前沦落在巴西


  2022年1月28日, 李陨石进入巴西 《大同宣言》的作者、“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七个字的最早提出者 、 中国作家李陨石先生, 目前沦落在南美洲巴西。 敬请中国有关方面尽早处理人类命运共同体”版权费


   李泱源

   2022年2月12日

      (2022/02/15发表)





     敬请中国有关方面尽早处理“人类命运共同体”版权费 


        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版权费一事 ,敬请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总理,或者中国国务院其他领导,指示有关方面官员尽早处理此事。


      “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七个字的最早提出者 ,是中国作家李陨石先生, “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的最早出处最早出自李陨石重要著作《大同宣言》


      《大同宣言》初稿写于2000年3月 ,  写于李陨石30岁的时候 。《大同宣言》(全文33节)定稿于2004年11月 2006年3月,《大同宣言》公开发表 。  自2006年3月到2014年8月, 这八年多时间里,《大同宣言》先后在海内外二十多家网站公开发表 。 2020年11月发表的《大同宣言》, 有标准的《大同宣言》附言,  是《大同宣言》【标准版本】


      《大同宣言》中有这样一段话: 我们每一个人 都是地球上人类大家庭的一个成员都是地球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部分所有的人都要放开眼界胸怀全人类!


       自从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站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的高度,以大国领袖的责任担当,高瞻远瞩地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2015年9月28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纪念联合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题为《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讲话 “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受到全世界广泛关注 。2017年1月18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 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了题为《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性演讲 习近平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理论体系的创建者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重要著作之一, 就是《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 书 


      习近平总书记说: 人类命运共同体,顾名思义,就是每个民族、每个国家的前途命运都紧紧联系在一起,应该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努力把我们生于斯 、长于斯的这个星球建成一个和睦的大家庭,把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 


       人类命运共同体或者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术语 、国家愿望和外交实践,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 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理论体系的创建者  自从2017年1月以来, 中国官方媒体和民间媒体, 一直都在大力宣扬“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 


       2017年2月10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被首次写入联合国决议,2017年11月2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再次写入联合国决议。 2017年10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中国共产党党章。2018年3月11日,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


       2017年12月8日,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发布:2017年度中国媒体十大流行语人类命运共同体入选2017年度中国媒体十大流行语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群众游行, 2019年10月1日在北京举行。 在第三篇章伟大复兴的18个方阵中, 由中外青年携手并行组成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方阵首次亮相国庆游行, 备受关注


       2017年12月30日, 新华社 发布2017年国际十大新闻,人类命运共同体写进联合国决议, 入选2017年国际十大新闻 2020年12月30日,新华社发布2020年国际十大新闻 ,人类命运共同体彰显感召力,入选2020年国际十大新闻 


  “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 是中国当代文化符号。中国传统文化符号和中国当代文化符号 最具代表性的是: 汉语(汉字) 黄帝(华夏民族共同的祖先)孔子书法长城道教毛泽东孙子兵法(中国古典军事著作)一国两制(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人类命运共同体, 等等 


       一国两制一词之所以能成为中国当代极其重要的文化符号,历史功绩应当主要归功于中国前国家领导人邓小平。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之所以能成为中国当代极其重要的文化符号,历史功绩应当主要归功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人民领袖习近平主席。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理论体系的创建者一国两制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是中国当代最具代表性的两个文化符号。


      “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的最早出处, 最早出自中国作家李陨石重要著作《大同宣言》《大同宣言》是一篇非常重要的宣言 , 将会被列为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十大宣言之一  《大同宣言》是一篇终极关怀人类命运的宣言 


       “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是中国当代极其重要的一个文化符号。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七个字的最早提出者 ,是中国作家李陨石先生,“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的最早出处 ,最早出自李陨石重要著作《大同宣言》。 李陨石呕心沥血写《大同宣言》,呕心沥血最早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 是中国作家 思想家李陨石呕心沥血智力成果, “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 是中国作家 思想家李陨石独创性的智力成果,  是符合作品特征的智力成果 (引自第三次修正的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 是具有版权的, 版权费归于中国作家李陨石先生。

  

      李陨石 ,又名李泱毅, 原名李从年, 曾用名李云祏 、李沄湜, 中国江苏徐州邳州人 。 依照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者智力成果, 在中国境内出版或者受到使用, 依照本法也享有著作权或者受本法保护 。 李陨石目前沦落在南美洲阿根廷 。 无论李陨石的国籍状况如何, 按照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国有关方面均需要处理“人类命运共同体”版权费一事 。 敬请中国有关方面尽早处理“人类命运共同体”版权费 。


       “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是具有版权的, 版权费归于中国作家李陨石先生 。“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 虽然只有短短七个字,  但“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个词的社会价值和意义, 远远大于一个著名的小说家写的一部优秀的小说, 远远大于一部优秀的影片。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是一个文化符号。


       中国作家的贫富差距令人怵目惊心 , 自从2011年以来, 中国一些网络作家单年度版税又称版权使用费收入, 竟然高达数千万元人民币 , 甚至高达一亿多元人民币 ; 据媒体披露, 在中国音乐界 , 经典歌曲《外婆的澎湖湾》与流行歌曲《老鼠爱大米》版权费都超过一亿元人民币


       “人类命运共同体”版权费, 最好应当不低于人民币一百八十六万元(人民币186万元)。鉴于所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版权费(最好不低于人民币186万元,这个数字仅仅是1860万元人民币的十分之一, 这个数字其实达不到真实版权费数字的十分之一), 数目不大, 有社会责任感人士, 可以个人名义, 处理“人类命运共同体”版权费一事, 有社会责任感人士, 可以个人名义, 付给李陨石先生“人类命运共同体”版权费 。


       有社会责任感人士, 如果能够为李陨石提供具体的实际的帮助, 如果能够帮助李陨石先生一笔钱(最好不低于人民币186万元), 那么,“人类命运共同体”版权费(最好不低于人民币186万元),“人类命运共同体”版权费一事就是处理结束。


      《大同宣言》的作者“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七个字的最早提出者 中国作家李陨石, 目前沦落在南美洲阿根廷。 李陨石沦落在南美洲阿根廷 ,  境况悲慘 


      但愿中国有关方面官员或者有社会责任感人士 最好可以尽早处理 “人类命运共同体”版权费一事 这归根结底确实有益于中国国家政治稳定和人民福祉 也有益于人类社会 


      中国有关方面官员或者有社会责任感人士 , 如果压根就不处理“人类命运共同体”版权费一事, 那么,这种授天下人以非议的话柄, 这种历史性的失误这种历史性的口实这种历史性的把柄 , 会落到谁的身上?  如果压根就不处理“人类命运共同体”版权费一事, 那么,这种授天下人以非议的口实, 这种历史性的把柄 过失 失误 , 是否会影响中国历史走向?


       中国有关方面官员或者有社会责任感人士 , 如果压根就不处理“人类命运共同体”版权费一事, 那么, 这样会给中国作家 、思想家李陨石造成非常巨大而长久的痛苦 ,也会给中国国家领导人 ,在伟大而光辉的形象上,造成难以避免的损失, 甚至是严重的政治上损失。


      “人类命运共同体”版权费, 最好在2021年,最好在2021年8月、9月或者10月, 最好尽早进行处理结束 。 如果继续长期拖延不予处理“人类命运共同体”版权费, 这样, 在2022年之后, 中国下一届国家总理, 中国下一届国家领导人, 依然需要处理“人类命运共同体”版权费一事, 如果万一不幸至此, 这样会给中国国家领导人造成怎样的政治形象损失? 历史又会如何评说 ?


       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 都是高瞻远瞩 、深谋远虑的大政治家, 毛泽东和周恩来都是撼动历史的大政治家 ,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如果在世,“人类命运共同体”版权费一事 , 很可能早已妥善处理结束。


       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版权费一事 , 敬请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总理 , 或者中国国务院其他领导 , 指示有关方面官员尽早处理此事。


      李泱源


      2021年8月5日


     (2021/08/06 发表)



                    “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七个字具有版权


       “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七个字的最早提出者 , 是《大同宣言》的作者 、中国作家李陨石先生, “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七个字具有版权


  “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七个字的最早出处,最早出自李陨石重要著作《大同宣言》。 《大同宣言》初稿写于2000年3月 ,  写于李陨石30岁的时候 。《大同宣言》(全文33节)定稿于2004年11月。 2006年3月,《大同宣言》公开发表 。  自2006年3月到2014年8月, 这八年多时间里,《大同宣言》先后在海内外二十多家网站公开发表 。 2020年11月发表的《大同宣言》, 有标准的《大同宣言》附言,  是《大同宣言》【标准版本】。


      《大同宣言》是一篇非常重要的宣言 , 《大同宣言》是一篇终极关怀人类命运的宣言 。 《大同宣言》中有这样一段话:  我们每一个人 , 都是地球上人类大家庭的一个成员, 都是地球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部分, 所有的人都要放开眼界, 胸怀全人类!


   “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 是中国当代重要文化符号。 中国传统文化符号和中国当代文化符号,  最具代表性的是: 汉语(汉字) 黄帝(华夏民族共同的祖先)孔子书法长城道教毛泽东孙子兵法(中国古典军事著作)一国两制(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人类命运共同体, 等等 。 一国两制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是中国当代最具代表性的两个文化符号 。


      一个普通的词不具有版权; 但是, 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中的一个词, 具有独创性的一个词, 如果能够成为文化符号就具有版权。


      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中的一个词, 具有独创性的一个词, 如果能够成为文化符号, 即便是普通的文化符号,也具有版权 。最典型的例子, 就是媒体广泛披露的: 周星驰曾为《功夫》六个词付版权费给金庸。


      中国香港影视著名导演、演员周星驰, 在2005年凭借喜剧动作片《功夫》获得第42届中国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导演奖。《功夫》共获得海内外22个电影奖项。《功夫》在全球72个国家上映, 全球票房收入总计为1.05亿美元, 全球票房收入当时折合港币大约为8.38亿港元。 周星驰在2004年自编自导自演经典电影《功夫》,用了中国当代武侠小说作家金庸的《神雕侠侣》里面的人物名称和作品的名字,像是“包租公”、“包租婆”便用了“杨过”、“小龙女”的名字,更自称“神雕侠侣”。为此周星驰特别拜会金庸,主动表明要支付版权费用。周星驰坚决表示,这些作品影响力巨大,这些人物早已经是一个文化符号,是具有版权的 。 最后确认有6个名词源自著作,分别是杨过、小龙女、神雕侠侣、杨过的太极拳、小龙女的狮子吼、火云邪神的蛤蟆功。 周星驰为经典影片《功夫》六个词支付6万港元版权费给金庸。


      因认为作家杨治(笔名江南)的小说《此间的少年》大量使用了自己小说中的知名人物,比如郭靖、黄蓉、令狐冲等,著名武侠作家金庸将杨治、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购书中心有限公司等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在历时将近两年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18年08月16日对该案宣判,金庸获得赔偿188万元。该案也被称为国内“同人作品第一案”。

       具有独创性的广告词、 广告用语可以构成作品, 或者可以是 “符合作品特征的智力成果”, 也受著作权法保护。中国一起经典著作权案例, 关于“世界风采东方情”7个汉字广告语著作权一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曾经向中国国家版权局法律处征求意见 ,中国国家版权局法律处于1993年11月20日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7个汉字广告语“世界风采东方情”具有著作权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 一句由8个汉字组成的广告词 “横跨冬夏、直抵春秋”, 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是具有著作权的。 广告语 “世界风采东方情” 与广告词 “横跨冬夏、直抵春秋”, 都不算是文化符号。


       “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是中国作家 、思想家李陨石呕心沥血的智力成果,“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 是中国作家 、思想家李陨石独创性的智力成果,是“符合作品特征的智力成果”(引自第三次修正的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是具有版权的,版权费归于中国作家李陨石先生。

  “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七个字的最早提出者 , 是《大同宣言》的作者 、中国作家李陨石“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七个字, 是具有版权的,  版权费归于中国作家李陨石先生 。


       李泱源


       2022年5月15日


      (2022/05/15 发表)



           如果起诉维基百科   

         

   2021年2月23日(星期二) ,维基百科冒天下之大不韪, 悍然发表所谓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版权争议”。


  “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七个字的最早提出者是谁? 维基百科采用明显虚假的信息, 维基百科采用明显不可靠的信息 ,维基百科混淆视听 ,欺骗读者, 欺骗人类社会, 情节严重!

   
   维基百科为了交易, 为了谋取利益, 维基百科没有底线,没有原则。 维基百科危害了人类社会利益 。


  “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七个字的最早提出者, 是中国作家 、思想家李陨石先生, “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的最早出处 ,最早出自李陨石重要著作《大同宣言》。


  《大同宣言》初稿写于2000年3月, 写于李陨石30岁的时候 。《大同宣言》(全文33节)定稿于2004年11月。 2006年3月,《大同宣言》公开发表。 自2006年3月到2014年8月, 这八年多时间里,《大同宣言》先后在海内外二十多家网站公开发表。 2020年11月发表的《大同宣言》,有标准的《大同宣言》附言, 是《大同宣言》【标准版本】。


      《大同宣言》是一篇非常重要的宣言 , 《大同宣言》是一篇终极关怀人类命运的宣言 。 《大同宣言》中有这样一段话:我们每一个人 ,都是地球上人类大家庭的一个成员, 都是地球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部分,所有的人都要放开眼界,胸怀全人类!


  “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 是中国当代重要文化符号。 中国传统文化符号和中国当代文化符号,  最具代表性的是: 汉语(汉字) 黄帝(华夏民族共同的祖先)孔子书法长城道教毛泽东孙子兵法(中国古典军事著作)一国两制(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人类命运共同体, 等等 。 一国两制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是中国当代最具代表性的两个文化符号 。  


        “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是中国作家 、思想家李陨石呕心沥血的智力成果,  “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 是中国作家 、思想家李陨石独创性的智力成果, 是“符合作品特征的智力成果”引自第三次修正的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 是具有版权的, 版权费归于中国作家李陨石先生。

 

        鉴于维基百科企图摧毁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理论体系(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理论体系的创建者) 鉴于维基百科企图欺骗人类社会鉴于维基百科严重危害人类社会利鉴于维基百科对中华文化怀有敌意鉴于维基百科混淆视听欺骗读者,鉴于维基百科为了交易为了谋取利益,而在网络上对中国作家李陨石长期进行损害进行诋毁进行打击......        


   这样,如果维基百科拒绝认错赔偿,  如果起诉维基百科,  那么,《大同宣言》的作者、 中国当代重要文化符号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七个字的最早提出者 、中国作家李陨石先生  或者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 , 可以考虑请求法院判令维基百科赔偿二百八十万美元(2800000美元) 。


       李泱源


      2022年5月16日


    (2022/05/18 发表)



          

                    关于《大同宣言》作者李陨石


      李陨石先生 又名李泱毅 原名李从年  中国江苏徐州邳州人 中国作家 、思想家 李陨石曾经使用80多个笔名 在报纸上和在网络上发表二百九十多篇文章 重要著作有《大同宣言》等 。

     《大同宣言》初稿写于2000年3月写于《大同宣言》李陨石30岁的时候 。《大同宣言》(全文33节)定稿于2004年11月 在2006年3月 《大同宣言》公开发表 2020年11月发表的《大同宣言》有标准的《大同宣言》附言 是《大同宣言》【标准版本】

        《大同宣言》 是一篇非常重要的宣言  《大同宣言》 是一篇终极关怀类命运的宣言  《大同宣言》中有这样一段话: 我们每一个人 ,都是地球上人类大家庭的一个成员   都是地球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部分    所有的人都要放开眼界    胸怀全人类       

      “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 是中国当代极其重要的文化符号 中国传统文化符号和中国当代文化符号  最具代表性的是: 汉语(汉字黄帝(华夏民族共同的祖先)孔子书法长城道教毛泽东孙子兵法(中国古典军事著作)一国两制(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人类命运共同体 等等  一国两制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是中国当代最具代表性的两个文化符号

     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七个字的最早提出者 是中国作家大同宣言》作者李陨石 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的最早出处 最早出自李陨石重要著作《大同宣言》。 李陨石呕心沥血写《大同宣言》呕心沥血最早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七个字

     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 是中国作家 、思想家李陨石呕心沥血智力成果 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 是中国作家 、思想家李陨石独创性的智力成果 是“符合作品特征的智力成果”(引自第三次修正的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七个字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 是具有版权的 版权费《大同宣言》作者李陨石先生

  “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七个字的最早提出者 , 中国作家大同宣言》作者李陨石“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七个字, 是具有版权的  归于中国作家李陨石先生 

         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版权费  祈愿中国高层领导  指示中国有关方面官员  但愿中国有关方面官员或者有社会责任感人士 尽早处理人类命运共同体版权费一事 这归根结底确实有益于中国国家政治稳定和人民福祉 也有益于人类社会 。 


      李泱源

     2022年6月3日

   (2022/06/03 发表)


        人类命运共同体- 求真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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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命运共同体


人类命运共同体(英语:Community with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的理论和实践。


“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最早的书面表达出现于异议人士李陨石的《大同宣言》。《大同宣言》初稿写于2000年3月,全文33节,定稿于2004年11月,2006年3月公开发表。李陨石后来移居阿根廷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于2017年10月写入中共共产党党章。人类命运共同体于2018年修宪时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官方表述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种价值观,也是中国把握世界潮流、人类命运走向上的智慧体现。同时,中国也强调了中国不求全球霸权,中国的目标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在2017年12月的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表述:“人类命运共同体,顾名思义,就是每个民族、每个国家的前途命运都紧紧联系在一起,应该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努力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这个星球建成一个和睦的大家庭,把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


历史

最早提出共同体概念的是法国思想家让·雅克·卢梭。他从社会契约论角度出发,认为社会契约一旦缔结,“就意味着每个人把自己的全部权利都转让给由人民结合成的集体,因此个人服从集体的‘公意’,也就是服从自己,人民则是这个政治共同体的主权者。”


2002年8月5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战略问题研究中心教授张文木提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多元一体的民族共同体(nation),他认为国家(state)却是一旦自愿加入并得到国际社会承认就不能随便退出的民族命运共同体。


在2006年2月东方早报曾经批评陈水扁终止“国家统一委员会”运作无法割裂两岸命运共同体[1]。此外,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人也提出,经由十几年来两岸关系的发展,两岸同胞已经结成实实在在的“命运共同体”。


“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最早的书面表达出现于异议人士李陨石在2006年3月公开发表的《大同宣言》。


中国大陆使用该术语最早可追溯到2011年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访问东日本大震灾灾区时提出的“在自然灾害面前,人类是命运共同体”,在后来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被明确表述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然而后来的表述其实并不固定,有时也会被表述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XX命运共同体”、“命运共同体意识”、以及“利益与共、安危相系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直到2015年9月28日习近平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纪念联合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题为《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 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讲话,“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受到广泛关注后,“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表述才逐渐固定下来。
2017年2月10日,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第55届会议协商一致通过“非洲发展新伙伴关系的社会层面”决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被首次写入联合国决议。2017年10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中国共产党党章]]。2018年3月11日,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2]


参考文献

      本页面最后编辑于2020年8月3日 (星期一) 04:07。




https://www.factpedia.org/index.php?title=%E4%BA%BA%E7%B1%BB%E5%91%BD%E8%BF%90%E5%85%B1%E5%90%8C%E4%BD%93&variant=zh


http://www.gdzf.org.cn/zwgd/201808/t20180817_962545.htm


http://www.epbiao.com/shangbiaos/21371.html


http://www.148com.com/html/662/73787.html


http://154.90.74.210/knowledge/detailed-313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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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2-22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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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148com.com/html/662/73787.html

    http://www.148com.com/html/662/73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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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玉芳: 王定芳诉上海东方商厦有限公司广告语著作权案
    王定芳诉上海东方商厦有限公司广告语著作权案 发布时间:2020-11-24 00:21:15 「提示」   企业通过报刊向社会征集的广告语,应属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字作品范畴,在征集过程中未对版权归属作出约定的情况下,其著作权应归创作者所有。   「案情」   原告:王定芳被告:上海东方商厦有限公司1992年7月3日,被告上海东方商厦有限公司在上海《每周广播电视》报上刊登广告语有奖征集活动启事,向社会公开征集企业广告语,要求文字短小简洁,流畅易记,易上口,充分体现“东方”的企业形象。奖励办法为:一等奖1名,奖2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500元;三等奖3名,各奖200元;纪念奖20名,给予一定奖励。截稿日期为同年7月27日。原告阅读该征集启事后,在规定投稿期限内,以“世界风采,东方情韵——上海东方商厦”一稿应征。届时,被告共收到来稿1000余封,应征广告语30000余条。经初评、复评、终评,原告王定芳应征广告语被到会专家润色修改为“世界风采东方情——上海东方商厦”后,被评为二等奖(之一)。事后,被告发现原评定的一等奖广告语与某企业广告语产生占位现象而被取消。同年9月4日,被告在上海《解放日报》上刊登企业标志、广告用语评选结果公告,宣布“世界风采东方情——上海东方商厦”为广告用语之一,作者为王定芳。同时在该公告中刊有“获奖作品版权归公司所有”字样。1993年1月8日,原告接到被告工作人员的电话后,始知应征广告语已获奖。两天后,原告应邀参加了被告的开张典礼,在庆祝晚宴上,原告上台畅谈了获奖广告语的创意构思,并接受了被告颁发的录用奖荣誉证书及奖金500元。事后,原告发现被告已在广播、电视、报刊、出租汽车、商品包袋等处使用该广告语,而向被告提出异议。因双方协商未果。   原告王定芳诉称:1992年7月,原告阅读了被告在上海《每周广播电视》报上刊登的广告语有奖征集活动启事后,应征投稿。1993年1月8日,接被告工作人员电话后得知投稿已中奖。同月10日,原告应邀参加了被告的开张典礼及晚宴,并接受了被告颁发的荣誉证书及奖金500元。事后,原告发现自己应征获奖的广告语已被被告大量使用在企业的广告中,去信向被告交涉后方只告已于1992年9月,单方面在上海《解放日报》上刊登的企业标志、广告语评选结果公告中宣布“获奖作品版权归本公司所有”。因此,原告认位告的行为已构成侵权,要求确认其所创作的“世界风采东方情”广告语著作权归原告所有,被告应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损失计10000元。   被告上海东方商厦有限公司辩称:广告语是商务标语,不属于文字作品,非著作权法保护对象,故原告不享有应征中奖广告语的著作权;被告所登广告语有奖征集活动启事属悬赏启事性质,双方权利义务一经实现,各自均不应再主张任何权利,被告在以高于一般报酬的奖金形式奖励原告后采用原告的广告语,是行使所有权的权能,并不构成对原告的侵权。   审理中,,国家版权局法律处于1993年11月20日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广告语如果具备文字作品的要件,也应属于文字作品,广告语“世界风采东方情”具备作者的创作个性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要件,因此这一广告语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字作品。   「审判」 被告以征集启事的方式委托他人创作,通过报刊向社会提出了所需征集广告语的具体要求及奖励办法。原告根据被告的要求创作应征,并被被告录用授奖,原、被告之间因此已形成委托创作的合同关系。由于被告在征集启事中对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未有明确约定,依照法律规定,委托创作作品的著作权仍属受托人,被告在评选结果公告中单方面宣布“获奖作品版权归公司所有”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不能以原告已接受500元奖金的事实简单推定被告已享有该广告语的著作权,因此“世界风采东方情”广告语的著作权应归原告所有。被告向社会公开征集广告语的目的在于运用最佳广告宣传企业形象,扩大企业影响,原告接受被告的委托,并为了被告的使用目的而进行创作,从双方之间已形成的完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看,应视位告以录用、付酬等方式,已合法地取得了对“世界风采东方情”广告语的使用权,被告只要在本企业的广告业务范围内使用该广告语,并不构成对原告的侵权。被告在使用这一广告语的过程中,并未造成原告的任何经济损失,原告现以被告开业半年营业收入高达3亿元为由,主张被告应赔偿损失10000元,缺乏事实依据,理由不能成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主持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世界风采东方情”广告语著作权归原告所有;被告对“世界风采东方情”广告语享有专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为5年,自1992年9月4日起至1997年9月3日止;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5000元。案件受理费460元,由原、被告各半负担。   「评析」   要正确审理本案,首先需要明确这样两个问题。即:(1)“世界风采东方情”广告语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所规定的文字作品范畴;(2)原、被告之间所形成的是何种性质的民事法律关系。只有解决了这两个问题,才有可能对诉争广告语的著作权归属及使用权保护等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理。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第3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第4条又指出:文字作品,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原告投稿应征被录用的广告语,是原告根据被告的要求通过智力活动而创作的成果,具有原告的创作个性。虽然广告语不在条例列举的文字作品范围,但不能因此就推定其不属于文字作品。对这种比较新颖的文学体裁,应从其创意构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文字作品的特征要件来加以具体分析。就本案讼争的“世界风采东方情”广告语来看,它不仅具有独创性,而且能以有形形式复制,完全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特征要件,国家版权局法律处对此也作出了明确答复。因此,该广告语应属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字作品,而非商务标语。   在民事活动中,除了以书面合同的方式来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外,更多的是以口头或实践合同的方式来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案被告通过报刊发出广告语征集启事,提出了需征广告语在文字、内容上的明确要求及征集期限、奖励办法、该广告语征集启事已具备民事要约的法律特征;原告在阅读征集启事后以自己的创作投稿应征,且未对被告的要约内容作任何修改、补充,已构成民事承诺行为。被告经评选录用了原告的应征作品,并予以公告和奖励。至此,双方之间已在事实上形成了实践性的委托创作录用广告语合同关系。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本案被告在征集启事中,对录用广告语的著作权归属没有作出约定,原告在应征投稿时也未有放弃或转让作品著作权的表示,在这一委托、创作录用广告语合同未明确著作权归属的情况下,“世界风采东方情”广告语的著作权只能归属受托人原告所有。虽然被告在录用原告应征广告语时作了文字上的改动,但在评选结果公告中被告仍明确原告为该广告语的作者,这意味着被告始终承认原告是该广告语的创作者。: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本案被告在发现广告语占位而取消一等奖的情况下,将原定的二等奖改为录用奖,虽然仍以二等奖的奖金额付与原告,但这种擅自改变奖项名称的行为已违反了双方之间原约定的合同内容,被告对此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被告单方面宣布“获奖作品版权归公司所有”的行为,也超越了双方之间原约定的合同内容,应属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依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的著作权应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及获得报酬权等,其中作品使用权与著作权人主体的分离是一种常见现象。“世界风采东方情”广告语,作为委托创作的作品,不仅具有上述著作权特征,更有其自己的特点:首先委托人基于委托创作合同取得作品使用权。在委托创作作品著作权归属受托人的情况下,其使用权在特定期限内应属委托人所有。其次,委托人在特定期限内对委托创作的广告语享有排他的专有使用权。从商业惯例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出发,这种专有使用权包括:委托人可以在广告业务范围内自由使用该广告语,有权禁止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他人以同样方式使用该广告语,但委托人无权许可他人使用该广告语。本案被告依据委托创作录用广告语合同而取得对“世界风采东方情”广告语的使用权,在本企业广告业务范围内使用该广告语,是委托人行使使用权能的表现,并未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权。   就原、被告之间所形成的委托创作录用广告语合同关系看,还存在着许多与著作权法不一致的地方:首先,在原、被告之间的委托合同中,被告对录用广告语的专有使用权没有明确,尤其是在著作权归属原告的情况下,对原告没有任何约束,不利于维护正常的商业竞争和著作权保护;其次,被告使用录用广告语的期限没有确定,虽然被告是通过委托合同取得委托创作广告语的使用权的,但著作权法对委托创作作品的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特别规定,双方仍应对此作出明确约定;再次,被告在录用原告创作广告语后,给予原告的奖金500元,是否包含使用作品的酬金,性质不明确。这些问题均应及时依法予以调整确定。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分清是非的情况下,依法明确了原告对“世界风采东方情”广告语享有著作权,被告对“世界风采东方情”广告语享有一定期限的专有使用权,纠正了双方之间委托合同中存在的缺陷,并由被告在经济上对原告作出了一次性适当补偿,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调解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徐蓓娃; 审判员:王品芳、王家德。   案例提供单位: 王家德 Copyrights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by 律治网 Copyrights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by 律治网 Copyrights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by 律治网 http://154.90.74.210/knowledge/detailed-313372.html http://154.90.74.210/knowledge/detailed-313372.html http://154.90.74.210/knowledge/detailed-313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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